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操作: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纳税调整案例【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57286260 上传时间:2024-02-02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5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实务操作: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纳税调整案例【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实务操作: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纳税调整案例【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实务操作: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纳税调整案例【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实务操作: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纳税调整案例【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实务操作: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纳税调整案例【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实务操作: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纳税调整案例【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实务操作: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纳税调整案例【会计实务经验之谈】10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11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对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作出了新规定。笔者结合具体案例,对加速折旧计算口径加以分析,供读者参考。“六大”行业政策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2、息技术服务业“六大”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案例甲有限公司系专用设备制造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1月1日,新购入固定资产机器设备一台,不含税价为100万元,购入当月已投入使用。企业对该项固定资产按10年直线法摊销,残值率为5%。由于符合加速折旧的条件,企业在预缴2014年12月所得税时,报送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决定对该项固定资产从2014年12月1日起按6年缩短折旧年限法加速折旧。那么,该项业务应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分析企业按10年直线法摊销,2014年会计口径应计提折旧为0.79万元(10095%1

3、012)。同时,税法允许按6年加速折旧,2014年税法口径应计提折旧为1.32万元(10095%6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规定,企业按税法规定实行加速折旧的,其按加速折旧办法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因此,甲公司2014年度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0.53万元(1.320.79)。“六大”行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政策对“六大”行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4年1月1日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4、;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案例乙有限公司系生物药品制造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且属于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新购入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A型仪器一台,含税价为100万元。2014年6月1日,又购入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B型机器设备一台,含税价为120万元。已知A、B固定资产购入的当月已投入使用,且属于加计扣除固定资产范围。企业A、B固定资产按直线法摊销,摊销年限分别为5年和8年,残值率均为5%。由于该类固定资产符合一次性税前扣除、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条件,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已报送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对A型固定资产采取一次性扣

5、除,对B型固定资产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在所得税前扣除。那么,该A、B固定资产业务应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分析企业对A型固定资产按5年直线法摊销,对B型固定资产按8年直线法摊销,2014年A、B固定资产折旧会计计算口径应为24.54万元(10095%51211)(12095%812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精神,企业固定资产采取一次性税前扣除、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的,预缴申报时,应同时报送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年度申报时,实行事后备案管理,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该公告同时规定,“六大”行业小型微利企业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的

6、,可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的折旧、费用等金额进行加计扣除。所以,A、B固定资产2014年税法应计提折旧和扣除的口径为112万元(100120101262)。由于企业会计和税法口径存在一定差异,所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只就会计处理的折旧、费用等金额进行加计扣除。据此,乙公司2014年度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99.73万元(11224.54)24.5450%。所有行业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政策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

7、,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案例丙有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2月1日新购进专门用于研发的C仪器一台,不含税价为90万元。2014年7月1日,又购入专门用于研发的D设备一台,不含税价为200万元。已知C、D固定资产购入的当月已投入使用,残值率均为5%,且C、D固定资产属于加计扣除固定资产的范围。企业会计核算上对于C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对于D固定资产按年数总和法计算折旧,使用年限为10年。另外,丙公司购入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C、D固定资产,已经按规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而该类固定资产符合一次性税前扣除、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条件,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已经报送了固定

8、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对C型固定资产采取一次性扣除,对D型固定资产采取年数总和法在所得税前扣除。该C、D固定资产业务应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规定,企业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已享受固定资产折旧优惠的,在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的折旧、费用等金额进行加计扣除。所以,C、D固定资产2014年会计和税法计提折旧的口径一致,均为104.39万元9020095%1055125。对此,丙公司2014年还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在201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2.20万元(104

9、.3950%)。所有行业单价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政策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案例丁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2月1日购入计算机5台,每台单位价值不含税价均为0.48万元。企业按直线法3年摊销,残值率均为5%,购入的当月已经投入使用。那么,丁公司这5台计算机业务应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分析在201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这5台计算机的年折旧额的会计计算口径应为0.76万元(0.48595%3)。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的规定,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

10、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这5台计算机折旧的税法计算口径应为1.64万元(0.4850.76),丁公司在2014年度汇算清缴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0.88万元(1.640.76)。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