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住宅加装电梯文件与流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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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 1. 旧住宅加装电梯审批流程图12. 旧住宅加装电梯办事指南23. 旧住宅加装电梯(厦门市规划局网站) 74.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厦建房2009122号)105. 关于进一步明确申请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厦建房20145号) 126.关于印发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若干实施经验的通知137. 楼外加装电梯部分案例 148. 厦门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许可申请表 189. 厦门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许可申请表附表1910. 授权委托书2011. 承诺书2112. 旧住宅加建电梯所在梯号及各层住户签字意见表2213.公示文范本 23旧住宅

2、加装电梯审批流程图审核单位规划局审核时限12个工作日审核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核单位建设与管理局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审核事项施工图审查审核单位质安站审核时限1个工作日审核事项施工监督申报旧住宅加装电梯办事指南一、受理事项: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施工许可证核发二、申请材料、办理条件、申请受理机关:(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1、申请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1)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公民的:提供身份证( 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申请行政许可的: 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下载)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建设单位的书面申请报告(报告里应承诺对申办材

3、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因申报材料不真实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自行负责)。(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及附表(下载)。(4)拟加建电梯所在梯号的房屋业主一致书面同意意见,单位产权的提供单位法人书面同意意见。(5)拟加建电梯所在梯号的所有业主的产权证与身份证(复印件),或由公证机关出具的业主书面同意公证文书。(6)拟加建电梯的建筑设计施工图(含总平图、各楼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及结构安全说明;设计文件含电子版光盘。(7)提供原住宅的权属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红线。项目未办理产权证的,应提供项目的“一书两证”资料。(8)设计单位的建筑设计资质证书。2、办理条件:(1)加装电梯用地在原住宅产权

4、红线内。(2)房屋具备安全使用条件,加装电梯后能满足规划要求,且符合结构安全及消防安全等要求。(3)加装电梯以梯号为单位申请,且需该梯号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加装电梯。3、申请受理机关:厦门市规划局(二)施工许可证核发1、申请材料(复印件均应提交原件核对):施工许可证核发(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2 份);(2)规划批准手续(复印件1 份);(3)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申报表(原件1 份);(4)施工企业提供的下列资料:施工企业出具的基本具备施工条件证明(原件1 份);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 份);施工企业编制的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资料(原件1 份);工伤保险(复印件1 份)

5、;建筑意外保险投保凭证(原件1 份);施工合同(原件1 份);(5)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复印件1 份);(6)监理委托合同(原件1 份)及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1 份)(实行监理的工程需提交);(7)建设单位或业主承诺资金落实的函(原件1 份);(8)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需提交)(原件1 份);(9)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书(应经消防设计审核的工程需提交)(复印件1 份)。2、办理条件:(1)已经办理规划批准手续;(2)已经办理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手续;(3)施工现场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4)已经确定有效的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

6、查;(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按照规定应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申请受理机关: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4、办理程序:(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建设单位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及第三项规定的证明文件资料,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3)发证机关收到申请资料后,对符合条件的,给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失效的,要求补正,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说明理由。5、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7、8 条;(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2、4、5 条;(3)厦门市

7、建筑条例第37、38 条;(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13 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1、12 条。三、承诺时限: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12 个工作日 施工许可证核发 1 个工作日四、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夏秋)、14:30-16:30(冬春)法定节假日除外,建设大厦3 层五、联系方式规划局咨询电话: 8129114建设局工程处驻中心咨询电话: 8129120网 址:http:/旧住宅加装电梯办理(厦门市规划局网站)1、申请材料:(1)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公民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8、);委托代理人申请行政许可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下载)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建设单位的书面申请报告(报告里应承诺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因申报材料不真实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自行负责)。(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及附表(下载)。(4)拟加建电梯所在梯号的房屋业主一致书面同意意见及承诺书,单位产权的提供单位法人书面同意意见(意见表及承诺书样式可在下载)。(5)拟加建电梯的建筑设计施工图(含总平图、各楼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及结构安全说明,设计文件含电子版光盘。(6)提供原住宅的权属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红线。项目未办理产权证的,应提供项目的“一书两证”

9、( 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发放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资料。(7)设计单位的建筑设计资质证书。2、办理条件:(1)加装电梯用地在原住宅产权红线内。(2)房屋具备安全使用条件,加装电梯后满足规划要求,且符合结构安全及消防安全等要求。(3)加装电梯以梯号为单位申请,且需该梯号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加装电梯。3、申请受理机关:思明区、湖里区范围内的受理机关为市规划局;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范围内的受理机关为所在区的规划分局。4、办理内容:需加装电梯的旧住宅5、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6、行政许可受理地点、监督机构及公示网站 1).办理机构及地址、联系电话

10、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区28号、29号、30号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482号 联系电话:770381377038142).监督机构及地址、联系电话 市规划局监察室 地址:体育路95号6楼联系电话:2986758 3).公示公开的网站、网址 厦门规划网站 网址: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厦建房2009122号为改善老旧住宅区的居住品质、提高老旧住宅区的使用功能,适应老、弱、病、残对生活起居、出行的需求,根据物权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总结我市部分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经验,结合我市的实际,对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出若干指导意见:一、本市范围内的老旧住宅,且房屋具备安

11、全使用条件,加装电梯用地在原住宅产权红线内的,均可申请加装电梯。二、加装电梯应以梯号为单位申请,申请加装电梯应当经本梯号房屋的业主一致书面同意,单位产权的还需单位法人书面同意,上述业主的书面同意文件,应提供产权证与身份证作为附件,也可以由公证机关提供公证文书。三、加装电梯的费用可按有关规定由多种方式筹集。1、房屋所有权人共同出资:按照楼层的受益、影响等因素协商分摊系数后共同出资;2、专有部分的房屋维修金,已售公房提取的房屋维修金;3、专有部分业主的住房公积金;加装电梯的梯号业主应该就出资额、维护、养护分摊及对部分受到采光、通风影响业主的适应补偿等其他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四、业主可自行协商出资比例

12、。也可参照以下方式,以第三层为参数1,第二层为0.5,第一层为零,从第四层开始每增加一个楼层提高0.1个系数,即第四层1.1,第五层1.2,第六层1.3,并依此类推。五、经房屋所有业主书面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改房原售房单位、建筑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可作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工程报建、设备采购、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业主也可以自行组织承担上述工作,建设单位应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六、建设单位或业主完成报建手续后应在所在幢号的梯位公示七日。七、加装电梯的设计、施工、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企业承担,并执行有关的质量安全验收标准;加装电梯的建筑立面应与原建

13、筑相协调。八、因加装电梯后新增产权面积作为本梯号的全体业主共有,不再调整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新增容积率部分地价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九、加装电梯后住宅达不到规划、结构、防火等设计规范要求,不得加装电梯,对毗邻住宅的通风、采光等使用功能可能造成影响的,须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十、市、区建设、规划、土地,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尽可能简化审批程序,思明、湖里在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岛外各区在区建设、规划、土地等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厦门市规划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二九年九月七日关于进一步明确申请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文号:厦建房20145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有关精神,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和开展相关工作,现就申请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以下简称:补贴)的条件、标准、程序和相关事项,予以进一步明确并通知如下:一、申请补贴的条件在2010年11月18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已开工的加装电梯项目并提出申请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享受补贴:(一)本市范围内的老旧住宅,且房屋具备安全使用条件,加装电梯用地在原用地批准红线内且占地无权属争议的;(二)经同一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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