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扫队绩效奖励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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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区街路清扫保洁工作绩效奖惩制度 白山市环卫处韩可蛟为增强市区街路清扫保洁管理力度,提高日常保洁质量,创造优质的市区环境,结合全市网格化管理方案,特制定本奖惩制度。第一条 奖惩目的激励环卫工人的工作积极性及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清扫保洁干部职工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以奖勤罚懒为目的,加强市区的环境卫生质量,提高市民对环境卫生的满意度。第二条 奖惩对象本制度适用于环卫处清扫一、二、三队所有员工。 第三条 奖励基金1、单位定于每月拿出5,000.00元,奖励清扫一线工作突出的工人。2、每月拿出500元,奖励优秀班组。第四条 奖惩原则1、公开性原则:每月的奖惩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每月

2、奖惩的人员及班组要制作详细的奖励及处罚名单,并注明奖励及处罚原因及金额等,报请处务会或有关领导集体讨论研究后方可实施。每月的奖励金额按绩效工资的形式打入个人帐户,使管理工作具有透明度。处罚款不上交处里,由清扫队保存做为机动奖励资金。2、客观性原则:绩效考评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对被管理者的任何考评都应有事实根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色彩。按事先约定的内容进行考评,以数据为依据。3、开放沟通原则:在每月工作考核及日常检查监督过程中,监察一、二科和被检查部门要坦诚公平地进行沟通与交流,评估结果要及时反馈给主管领导,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应努力和改进的方向。发现问题或有不同意见应在第一时间内

3、进行沟通。 4、差别性原则:对不同路段、不同岗位进行监督检查时,要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制定贴切的要求和重点,衡量标准应有所侧重和区别,考评的结果要适当拉开差距,不搞平均主义。5、监察科对各片区实行全方位、不间断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到班组长或队长,当场处罚到位,每天一通报,每月一公示。第五条 工作标准1、作息时间:夏季(晨扫:早4:306:30;保洁:上午8:0012:00、下午12:006:00);冬季(晨扫:早5:006:30;保洁:上午8:0012:00、下午12:005:30)。2、每日清扫作业应在清晨6时30分前结束,各路段交接班时间为早8时、中午12时,实行无缝对

4、接。每日清扫最低应不少于2次,人行道、路面、边沟、下水口、树穴等应整洁。3、各街路及分担区段按“五净、三根清、二无”(“五 净”:路面净、马路边石净、人行步道净、绿化带净、雨水井口净;“三根清”:树根清、电柱根清、墙根清;“二无”:无积土、无积水)标准进行清扫、保洁、管理。对人流量较大的繁华路段,应全天巡回保洁,路面应见本色。4、跨江桥面、人行天桥、人行地道、车站、站台街的保洁质量应与一级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5、路边绿地、绿化带、人行道树穴内应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6、沿街果皮箱清掏及时,箱体清洁,周边干净;随时掌握丢失、损坏情况,并及时上报。7、严格按规范标准进行晨扫作业,交接班时不得出现

5、空岗现象,保证夜间保洁质量。8、冬季清雪按要求进行,没有安排清雪的路段,正常清扫保洁,确保边石1米内无积雪、冰包。9、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上岗必须穿着标志服,并保持清洁;爱护清扫用具,及时维修,保持工具完好。第六条 处罚标准监察科负责对市区环境卫生常态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街路清扫保洁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的班组及个做出处罚。一、班组长处罚标准1、违反处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每次罚款 元。2、不按时上下班,无故旷工,无法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指令性工作任务的,每次罚款 元。3、未能及时管理到位,导致本班组工作未达标或停滞不前的,每次罚款 元。4、未能及时将处、队领导有关环卫工作的指导性精神传达

6、给一线清扫工人,导致环卫工作耽误的,每次罚款 元。5、未能及时对新上岗的职工进行职业道德及岗前安全教育,导致在工作期间出现人员及设备事故,给单位带来损失的,出现一次罚款 元。6、未能及时对新上岗的职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导致职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每次罚款 元。7、对一线清扫工人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导致不良事件发生的,每次罚款 元。8、因管理不到位,导致所辖区域出现脏、乱、差现象的,每次罚款 元。二、一线清扫工人处罚标准1、检查路段保洁质量不合格,未达到“五净、三根清、二无”的标准,将视情节,发现一次将对当事人每次罚款5元,发现两次罚款10元,月累计两次以上罚款50元。 2、各级历

7、次卫生检查路段卫生不合格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一次,固定工待岗处理,临时工解除合同,并处以相应罚款。3、清扫保洁垃圾按规定倾倒,无反倒入绿化带、雨水井、空地内、墙角、过水槽及其它禁倒场地,发现一次罚款10元,月累计两次以上罚款30元。4、不能随意点火焚烧垃圾,如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月累计两次以上将做解聘处理,情节严重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负法律责任。5、保洁人员工作时间不穿戴标志作业服,发现一次罚款1030元。月累计两次以上罚款50元,因此发生事故后果自负。6、果皮箱清掏不及时、垃圾外溢、箱体不洁,每个每次罚款510元,月累计两次以上罚款30元。7、晨扫不彻底、不及时,或质量不达标,每次罚款1020元

