第五单元 走 近 民 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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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单元走 近 民 法第十三课认 识 民 法(1课时)【目标定位】一、教学目标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明确自己作为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要遵循相应的原则,增强权利与义务观念,养成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习惯能力目标1.能判断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是否违背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2.对民法形成初步认识,学习民法,让民法更好地保障我们的生活知识目标1.知道民法的含义,了解民事法律活动的原则2.懂得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二、重点难点1.重点:民事法律活动的原则。2.难点: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课堂设计】一、情景导入方式一:甲、乙是邻居,甲因疾病住院急需钱,乙拿出1万元送上门并说:“先用着,以后再说。”后甲病愈,

2、乙追要1万元钱,甲称受赠之钱可以不还,但乙称当初是借钱给甲,现要追还。思考:此案如何处理?法律依据何在?学生讨论以后,导入新课。方式二:1、播放视频“聚焦两会,关注民法总则”。2、展示材料:中国民法典的“精神引领”。导入语:民法总则在2017年开始正式实施,在民法总则当中,制定了五个基本原则。为什么要制定这五个原则,这五个原则分别代表着什么呢?我们通过这节课一起来了解一下。二、教学建议1.民事法律活动的原则活动一:播放视频“法海你不懂爱,民法总则学起来”。结合视频让学生讨论以下内容:(1)社会生活中有哪些属于民事活动?(2)民法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活动二:新闻展播:中国第一部民法总则于20

3、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视频内容让学生简单了解民法有哪些基本原则。活动三:小林的故事(1)假设我们的主人公叫小林,小林的一生可能会这样走过:自从小林出生的那一刻起,他就与父母、兄弟姐妹、爷爷奶奶等产生亲属关系。虽然小林还不能独立保护自己的权益,但他已进入民法总则保护的网络。每天中国都有上万个孩子出生,无论身处哪里,在民法总则这个保护网中一律平等。让学生讨论:这体现了民法的哪条原则?学生讨论后,教师总结:平等原则(2)尚未成年的小林,如果父母尽不到应有责任,法律也将会主持公道,必要时甚至会撤销其父母的监护资格,遭受性侵时,小林可以在年满18周岁后追究侵害方责任,要求其给予民事赔偿。让学生讨

4、论:这体现了民法的哪条原则?学生讨论后,教师总结: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3)一转眼,小林18周岁了。此时,他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小林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对劳动得来的收入拥有所有权,这极大地激发了他的工作热情。时间一晃,小林完成了人生大事,结婚、生子,也由此产生新的法律上承认的亲属关系,小林也和家人一起撸起袖子加油干,创造幸福生活。不过,这期间小林却遇到了一些大大小小的烦恼,比如亲属关系中出现了财产纠纷,婚姻生活中出现了子女抚养纠纷,朋友借钱3年不还,个人照片被滥用,遭遇电信诈骗等。面对这些问题,小林都在民法总则中找到了原则依据。讨论:小林都在民法总则中找到了哪些原则依据?教师总结:自愿

5、、公平、诚信原则等。(4)年过半百的小林已经不年轻了,但是小林仍然像年轻时一样喜欢见义勇为挺身而出。而民法总则对见义勇为也予以鼓励,同时规定如果在救人时受到损害,可以得到补偿,小林说,这样让他更放心大胆地去帮助别人了。民法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体现了哪些原则?学生讨论,教师总结:遵守法律、尊重公序良俗。(5)小林和家人开了一家餐馆,他们遵守法律规定,使用清洁能源,拒绝使用“地沟油”,对生活垃圾交由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赢得了大家的称赞。思考:小林以及家人的行为为什么赢得了大家的称赞?学生讨论后,教师予以总结:他们注意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赢得了大家的称赞。2.民事权利和义务活动:小林的故事随着小

6、林的长大,8周岁时,他就有权独立进行一些民事法律行为了。如果这时小林变成熊孩子,把爸爸妈妈的钱都打赏了一位网络主播,那么8岁的小林这种赠予行为法律上就是认可有效的。因为,新出炉的民法总则中,考虑中国人生活和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从10岁降至了8岁,小林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此时,尚未成年的小林,如果父母尽不到应有责任,法律也将会主持公道,必要时甚至会撤销其父母的监护资格,遭受性侵时,小林可以在年满18周岁后追究侵害方责任,要求其给予民事赔偿。一转眼,小林18周岁了。此时,他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小林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对劳动得来的收入拥有所有权,这极大地激发了他的工作热情。时间一晃,小林完成了人生大事,结婚、生子,也由此产生新的法律上承认的亲属关系,小林也和家人一起撸起袖子加油干,创造幸福生活。学生讨论小林的故事,在小林的故事中小林享受了哪些权利?履行了哪些义务?你从中感受到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关系?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三、课堂小结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民法的含义,了解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对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有了初步的认识。【板书设计】教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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