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申报一次性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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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申报一次性告知单 一次性告知单 取水申请 主体 南平市建阳区水利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3.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 水利部印发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6.福建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 审批条件或标准 水库、水电站工程库容在10万(不含)以下的; 2发电企业总装机在50m(不含)以下的; 取用水单位和个人日取地表水量在5万m(不含)以下的; 4.取用水单位和个人日取地下水

2、量在3000((不含)以下的。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现场勘查、专家评审、材料修编)决定 申报材料 .按规定填写的取水许可申请书。(2份,加盖业主公章)(业主提供)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送审稿)。(10份,电子版1份,加盖业主公章)(业主提供)(已在本系统审批过的水资源报告书,只提供批复文件的文号供查询,无需提交报告书) 3.取水许可申请的标的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协议。(1份,复印件加盖业主公章)(业主提供) 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只需提供意见书批准文号,水利

3、部门)(无需收取)。 5.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份,复印件加盖业主公章)(统一信用代码证在电子证照库中可查询到,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 6法人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份,复印件加盖业主公章)。(业主提供) 注。以上材料可以网上受理经数字签名的可信电子材料或可通过电子文件共享而无需再提交材料。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个工作日(不包含现场勘察、专家评审、报告修编、上报(转报)以及听证、招标、拍卖、检测、检验、鉴定等步骤所需时间) 收费标准: 无 联系信息 1.业务咨询电话:581215.投诉电话:23973.南平市建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网

4、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 一次性告知单 取水许可证核发主体 南平市建阳区水利局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3.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审批条件或标准 1.水库、水电站工程库容在10万m(不含)以下的; 2发电企业总装机在50mw(不含)以下的; 3取用水单位和个人日取地表水量在5万m(不含)以下的; 4.取用水单位和个人日取地下水量在00m((不含)以下的。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 申报材料 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1份,复印件)。(业主提供) 2.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1份

5、,复印件加盖业主公章)。(业主提供)3取水申请批准文件(1份,原件加盖业主公章)。(业主提供) .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1份,原件加盖业主公章)。(业主提供).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1份,原件加盖业主公章)。(业主提供)6.污水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1份,原件加盖业主公章)。(业主提供) 7试运行期间,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取、退水监测结果(1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业主公章)。(业主提供) 8.拦河闸坝等蓄水工程还需要提交蓄水调度运行方案(1份,原件加盖业主公章)。(业主提供) 9.地下水取水工程应提交成井抽水试验综合成果图、水质分析报告(1份,原件加盖业主公章)。(业主提供

6、) 0.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份,复印件加盖业主公章)(统一信用代码证在电子证照库中可查询到,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 11.法人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1份,复印件加盖业主公章)。(业主提供)注。以上材料可以网上受理经数字签名的可信电子材料或可通过电子文件共享而无需再提交材料。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不包含现场勘察、专家评审、报告修编、上报(转报)以及听证、招标、拍卖、检测、检验、鉴定等步骤所需时间) 收费标准: 无 联系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52152投诉电话:29.南平市建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tp:

7、/npjfj.ov.n4.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平市建阳区西区生态城书院东路5号西城国际1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7楼水利局窗口 一次性告知单 取水许可证变更、延续、注销 主体 南平市建阳区水利局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四条; 3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审批条件或标准 1.由建阳区水利局发放取水许可证的取用水户。 2申请条件。 (1)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取水单位或者个人需要变更取水权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进行取水许可变更流程。 (2)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或者

8、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连续停止取水满2年的,由原取水审批机关注销取水许可证。由于不可抗力或者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等原因造成停止取水满2年且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尚未届满的,经原取水审批机关同意,可以保留取水许可证。 (4)取水许可证有效期未届满且停止取水的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注销取水许可证的,由原取水审批机关予以注销。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现场勘查、专家评审、材料修编)决定 申报材料1.取水许可证变更 1原取水许可证正副本。(份)(业主提供) 2取水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份,加盖业主公章)。(业主提供)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1份,复印件加盖业

9、主公章)。(业主提供) 4.法人变更的无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的提供法人任命书(份,复印件加盖业主公章)。【备注:有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的无需提供】 (业主提供) .申请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份,复印件加盖业主公章)(统一信用代码证在电子证照库中可查询到,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 6法人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1份,复印件加盖业主公 章)。(业主提供) 注。以上材料可以网上受理经数字签名的可信电子材料或可通过电子文件共享而无需再提交材料。 2.取水许可证延续 1.原取水许可证正副本。(份)(业主提供) 2.延续取水许可申请书(份,加盖业主公章)。(业主提供) 3.延续取水申请

10、评估报告书(10份,加盖业主公章)。【备注:有水资源论证批复或有通过审核的延续取水评估报告书的无需提供】 .申请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份,复印件加盖业主公章)(统一信用代码证在电子证照库中可查询到,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 5.法人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1份,复印件加盖业主公章)。(业主提供) 注。以上材料可以网上受理经数字签名的可信电子材料或可通过电子文件共享而无需再提交材料。 3.取水许可证注销 .取水许可证有效期未满时,需提供取水许可注销申请报告(原件2份及电子版1份,加盖业主公章)。(业主提供) 2.停止取水满2年且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尚未届满的,需保留取水许可证

11、的。提供保留取水许可证申请报告(原件2份及电子版1份,加盖业主公章)。(业主提供) .原取水许可证正副本。(1份)(业主提供) 4.申请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份,复印件加盖业主公章)(统一信用代码证在电子证照库中可查询到,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 5.法人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1份,复印件加盖业主公章)。(业主提供) 注。以上材料可以网上受理经数字签名的可信电子材料或可通过电子文件共享而无需再提交材料。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不包含现场勘察、专家评审、报告修编、上报(转报)以及听证、招标、拍卖、检测、检验、鉴定等步骤所需时间)

12、收费标准: 无 联系信息 1.业务咨询电话:58129152投诉电话:58236973.南平市建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p:/ 一次性告知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主体 南平市建阳区水利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 审批条件或标准 1.本区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 2.本区境内占地三公顷以下和挖填土方三万立方米以下的南平市级立项项目。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方法 无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包含组织察看项目现场、召开审查会、材料修编)决定 .受理。网上申请或到区行政服

13、务中心水利局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如申报材料齐全的,发受理通知书;如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开发建设项目业主须补齐的全部材料内容,并发补正通知书。 2审查(组织察看项目现场,召开审查会)。区水利局组织专家查看项目建设现场,并召开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审查会。如专家组一致通过该报告书的审查,区水土保持监督站出具书面通过函复;如专家组未通过该报告书的审查,区水土保持监督站发退回修编通知书。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报告书报批稿。由区水利局组织专家对报告书报批稿进行审核通过后,作出批复。 依据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审管理的暂行规定(闽水监督2029号)第二点:报告书收件、预审、受理、评审的规定的第10条:技术评审机构对受理的报告书送审稿,应及时组织专家及有关单位代表察看现场、召开技术评审会议。邀请参加会议的专家,应当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性质、专业特点和要求,随机抽签确定,形成专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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