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实验教学中心有毒危险品管理的暂行规定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557183635 上传时间:2023-12-20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4.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水产养殖实验教学中心有毒危险品管理的暂行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水产养殖实验教学中心有毒危险品管理的暂行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水产养殖实验教学中心有毒危险品管理的暂行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产养殖实验教学中心有毒危险品管理的暂行规定(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水产养殖实验教学中心有毒危险品管理的暂行规定一、 危险品系指易燃、易爆、毒品、易制毒品、腐蚀品、放射性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等物品。 二、 危险品的采购、运输1、 由学校指定专人,到国家指定经营危险品的供货部门采购。各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采购。 2、 危险品运输时,必须按照其要求,防震、防撞、防压、防摩擦、防潮湿、防高温、防倾倒等注意事项进行。严禁相互抵触的危险品同车载运以及用公共交通工具运载。 三、 危险品的存储1、 应建立专用仓库,危险品在库内存放的位置和方式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要求,相互抵触的或灭火方式不同的危险品不得混放;库存危险品必须有明确的标签(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和识别记号

2、。存放处必须配有相应的消防和防护器材。 2、 存放危险品的容器、搅拌毒品的工具必须固定,应定期对容器作安全性检查,严禁容器和工具在处理不同危险品时被串用、挪为他用或随意遗弃。3、 危险品入库时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4、 库存危险品应指定专人管理,由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熟悉危险品性能的人员担任仓库保管员;并定期检查,做书面记录,发现隐患,及时解决或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解决。5、 库存剧毒品和强辐射品,必须由指定的两位专门人员保管,专库专柜存放,双锁加封。四、 危险品领用1、 领料单必须由领用人、保管员和综合实验室主任同时签字。领用必须遵循按最低量领取、限量领用、控制使用、不留备用的原则,剩余品及时退库保管。2、 对涉及危险品实验操作的师生员工,实验室要加强安全教育和操作方法的指导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防范能力。3、 领取剧毒品和强辐射品(如氰化物、砷化物、核辐射品等)的领料单上必须详细填写用途,经院(系)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由两人共同提取;严禁领取时手续不全。4、 使用后剩余的剧毒品和强辐射品,由实验室及时加封并派两人共同送还危险品库存放,同时办理退还手续。5、 凡含有剧毒或放射性物品的“三废”,不得随意扔弃、排放,必须上报保卫处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再进行处置。水产养殖实验教学中心2007-9-1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