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与企业研发合作开发合约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557122197 上传时间:2023-10-19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9.6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高校与企业研发合作开发合约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高校与企业研发合作开发合约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高校与企业研发合作开发合约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高校与企业研发合作开发合约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高校与企业研发合作开发合约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高校与企业研发合作开发合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校与企业研发合作开发合约(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高校与企业研发合作开发合约甲方:注册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注册地址:邮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在领域具有国内领先的学术与研究水平、并取得丰硕成果的高等学 府,乙方为具有生产合法资质和生产条件、并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 得一定成效的现代化企业;甲乙双方经友好沟通,在加快推进的产业化方面形成共识,就合作开发达成一致,签署本协议,以 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合作内容合作开展技术开发,包括。第二条时间与经费1、本协议合作时间暂定为年,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间乙方根据每个项目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研发经费,用于产品研 发及相关技术支持工作,具体项目进度及经费支付

2、方式详见附件一。2、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可根据需要另行商订新的合作协议。 第三条双方职责与义务1、甲方职责与义务(1)负责材料的基础研究工作,如等,并形成 技术资料,使其具有的基本条件。(2)负责实验室小生产与检验的技术开发和培训,如等,并培训乙 方技术人员,使乙方掌握相关技术,以具备相应的生产和检验能力。(3)对产品的生产技术和材料特性进行持续的改进研究,以保持双 方合作开发的产品在技术和材料方面的领先地位。2、乙方职责与义务(1)按本协议约定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合作研发 经费。(2)负责建立产品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场地、生产与检验设 施设备、人员等;形成产品的生产和质量控制能力,组织实施产品

3、生 产。(3)负责产品的营销策划,执行营销管理,组建销售和市场推广队 伍,实现产品的产业化。第四条知识产权1、合作前双方已有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2、合作过程中新产生的所有技术秘密及专利归甲乙双方共同拥 有,双方均有单独或共同使用的权利;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 不能将共有技术及专利擅自转让、许可或与第三方合作使用。3、双方合作过程中涉及和了解到的所有技术秘密,不得向外泄密或转让。4、根据国家对高科技项目及产学研结合的鼓励与扶持政策,双 方联合申报国家与地方政府的相关基金。由甲方牵头申报的,国家和地方政府下拨资金的%归甲方,%归乙方;由乙方牵头申报的,资金的%归乙方,%归甲方,具体支付时间为

4、,甲方取得相关资金后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第五条市场利益乙方自产品上 市之日起,提取该产品实际销售额的%,作为甲方的收益,具体销售 核查方式及价款的支付详见附件二。第六条约定事项1、双方合作开发产品时,应共同进行技术与市场评估,商定工 作进程,制定工作进度表,并及时沟通,以便按时推进各项工作的落 实(详见附件一)。2、无论共有或双方各自拥有的专利,已使用于双方合作开发产 品的,不得再独家许可或独家转让给第三方使用。3、甲方提供的技术及开发的产品,应不涉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4、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如有违约,对方可要求修订或 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关损

5、失。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如实履行义务,并按每月 第个工作日,向乙方报告工作进度,因甲方无故不履行协议的,乙方 有权终止本合同。2、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相关的经费,因乙方不按时给付经费, 造成甲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 ;因乙方造成履 行迟延的,甲方不因此而承担责任,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经甲方两 次书面催告乙方仍不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 后终止。第九条争议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条其他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 议有同等效力。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附件一、合作开发进度表及价格支付方式(略)附件二、销售核查方式及价款支付(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