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设计-第六节(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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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设计内 容 概 要内容概要本章简述了:多层砌体房屋抗震设计的“限制性措施”“计算保证措施”及“构造措施”,并用插图,表格及公式对相应内容进行解释和图解。概念和定义砌体结构由砌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的主要受力构件底层构架房屋指定层或底部两层为钢筋混凝土框架一抗震墙结构,上部几层为砌体墙承重的多层房屋内框架房屋指外围为砌体墙承重,内部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多层房屋抗震措施第一节限制性措施通过限制该种结构形成的适用范围(总高度和层数)以保证结构在地震作用下不发生破坏。第三节计算保证措施通过结构计算,配置结构构件,来满足在地震作用下,结构能够抵抗包括地震在内的作用。

2、第四节构造性措施不管某种结构是否满足计算要求,都按照规定在结构中设置抗震构件(圈梁、构造柱、芯柱等)及其它抗震措施。611第一节 限制性措施6-1-1. 层数和总高度的限制6-1-1-1. 一般砌体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限制:一般情况下,房屋和总高度不超过表6-1-1的规定。6-1-1-2. 横墙较少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限制l 横墙较少房屋的定义l 横墙较少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的限制l 采有加强措施后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限制表6.1.1房屋的层数限值房屋类别最小墙厚度(mm)烈 度6789高度层数高度层数高度层数高度层数多层砌体普通转240248217186124多孔砖240217217186124多孔

3、砖190217186155小砌块190217217186注:1 房屋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下室室内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应允许从室外地面算起;对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到山尖墙的1/2高度处; 2 室内外高差大于0.6m时,房屋总高度应允许比表中的数据适当增加,但不应多于1m; 3 本表小砌体房屋不包括配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房屋。横墙较少指同一楼屋内开间大于4.20m的房间占该层总面积的40%以上。对医院、教学楼等及横墙较少的多屋砌体房屋,总高度应比表6.1.1的规定降低3m,层数相应减少一层;各层横墙很少的多层砌体,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再适当

4、降低总减少层数。横墙较少的多层砖砌体住宅楼,当按规定采取加强措施并满足抗震承载力要求时,其高度和层数应允许按表6.1.1的规定采有。 612、3、4、5第一节 限制性措施6-1-2. 层高限制6-1-3. 最大高宽比限制,见表6.1.36-1-4. 抗震墙最大间距限制见表6.1.46-1-5. 多层砌体房屋局部尺寸限制见表6.1.5 普通砖、多孔砖和小砌块砌体承重房屋的层高,不应超过3.6m表6.1.3多层砌体房屋最大高宽比烈 度6789最大高宽比25252015注:1。单面走廊房屋的总高度不包括走廊宽度:2建筑平面接近正方形时,其高宽比宜适当减小。表6.1.4房屋抗震墙最大间距(m)房屋类别

5、烈 度6789多层砌体现浇或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木楼、屋盖18 18 15 11 15 15 11 711 11 7 4注1多层砌体房屋的顶层,最大横墙间距应允许适当放宽。2表中木楼、屋盖的规定,不适用于小砌块砌体房屋。表6.1.5多层砌体房屋的局部尺寸限值(m)部 位6度7度8度9度承重窗间墙最小宽度1.01.01.21.5承重外墙尽端到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1.01.01.21.5非承重外墙尽端到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1.01.01.01.0内墙阳角尽至门窗洞口边的最小距离1.01.01.52.0无锚固女儿墙(非出入口处)的最大高度0.50.50.50.0注:1局

6、部尺寸不足时应采取局部加强措施弥补;2出入口处的女儿墙应有锚固;621第二节 结构体系布置6-2-1. 结构体系布置多层砌体房屋的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l 应优先采用横墙承重或纵横墙共同承重的结构体系。l 纵横墙的布置宜均匀对称,沿平面内宜以齐,沿竖向应上下连续;同一轴线上的窗间墙宽度宜均匀。l 房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宜设置防震缝,缝两侧均应设置墙体,缝宽应根据烈度和房屋高度确定,可采用50-100mm:1)房屋立面高差在6m以上; 2)房屋有错层,且楼板高差较大; 3)各部分结构刚度、质量截然不同。l 楼梯间不宜设置在房屋的尽端和转角处。l 烟道、风道、垃圾道等不应削弱;当墙体被削弱时,应

