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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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委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每年办公室集中进行一次保密教育和检查整改活动;对新录用、调入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由办公室领导及时进行上岗前必需的保密教育;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重点涉密人员实行上岗前的审查和培训、在岗考核和调整、离岗脱密期管理和辞职、调动、因私出国(境)审批等制度;办公室主要领导、保密要害部门负责人及所属工作人员层层落实保密责任制。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义务,严格执行十条保密守则:(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2、(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带密级的文件、资料;(9)不用普通电话、普通邮政、手机、明码电报、非加密传真机传递秘密事项;(1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3、制作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在本单位内部文印室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批的定点单位进行。4、实行定密责任人制度,依法规范定密。根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县直及驻涟单位国家秘密事项汇总表对号入座,按照承办人员拟定定密责任人审核办公室领导审签的程序标明密级、保密期限、印发数量及范围,编排顺序号。5、严格涉密文件的收发、保管、借阅、销毁手续。收发、借阅涉密文

3、件,必须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复制绝密级文件应当经原制发机关批准;复制制发机关允许复制的机密级、秘密级文件,必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并登记在册,确需复制分发的应重新编排顺序号和履行签收手续;复制件应当注明复制机关、时间、份数和印发范围,视同原件管理。绝密文件要单独保管在保险柜内,专人呈阅办理,专人催办并负责收回,下班前务必存放在保密室,绝不外借,并按规定期限上交;所有涉密文件都要用专门文件夹呈送领导阅示,下班前及时收回保密室,外单位借用需经县委办公室领导批准,并按期收回。涉密文件销毁时必须登记造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到保密部门指定地点监销,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6、按规定标准与

4、程序申报和调整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并采取完善可靠的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实行24小时全员值班制度;文书档案室应安装防盗门窗和电子监控报警器,配置密码保险柜和碎纸机;文印室配置计算机视频干扰器、碎纸机,并确保这些设施、装备的正常使用。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7、涉密计算机及网络与公共网络严格物理隔离,并采取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管理制度和技防措施,变更用途、维修或报废(销毁)时应对存储载体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禁止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回家、出差、出国(境)和上互联网;禁止在与互联网相连接的计算机上处理涉密信息;各种涉密移动存储载体禁止在内、外网之间交叉使用,并实行统一编号,领用登记,专人保

5、管,及时移交。8、加强重要涉密会议、活动、新闻报道和涉外工作的保密管理。经办重要涉密会议、活动应制定保密预案,落实领导责任,控制参加人员,检查场地器材,禁用无线话筒,限制手机使用,审查新闻稿件。在对外交往中遇有外宾、港澳台同胞或其它人员要求了解、提供有关涉密资料、情况,应事先征得安全、保密或外事部门的同意,并进行相应的技术处理或以一定的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9、发生失、泄密事件,应在24小时之内及时向保密部门、主要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同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或减少损害,并尽快组织查处工作,在3个月内上报处理结果。10、违反上述保密规章制度,视不同情节和危害后果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教育、取消评先资格

6、、调离涉密岗位直至予以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机要工作保密制度、自觉遵守党的保密纪律和国家保密法规。2、认真执行党的密码工作方针、密码编用原则和各项机要保密规定,严格按规定和程序使用密码和密码机,杜绝一切失、泄密事故的发生。3、密码、密码机、密码电报以及机要业务文件、资料、图纸等密件,做到详细登记、分门别类、专人保管。递送密码、密码机,必须2人同行,专车专用。4、作废的密码、密码电报、机要业务文件等密件,应按规定及时销毁,不得私自留存。销毁时,应2人登记签名监毁,不留片纸只字。5、密码、密码机失控或发现有泄密迹象,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查明情况上报,不得隐情不

7、报或拖延不报。6、绝密级文电不得复印;机密级文电复印,需经县委保密办同意;其他文电复印,需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个人不得私自留存。7、机要人员保密守则:(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2)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事项,非保密本不记载秘密事项;(3)不在机要办公室以外的地方存放密件,不带密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地方;(4)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秘密事项;(5)不用存有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6)不在机要办公室内拍照、录音、录像,禁止非机要人员进入机房;(7)不利用密码电报搞私人活动;(8)外出执行任务时,密件必须亲自携带;(9)不

8、与外国的机关、团体和个人进行私人交往,与住在台湾、香港、澳门等地以及国外的亲友通信或在国内约见,须向领导通报。第二篇: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_党委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1、凡属上级下发的绝密文件、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扩大阅读范围。绝密件的收发、传递,由党办机要秘书管理,专柜存放,未经发文单位批准不得复制、摘抄。绝密件,阅后应当天交还。严禁携带绝密件外出。不得将绝密事项转告他人。2、对机、秘密级的文件、资料要加强管理。党办机要秘书要严格收发、传阅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复印,因工作需要复印,应办理登记手续,阅办后应及时将复印件交回党办。销毁不同密级的文件要按上级规定办理,不准向废品收购站出售秘密文件、杂志或资

9、料。3、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4、需要保密的各种会议,应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到会人员,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并采取安全保密措施。5、做好计算机信息保密工作。凡秘密级以上的信息,严禁上国际互联网。6、涉及秘密的电话、函电,要执行明电明复,密电密复的规定,确保通讯秘密。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第三篇:办公室保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第四条公

10、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某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

11、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某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书级。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

12、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保密措施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第十一条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

13、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第十六条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第四篇:办公室保密制度_办公室保密制度一、因单位业务特殊,本制度中所提“办公室”是指

14、信访局各科室工作办公室、信访接待大厅柜台内部等处所。二、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室。三、各类文件、传真应按规定的阅读范围组织传达、传阅,不得擅自扩大传达对象。四、涉密材料不得散放,不得随意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翻阅各类公文及其他内部资料。五、不得随便将秘密公文带往公共场所或家里,因工作需要携带秘密公文外出的,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六、秘密公文的寄出,必须通过机要渠道传递。七、不准在私人通信,电话涉及国家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或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及秘密事项。八、参与对外经济交往和外事活动的,要坚持内外有别原则、严守外事保密纪律,不准向境外人员提供涉密材料。九、销毁秘密公

15、文、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造册和监销工作。十、对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需要保密的事项,有关人员不得随意公开。第五篇:办公室保密制度办公室保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切实做好公文、通信、办公自动化以及会议的保密工作。二、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三、不在非保密记录本上记录秘密事项,不在非秘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和资料,不在公共场所和亲朋面前谈论秘密。四、不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函件传达秘密事项。五、不得随意复印秘密材料和扩大涉密范围,如有确需复印的文件、材料,应征得上级有关部门和本镇领导同意后方可复印。六、对违反保密制度的人员要视其情节,追究责任。七、外单位人员查阅本镇文件材料,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镇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八、实行保密工作责任追究制。凡因不遵守保密工作规定,造成一定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予以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的方式为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检查、诫勉、党纪政纪处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五种。第 页 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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