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分类模拟题民事责任(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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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分类模拟题民事责任(三)(总分:12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论述题(总题数:3,分数:25.00)1. 论述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分数:8.00) 正确答案:() 解析: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指以何种根据确认和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它所解决的是侵权的民 事责任的基础问题。(一)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过错是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如果加害人在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就当 然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加害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则可能承担民事责任。1过错责任原则的特征:(1)过错责任原则是一种主观归责原则。过错表现为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两种情形。(2)过错责

2、任原则表明行为人的过错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3)过错责任原则表明行为人过错 的大小对责任范围具有决定性作用。2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根据民法通则第106 条的规定,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只有法 律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才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适用方法上,过错责任原则有两种适 用方法,一是一般适用方法,即谁主张谁举证,通常是由受害人对加害人的过错进行举证和证明,而加害 人无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二是特殊适用方法,即过错推定中举证责任的倒置,法律推定加害人有过错, 而由加害人承担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责任。(二)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问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

3、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应当对其行为所造成的 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的侵权行为有:公务侵权、职务侵权、产品侵权、 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环境污染侵权、地面施工侵权和动物侵权等。无过错责任的适用应注意三个方面。(1)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能由法官或当事 人随意扩大适用;(2)适用无过错责任,受害人不需证明加害人的过错,加害人亦不能通过证明自己无过错 而免责,但原告应证明损害事实及其因果关系;(3)我国实行的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出 现某些法定免责事由时,有关当事人也可全部或部分免除其民事责任。如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完全由于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

4、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2. 论述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分数:8.00) 正确答案:() 解析:免责事由是指减轻或免除行为人责任的理由。侵权民事责任中的免责事由包括以下几种:(1)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 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可抗力作为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以不可抗力是损害 发生的唯一原因为条件。如果不可抗力只是造成损害后果扩大的原因,行为人对扩大之前的损害应当依其 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 受害人的过错,是指受害人对于侵权行为的发生或者说侵权损害后果

5、的扩大存在过错。受害人过错包括 两种类型:受害人对于损害发生的过错和受害人对损害扩大的过错。受害人过错对于侵害人责任的免除主 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分免除,即适用过错相抵规则,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二是全部免除,即受 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过失,全部免除行为人的责任。(3) 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和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 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实施的不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 第一,现实性,即存在现实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第二,必要性,即不实施正当防卫不足以避免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 第三,针对性,指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侵害

6、人本人实施。 第四,合理性,即正当防卫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4) 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 生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致他人较小损害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如下: 第一,危险的紧迫性。所谓紧迫性,即合法权益正遭受危险。第二,避险措施的必要性。所谓必要性,是指避险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避险措施。不采取该措施就不 足以使合法权益免受正在遭受的危险,不足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第三,避险行为的合理性。所谓合理性,是指避险行为适当并不超过必要的限度。必要限度要求避险行为 造成的损害应当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5) 受害人的同意,是指受害人在侵权

7、行为或者损害后果发生之前自愿作出的,自己承担某种损害后果的明 确的意思表示。“受害人的同意”在损害后果发生之后作出,不能作为免责事由对待,而是对侵害人民事 责任的事后免除。受害人的同意可以通过单方面声明,也可以通过与侵害人达成免责条款的形式作出。但 受害人同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除以上五种之外,有学者认为依法执行职务、自助等亦是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3. 论述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分数:9.00) 正确答案:() 解析: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为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应当承担的侵权 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54 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

8、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 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损害责任应具备四个构成要件:(1)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没有尽到必要义务,违反了 不得侵犯患者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的法定义务。比如,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 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 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该项义务,造成患者损失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 存在患者遭受人身损害的事实。包括患者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等遭受侵害;患者因此造成的财产 利益损失;以及患者或者

9、其近亲属遭受的精神损害。比如,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例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与患者遭受的人身损害的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比如因药品、消毒 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 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 生产者或血液提供机构追偿。(4)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未尽到与当前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 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