7、对墙体采取加强措施;不宜采用无竖向配筋的附墙烟囱及出屋面的烟囱。 图6.2.1横墙承重体系 图6.2.2纵横墙承重体系图6.2.3纵墙承重体系 图6.2.4烟道出屋面示例 图6.2.5烟道屋面板下平处平面示例621第二节 结构体系布置l 不应采用无锚固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挑檐。 11 22图6.2.6无女儿墙屋盖 图6.2.7无女儿墙屋盖(空心板与墙平行) (空心板与墙垂直)641第四节 构造措施6-4-1. 构造柱6-4-1-1. 构造柱设置部位6-4-1-2. 构造柱设置部位的具体分类l 外墙四角l 错层部位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l 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l 较大洞口两侧l 楼、电梯间的四角l 隔15

8、m或单元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l 隔开间横墙(轴线)与外墙交接处l 山墙与内纵墙交接处l 内墙(轴线)与外墙交接l 内墙的局部较小墙垛处l 内纵墙与横墙(轴线)交接处l 横墙和纵墙中的加强构造柱表6.4.1砖房构造柱设置要求房 屋 层 数设 置 部 位6度7度8度9度四、五三、四二、三外墙四角,错层部位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较大洞口两侧。7、8度时,楼、电梯间的四角;隔15m或单元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六、七五四二隔开间横墙(轴线)与外墙交接处,山墙与内纵墙交接处;79度时,楼电梯间的四角。八六、七五、六三、四内墙(轴线)与外墙交接处,内墙的局部较小墙垛外;79度时,楼、电梯间隔四角

9、;9度时,内纵墙与横墙(轴线)交接处。1构造柱设置部位,一般情况下应符合表6.4.1的要求。2外廊式和单面走廊式的多层房屋,应根据房屋增加一层后的层数,按表6.4.1的要求设置构造柱,且单面走廊两侧的纵墙均应按外墙处理。3教学楼、医院等横墙较少的房屋,应根据房屋增加一层后的层数,按表6.4.1的要求设置构造柱;当教学楼、医院等横墙较少的房屋为外廊式或单面走廊时,应按2款要求设置构造柱,但6度不超过四层、7度不超过三层和8度不超过二层时,应按增加二层后的层数对待。641第四节 构造措施6-4-1-3. 构造柱的截面和配筋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和配筋见表6.4.2A类适用于:l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的多

10、层、7度时层数不超过6层以及8度时不超过五层,材料为烧结普通砖、P型烧结多孔砖的砌体房屋;l 抗震设烈度为6度时的多层、7度时层数不超过五层以及8度时不超过四层,材料为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的砌体房屋。B类适用于:l 抗震讥防烈度为7度时层数超过六层、8度时层数超过五层以及9度时的多层,材料为烧结普通砖、P型烧结多孔砖的砌体房屋;l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时层数超过五层以及8度时层数超过四层,材料为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的砌体房屋。C、D、E类适用于:材料为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的住宅楼,在横墙较少时,当住宅楼的层数和总高度接近或达到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所规定的限值时,需

11、加强的构造柱。C类用于中柱、D类用于边柱、E类用于角柱。表6.4.2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类别和配类 别ABCDE纵向钢筋直径12或1214或1412或1214或1414或14箍筋62506200620062006100备注D类与B类的箍筋加密区长度不同GZ1 GZ2GZ3 GZ4图6.4.1构造柱的截面和配筋641第 四节 构造措施6-4-1-3. 构造柱的箍筋加密多层普通砖、多孔砖房屋的构造柱应符合下列要求:l 构造柱最小载面可采用240mm180mm,l 纵向钢筋宜采用412l 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0mm,且在柱上下端宜适当加密;l 7度时超过六层、8度时超过五层和9度时,构造柱纵向钢筋宜采用414,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l 房屋四角的构造柱可适当加大截面及配筋。6-4-1-4. 构造柱与墙体的拉接构造柱与墙体处应砌成马牙槎,并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26,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内不宜小于1m 。6-4-1-5. 构造柱与圈梁的连接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处,构造柱的纵筋应穿过圈梁,保证构造柱纵筋上下贯通。6-4-6. 构造柱与基础的连接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室外地面下500mm,或与理深小于500mm的基础圈梁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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