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557651464 上传时间:2023-08-01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精品文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为了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全县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确保全县学 校、幼儿园校车使用安全, 依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和*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 县安全管理和校车管理使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 总体目标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 标本兼治”的原则,立足长效管理,进一步增强管理意识、服务意识,建立健全校车管理的协调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 制,减少和避免学生交通意外,杜绝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 发生,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二、 管理制度准入和退出制度。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依法取得校

2、车使用许可,实行车辆户籍化管理。对符合 安全技术条件和管理条件的专用校车核发校车标牌,配备统 一的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安装有行驶记录功能的校车卫星定位装置、行车记录仪及车内视频监控系统,以及配 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防卫装备等安全设备等。 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严厉 打击各种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已取得校车运营资质的车 辆,因各种原因不符合校车使用条件,或不服从安全管理, 达不到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条件的,严格实行退出制 度。驾驶人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条例”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 不得聘用或临时使用无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

3、人员驾驶校车。 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罚或者发 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条例”和“办法”规定的校车 驾驶人条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消校车驾驶资 格。安全乘车制度。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建立校车、校车驾驶人和管理人档案,实行台账管理。使用校车的 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与教育部门、公安机关签订校车安全 运营管理责任书,上交安全管理承诺书,落实各方安全管理 责任和措施。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必须建立健全校车管理 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日常安全管理台账和工作流水账,定人 安排随车人员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维护上下车和乘车秩序。 乘车学生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 后,监

4、护人与学校签订乘车协议。幼儿园原则上不得使用校 车,确需使用校车的,必须符合“条例”和“办法”及其它 有关规定。入园幼儿确需乘坐校车的,须由监护人或其亲自 委托的成年人在乘车站点接送。校车运行实行“实名制”登 记,达到“五定”要求,即:定人、定车、定路线、定站点、 定时间。校车行驶线路、站点、时间、接送人员要随车公示, 随时接受检查和监督。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及咨询、 监督、报警电话等信息应随车公示并告知学生家长或监护 人。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为校车运营提供优质保险服务和其它延伸性服务。线路审查制度。校车接送学生的行车时间、路线和停靠站点,由县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 输局等按照有关权限和管理

5、规定共同审核批准。学校或校车 服务提供者按趟次规范填写校车运行安全日志,如实记录校 车运行情况。校车只能在核定时间、线路和区域内运行,只 能在核定停靠站点停车上下学生,只能用于接送上下学学生 使用。禁止跨线路、跨区域、不在规定行车时间接送学生, 禁止参与非接送学生的活动,禁止接送学生途中搭乘其他无 关人员或货物,禁止在非接送学生的运行时间外将校车用于 人员接送和货物运送等。定期检测制度。配备校车的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和 车辆管理台账,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每半年进行一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校车年 度审核时,公安机关和机动车检验机构要对校车

6、进行严格检 测,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建立校车检测责任追究和校车安全 事故倒查制度,严格问责。运营监督制度。县公安、交通运输、安监、教育、质监等学校校车安全工作联席 会议成员单位切实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建立完善 的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会商机制和联合检查机制, 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 车安全运营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每辆校车车厢内的显著位 置,公布校车安全运营监督电话或举报方式。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第一时间根据“条例”、“办法”和其它相关规定 严肃处理,并及时抄告其它相关部门。学校管理制度。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贯彻执行校车 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

7、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各级党委、 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 度,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安全维护,定期对校 车驾驶人、随车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进 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 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向学生讲解校车安 全乘坐知识,传授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定期组织校 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充分保障学 生乘坐校车安全。应急处置制度。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校车安全运营突发事件应急 处理机制,制定和落实校车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学校定期对 校车管理负责人、教师、驾驶员、随车人员

8、、学生及其家长 进行交通应急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校车安全运行突发事件应 急处置演练,帮助学生增强安全乘车意识,增长安全乘车知 识,提高应急自救自护能力。校车发生交通意外和其它事故 后,校车驾驶人和随车人员应第一时间救人、及时将学生转 移至安全地带,保护现场并报警,并做好有关防范工作,防 止次生交通事故发生。若发生恐怖暴力等事件,以“生命第 一”为要务,校车驾驶人和随车人员在全力确保学生和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警,并可使用校车上自备的防卫装备 进行正当防卫。三、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校车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县政府校车安全保障 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校车安全工作联席会议 制度的

9、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作用,定期研究并制定校车安全 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全面落实工作会商、信息共享和联合检 查、联合执法、协同管理、相互支持工作机制,加强督查监 管,严格确保校车有序管理和安全运行。严格履行职责。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规范管理,及时、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教育部门把 校车安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学校建 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使用制度,制订学生乘车安全守则, 组织开展对驾驶员、随车人员、乘车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牵头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审核校车运行区间、时 间、线路和停靠站点。公安机关负责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核、 管理,办理校车注册、年检并核发

10、校车标牌,查处校车交通 违法行为,牵头相关部门排查校车安全隐患,完善学校周边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交通运输、安监、质监等有关部门按照 各自职责,切实履行校车安全管理、使用的相关管理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县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质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每年组织对校车安全情况进行 一次全面排查摸底。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严格检查并登记备案,切实掌握相 关情况。因校车安全管理和运行推进不力、管理不善、履职 不到位导致发生校车重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 部门和个人的责任。做好宣传教育。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 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条例”和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 意义、政策和措施;积极倡导全社会尊重校车优先权,自觉 礼让校车,为校车的通行、停靠、学生上下车及穿越公路提 供方便;引导学生自觉拒乘和举报超速、超载车辆及“黑校 车”和其它无营运资质的车辆。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 6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计划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