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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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新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辽宁省实施办法和朝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双塔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双塔区森林防火预案的要求,为了在紧急情况下妥善处置突发森林火灾事故,避免和减轻森林火灾造成的灾害,特别是为高效、有序地协调组织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扑救原则 (一)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是: (二)坚持辖区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以镇、村为单位,就近组织力量的原则;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四)坚持集中力量打

2、歼的原则,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气温低、湿度大、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坚决扑灭火灾; (五)坚持“三不打”原则,即“地形复杂、风向多变、气候恶劣的条件下不打;因特殊情况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条件下不打;夜间因复杂危险,行动不便条件下不打”; (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禁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的领导,确保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安全、合理、有效。镇政府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在火灾发生时,在火场设立森林火灾扑救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火灾扑救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指挥部的总指挥由火灾发生地的镇、村主要领导担任,镇林业站的负责同志为副总指

3、挥。 现场总指挥职责。快速赶到火灾现场,实地了解、查看火场情况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选择现场指挥位置,设立临时现场指挥所;积极组织人员抓住有利时机,科学灵活机动地运用各种扑火手段,安全、高效扑灭大火;保证火场与指挥所、指挥所与指挥中心之间通讯畅通;随时掌握火场变化情况;扑火结束后,组织火场清理工作,防止死灰复燃。 三、火灾报告 (一)火灾发生区的现场指挥部应及时、详细、准确将以下情况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1、森林火灾发生时间、地点、过火面积,已投入扑火力量和设备,火灾现场指挥负责人、联系方法、火场燃烧情况和蔓延趋势; 、森林火灾发生地的森林资源状况、道路交通、河流系、地形地

4、貌; 3、火灾现场气象情况; 4、需要支援的车辆、人员、扑火工具、物资等。 (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应立即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为制订扑救方案提供决策依据。 四、扑火准备 (一)人员准备 1、镇应急分队和各村扑火小分队是扑火的主要人员,所在地村民委辅助人员。 2、扑救森林火灾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依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各部门和社会各界都有责任、有义务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与配合。 (二)物资准备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工具,发生森林火灾时分发给扑火人员。扑火工具不足时,由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购置或向社会征用。

5、、各指挥成员需保证通讯畅通。 3、扑火中所需的车辆、燃油、粮食、照明、救护用品等,森林防火指挥部确立的责任单位负责。 五、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救后,现场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对火场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确定无余火后,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经批 准方可撤离火场。同时,要安排专人留守火场24小时以上,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留守人员。 六、扑救步骤 扑森林火灾应依据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严密组织实施。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要做到发现森林火灾立即报告。 (二)立即成立森林火灾扑救现场指挥部,组织人力扑救,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三)一般森林火灾和火警由镇、村林区单位组织扑救并及时

6、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镇指挥部获悉后及时派人员检查,督促和给予支援;重大森林火灾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扑救,并及时报告给予支援。 (四)发生重、特大火灾,各级指挥部可直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请求驻军、武警及其消防部队支援;也可通过镇指挥部请求支援,发出申请的指挥部要为扑火队伍安排好向导。 (五)对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及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应按部门行业归口处理,对无业灾民的安置救护工作,由镇民政办负责。 (六)对起火现场要妥善保护,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公安、林业部门迅速查明起火原因,分清责任,对肇事者和责任者要依法进行处理。 (七)火情汇报和火灾统计报告制度,按森林防火条例、辽宁省

7、森林防火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和所有人员,要以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必须无条件的服从现场总指挥部的调动。为保证政令畅通,特作如下纪律要求: (一)从进入森林防火警戒期起,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村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若发生火灾,必须能迅速组织人员前往扑火。搞好车辆、通讯器材及其它灭火物资设备的准备和维护工作,确保火灾发生后能迅速调集使用。 (二)从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起,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各村主要负责人的通讯工具号码及值班电话号码要及时抄送镇政府办公室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通讯工具(手机)必须实行24小时开机。影响火灾扑救工作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报警电话:7099(镇里)129(市里)2X年月3日 第 1 页 共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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