10、责任。因此,判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应该以行 为人是否尽到与诊疗行为发生时相应的主要义务为标准。二、案例分析题(总题数:9,分数:95.00)某日,甲携带一台高级摄像机乘坐长途公共汽车,为了安全,在车上他把摄像机置于腿上抱着。行驶当中 一个小孩乙突然横穿马路,驾驶员丙紧急刹车,结果行李架上的物品有不少落下来,其中乘客丁的皮包正 巧砸在甲的摄像机上,将价值一万多元的摄像机砸坏了。试根据民法理论,回答以下问题:(分数:15.00)(1) .对本题驾驶员丙紧急刹车的行为应如何理解?(分数:5.00) 正确答案:()解析:驾驶员丙的行为为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

11、人的财产、人身或者其 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致他人较小损害的行为,是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之 一。其构成要件如下: 危险的紧迫性。所谓紧迫性,即合法权益正遭受危险。 避险措施的必要性。所谓必要性,是指避险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避险措施。不采取该措施就不足以 使合法权益免受正在遭受的危险,不足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 避险行为的合理性。所谓合理性,是指避险行为适当并不超过必要的限度。必要限度要求避险行为造成 的损害应当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本题中,小孩横穿马路,驾驶员面对危险不得已紧急刹车,这属于紧急避险行为。(2) .你认为甲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分数:5.00)

12、 正确答案:() 解析:应当由小孩的监护人承担责任。民法通则第 129 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 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 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 的民事责任。”在本案中,驾驶员刹车的行为并无不当;丁的东西掉下来砸到了甲的摄像机,但丁没有过 错。而小孩突然跑过马路是险情引发的原因,小孩的监护人有监护不力的过错,因此应当由小孩的监护人 承担责任。(3) .如果小孩已经无法找到,那么甲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分数:5.00) 正确答案:()

13、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 132 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本题中,如果小孩已经无法找到,驾驶员丙、乘客丁、乘客甲都没有过错,那么可以根据他们的经济能力 等由他们分担损失。某日,肖雄(5 岁)与另一小孩玩耍时,见一配电房没有锁门,就进入装有变压器的房内。由于无知和好奇, 肖雄用手去触摸变压器,遭到电击,随即被父母送医院抢救,医院对肖雄截去了双上肢。一个月后,肖雄 出院,其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电力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诉讼中,电力公司举证证明:事故发生前一 日,其工作人员还对该配电房进行了检查,门锁完好无损。电力公司认为自己对损害发生没有

14、过错,拒绝 承担责任。问:(分数:10.00)(1) .对肖雄所受伤害的赔偿责任应如何确定?说明理由。(分数:5.00) 正确答案:() 解析:肖雄所受的损害应由电力公司和肖雄的父母承担。电力公司所承担责任的性质属于高度危险作业致 人损害的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电力公司进行危险作业、肖雄有损害、肖雄的损害与电力公司的危险作业有 因果关系,完全符合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我国法律对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推定,电力公司不得以自己没有过错拒绝承担责任。电力公司的责任是主要的。当然, 本案中肖雄的监护人没有履行好监护义务,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应承担次要责任。(2) .

15、赔偿范围应包括哪些?(分数:5.00) 正确答案:() 解析: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住院期间的交通费、假肢安装费、残疾 生活补助费(有关司法解释称残疾赔偿金),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费。4. 甲和乙关系很好,形影不离。某日两人共同驾驶一辆摩托车外出兜风,在一个山路的转弯处撞到了行人 丙,造成丙右胳膊骨折,花去医疗费几千元。但是,由于甲、乙都不承认是自己开的车,当时情况紧急, 丙也没有看清究竟是谁驾驶的摩托车。那么本案的责任应当如何承担?(分数:5.00) 正确答案:() 解析:甲和乙的行为属于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又称为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16、的行为人实施可能造成他人损害的危险行为并实际致人损害,而无法确定加害人的侵权行为。该案例符合 共同危险行为的要件,甲乙的行为构成共同危险行为。侵权责任法第10 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 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 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案由于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则应当 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甲或乙中的一人能够证明自己当时不可能在开车,则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5. 甲为某市市民,一日他外出游玩时捡到一只藏獒,经过专家鉴定,此藏獒为珍贵的纯种藏獒,甲得知后 精心喂养并登报寻找失主。一天,甲带着藏獒在街上散步,藏獒挣脱缰绳咬伤了行人乙,乙花去医疗费 300 元。乙要求甲赔偿损失,甲辩称此狗并不是他的,让乙等待失主认领时找失主要钱。本案的责任应当如何 承担?(分数: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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