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精欣报告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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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类型内容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挤出非甲烷总烃经15米高排气筒(FQ-1)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即排气筒高度为15米时,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0kg/h异味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即排气筒高度为15 米时,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符合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相应要求挤出非甲烷总烃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

2、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异味达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标准中,新扩改建项目厂界臭气浓度20(无量纲)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预处理后接管罡杨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达罡杨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SS氨氮动植物油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无固体废物生产区废修边塑料外卖零排放生活区食堂废油脂由环卫统一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噪声设备名称单台设备噪声dB(A)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挤出机75生产设备均置于砖砌生产车间内,整体隔声降噪量不低于20dB(A)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2类标准:昼间厂界环境噪声60

3、dB(A),夜间厂界环境噪声50dB(A)主要生态影响项目营运期噪声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污水管网,接管罡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固废妥善处置。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九、结论与建议(一)结论1、项目概况江苏恒精欣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在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工业园区中小项目区建设塑料制品项目,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用地面积为281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36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2栋生产车间、2栋3F办公楼、食堂、宿舍等。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电力管材200万米。2、产业政策相符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本次拟建项目没有生

4、产限制类产品和落后产品,没有使用淘汰类工艺和设备,不在限制、禁止及淘汰类,所以本项目属允许类;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和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本拟建项目属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3、规划相符性分析对照泰州市罡杨镇总体规划,建设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从事塑料制品加工,符合泰州市罡杨镇总体规划。本项目已获得泰州市规划局海陵分局批准的规划红线图,本项目用地符合要求。4、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声环境现状良好,能满足功能区划要求。5、达标排放与影响分析施工期本项目在施工期对环境(主要是

5、声环境、大气环境)有间歇性的、短暂的、局部的影响,经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可减轻这些不利影响,且这些影响将随施工结束而消失,不会给周边环境带来不良影响。运营期废气: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相关标准。厂界臭气能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扩建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预计各类废气排放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预计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根据塑料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2-2000)要求,以厂界向外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50m范围无居民等环

6、境敏感点。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接管罡杨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杨庄河,预计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均置于砖砌生产车间内,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环境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2类标准,预计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理处置,不外排,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6、总量控制本项目废水接管排放量预计为720t/a,COD0.216t/a、SS 0.144t/a、氨氮0.0216t/a、动植物油类8.6410-3t/a;经罡杨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最终排放外环境量预计为:

7、废水720t/a,COD0.036t/a,SS7.210-3t/a,氨氮3.610-3t/a,动植物油7.210-4t/a,总量指标纳入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内。固体废弃物(8t/a)能得到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相关专项规划,投运后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在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备可行性。(二)建议1、建设方应重视环境保护重要性,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施工期生态保

8、护措施,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以切实有效控制各类污染问题,进一步提高区域环境质量;2、加强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预审意见:公 章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审批意见: 公 章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附图1 本项目平面布置图项目所在地附图2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50米卫生防护距离空地空地空地空地空地空地项目周围300米范围项目所在地比例尺:1500300附图3 本项目周围300米用地现状图项目所在地附图4 泰州市罡杨镇总体规划图新通扬运河西楼村罡杨镇天罡路附图5 本项目监测点位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填表单位

9、(盖章):江苏恒精欣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审批部门经办人(签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塑料制品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电力管材200万米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行业类别C2929其他塑料制品制造环保管理类别编制报告书 编制报告表 填报登记表总投资(万元)8000环保投资(万元)50所占比例立项部门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立项时间报告 书 审 批 部 门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建设单位单位名称江苏恒精欣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641596686评价单位单位名称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608181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

10、海陵区罡杨镇邮政编码225318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4号金建大厦14楼邮政编码210009法人代表孙伦慧联系人孟亮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7号评价经费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环境质量等级环境空气:二级 地表水:类 环境噪声:2类 海水: 土壤: 其他 :环境敏感特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 基本农田保护区 生态功能保护区 水土流失重点保护区 生态敏感与脆弱区 人口密集区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三河、三湖、两控区 三峡库区污染物达标情况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现有工程本期工程(拟建)总体工程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实际排放浓度允许排放浓度实际排放量核定排放量产生浓度排放浓度产生量自身削减量排放总量“以新带老”削减量建成后本项目排放量排放增减量废水7200720COD300500.2160.180.036氨氮3050.02160.0180.0036非甲烷总烃危险废物生活垃圾1、 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2* 注:按设计煤种和校核煤种之最大者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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