8、,月累计两次以上罚款30元。8、交接班有空岗现象,每次罚款50元,月累计两次以上罚款100元。9、工作时间干私活,聚堆闲聊,乱窜工作岗位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罚款1020元,月累计两次以上罚款50元。第七条 奖项与奖金设定奖励以监察科及清扫队内部共同提名,根据月检查结果为依据的方式进行,每月评比一次。1、个人:奖项:清扫一队每月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清扫二队每月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清扫三队同一队。奖金:一等奖奖金 元;二等奖奖金 元;三等奖奖金 元。2、班组:清扫一、三队每月评选优秀班组1个;清扫二队每月评选优秀班组2个。优秀班组奖金为 元。 (优秀班组的奖

9、励资金分配,具体由本队内领导研究决定)第七条 评选优秀班组及个人标准一、优秀班组1、遵守处、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出色完成日常清扫保洁工作任务。2、所辖路段在历次检查中严格按照“五净、三根清、二无”及网格化管理方案的标准完成日常清扫保洁任务。3、在每月监察处罚中班组累计低于平均值的10%。4、对上、下班及交接班的时间严格管理,避免出现空岗现象。5、严格例会制度常态化,加强日常安全及职业道德教育预防为主,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各种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做到安全无事故。6、爱护设施、设备,所辖班组的工具设备、设施无丢失、损坏现象,每月工具费控制在处里规定的范围内。7、每月优秀班组的奖励,按

10、监察科的处罚结果,次数最少者参加评选。如出现多组无处罚情况,按班组奖励人数多者给予奖励。二、个人奖励一等奖:1、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完成本路段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任务。2、晨扫彻底,清扫无格痕、细灰、杂物、漏扫现象。3、无漏撒砂石堆,保洁质量良好,无白色垃圾、果皮纸屑、零星建筑垃圾堆、人畜粪便,垃圾无随便乱倒现象。 4、花坛周边、绿化带内无白色垃圾、杂物,护栏脚洁净,无细灰、杂草、杂物。 5、在历次的检查中,无处罚现象。6、严格作息时间,无迟到、早退、空岗、旷工现象。7、每月请假次数累计在2次以下。8、在工作期间,无干私活、聚堆闲聊、乱窜岗位等现象。9、保证手推车车容车貌整洁,所辖路段内的果皮箱清掏

11、及时,箱体清洁,周边干净。10、着装整洁,精神面貌饱满,服从管理,积极参加临时性工作任务。二等奖:1、晨扫彻底,清扫无格痕、细灰、杂物、漏扫现象。2、保洁质量良好,无漏撒砂石堆、无零星建筑垃圾堆、人畜粪便,垃圾无随便乱倒现象。所辖路段内白色垃圾、果皮纸屑等每日不超过2处。 3、花坛周边、绿化带内白色垃圾、杂物,护栏脚处细灰、杂物等每日不超过2处。4、在历次的检查中,每月处罚累计不超过2次。5、当月监察科处罚一次者,后续工作表现良好且监察科及清扫队内部共同提名者可参与二等奖的评选。6、严格作息时间,无迟到、早退、空岗、旷工现象。7、每月请假次数累计在3次以下。8、在工作期间,无干私活、聚堆闲聊、

12、乱窜岗位等现象。9、保证手推车车容车貌整洁,所辖路段内的果皮箱清掏及时,箱体清洁,周边干净。10、着装整洁,精神面貌饱满,服从管理,积极参加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等奖:1、晨扫彻底,清扫无格痕、细灰、杂物、漏扫现象。2、保洁质量良好,无漏撒砂石堆、无零星建筑垃圾堆、人畜粪便,垃圾无随便乱倒现象。所辖路段内白色垃圾、果皮纸屑等每日不超过3处。3、花坛周边、绿化带内白色垃圾、杂物,护栏脚处细灰、杂物等每日不超过3处。4、在历次的检查中,每月处罚累计不超过3次。5、当月监察科处罚两次者(含两次),后续工作表现良好且监察科及清扫队内部共同提名者可参与三等奖的评选。6、严格作息时间,无迟到、早退、空岗、旷工现象。7、每月请假次数在累计在3次以下。8、在工作期间,无干私活、聚堆闲聊、乱窜岗位等现象。9、保证手推车车容车貌整洁,所辖路段内的果皮箱清掏及时,箱体清洁,周边干净。10、着装整洁,精神面貌饱满,服从管理,积极参加临时性工作任务。 第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清扫队、监察一、二科所有第九条 本制度在实行过程中如有所修改,请按新规定执行。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白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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