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车计量仲裁办法最终稿2006.1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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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下发铁路罐车计量纠纷仲裁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分(子)公司:随着集团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散装油销售在与客户的计量核算过程中,受人为、地域、计量器具、油温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双方计量差异较大,矛盾比较突出,影响了铁路罐车的正常运转。为了公正地处理与协调销售公司、分公司、客户三者之间的贸易计量纠纷,维护企业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八章的规定。集团决定在生产技术部技术监督职能中增加计量纠纷仲裁管理。并制定办法,望遵照执行。附:铁路罐车计量纠纷仲裁管理办法黑龙江九三油脂有限责任公司二OO六年十一月十四日铁路罐车计量纠纷仲裁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2、 为解决散装成品油在装载、倒运、运输等管理环节可能出现的计量问题,树立企业良好信誉,维护客户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商业部门自备油罐火车管理办法,依法裁决贸易双方的计量纠纷。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外的铁路罐车计量纠纷,生产技术部负责按本办法规定开展计量仲裁工作。第二章 仲裁程序第四条 对计量数据有异议的单位,应向集团生产技术部递交计量纠纷仲裁申请表,明确仲裁检尺的时间、地点,并对纠纷罐车实行保全措施。第五条 计量纠纷仲裁申请表应填写以下事项: (一) 计量纠纷双方的单位名称、时间、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务; (二) 申请仲裁的

3、理由与要求; (三) 申请单位计量人员具备的计量检定员证及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合格证; (四) 有关证明材料或实物(初始计量检尺数据)。第六条 生产技术部接到仲裁申请后,指定专业计量人员到现场进行仲裁, 并通知有关各方派计量人员到现场监督仲裁工作。第七条 有关各方接到通知而不到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监督权利,生产技术部可进行缺席仲裁复检。第八条 现场仲裁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检定合格,并且在国家规定的有效周期;仲裁人员必须具有罐车计量操作员证。第九条 承担罐车计量纠纷仲裁的人员,负责进行复检、数据整理、数据备案、填写仲裁通知书等工作。第十条 承担仲裁工作的专业计量人员,在有可能影响检定数据公正时,

4、必须自行回避,双方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第十一条 仲裁结果需报生产技术部经理审准,加盖部门印章,一式四份,由仲裁方,发货方、接收方、销售公司等单位分别备存。第十二条 各单位自接到仲裁通知书之日起数据生效。第十三条 生产技术部在现场进行的仲裁复检数据为最终仲裁结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检尺产生疑义的,在收到仲裁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0内可向“国家铁路罐车沈阳分站”提出二次仲裁。第三章 仲裁办法第十四条 依据国家商业部商业部门自备油罐火车管理办法和集团散装大豆油计量管理规定,铁路罐车计量误差执行4标准。第十五条 罐车检尺计量时,为保证计量准确度,油温过低20或45或加热后油面与底部温

5、差过大(10)不得进行检尺,超出此规定,检尺测量的数据无效。第十六条 当计量复检数据小于允许误差,未超出允许范围时,以发货的原始计量数据为准。第十七条 当计量复检数据超出允许误差,应当减去允许误差,对亏量部分进行补偿。第四章 其 它第十八条 集团有关部门在进行公司内外贸易时,须在协议或合同条款中约定“铁路罐车允许计量误差4”的条款,因不约定误差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集团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1、铁路罐车计量纠纷仲裁申请书2、铁路罐车计量纠纷仲裁通知书(批量) 3、铁路罐车计量纠纷仲裁通知书(单车) 申请单位申请时间联系人姓名职 务发货单位

6、接收单位发出时间接收时间罐车编号容积表号施封编号原发计量方式原发数量盈亏量接收计量方式接收数量误差 申请单位意见:单位领导签 字: 年 月 日销售油部意见:签 字: 年 月 日销售总公司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铁路罐车计量纠纷仲裁申请表铁路罐车计量纠纷仲裁通知书(单车)产品名称发货单位发货时间容积表号施封编号罐车编号流量计静态轨道衡 秤重量检尺量发货地点接收时间接收地点施封编号罐车编号容积表号接收地点平均油高平均温度接收数量 视 温 视密度盈亏量 仲裁单位仲裁时间 罐车编号容积表号平均油高平均温度视 温 视密度复检数量盈亏量标准误差 复检误差仲裁结果仲裁人员意见: 检尺员签字: 复核员签字:接收单位(代理人)签字: 发货单位(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铁路罐车计量纠纷仲裁通知书(批量)产品名称发货单位发车数量发车时间发车地点计量方法发货数量接货单位接车数量接收时间接收地点计量方法接收数量申请仲裁单位仲裁时间初检盈亏量仲裁单位罐车数量仲裁时间允许误差 4复检数量计量方法复检计量误差 复检盈亏量仲裁结果仲裁人员意见: 检尺员签字: 复核员签字: 发货方签字: 接收方签字:生产技术部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主管领导批复: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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