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案例分析计算(按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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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筹划案例分析计算第二章1王先生承租经营一家餐饮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人数为20人)。该企业将全部资产(资产总额300000元)租赁给王先生使用,王先生每年上缴租赁费1 0000O元,缴完租赁费后的经营成果全部归王先生个人所有。2009年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为1 90000元,王先生在企业不领取工资。试计算比较王先生如何利用不同的企业性质进行筹划? 方案一:如果王先生仍使用原企业的营业执照,按税法规定其经营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20%。而且其税后所得还要再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在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企业纳税情况如下: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

2、额=1 9000020=38000(元) 王先生承租经营所得=1 90000-1 00000-3 8000=52000(元) 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2000-2000 12)20-1250 =4350(元) 王先生实际获得的税后收益:52000-4350=47650(元) 方案二:如果王先生将原企业的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则其承租经营所得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应直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王先生纳税情况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 90000-1 00000-2000 12)35-6750=16350(元) 王先生获得的税后收益=1 90000-1 0

3、0000-1 6350=73650(元)通过比较,王先生采纳方案二可以多获利26000元(73650-47650)。第三章9.某食品零售企业年零售含税销售额为15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该企业年购货金额为80万元(不含税),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企业应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该企业支付购进食品价税合计=80(1+17)=93.6(万元) 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50/(1+17%)17-8017=8.19(万元) 税后利润:150/(1+17%)-80=48.2(万元) 增值率(含税)=(150-

4、93.6)/150100=37.6 查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表后发现该企业的增值率较高,超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20.05(含税增值率),所以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可比一般纳税人减少增值税税款的缴纳。可以将该企业分设成两个零售企业,各自作为独立核算单位。假定分设后两企业的年销售额均为75万元(含税销售额),都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条件,适用3征收率。此时: 两个企业支付购入食品价税合计=80(1+7)=93.6(万元) 两个企业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万元) 两个企业共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50/(1+3%)3=4.37(万元) 分设后两企业税后净利润合计=150/(1+3%)-93.6=52.03(万元)

5、经过纳税人身份的转变,企业净利润增加了52.01-48.2=3.83万元。第四章1.某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条调拨价格75元,当月销售6000条。这批卷烟的生产成本为29.5元条,当月分摊在这批卷烟上的期间费用为8000元。假设企业将卷烟每条调拨价格调低至68元呢?(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对卷烟在首先征收一道从量税的基础上,再按价格不同征收不同的比例税率。对于每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上(含70元)的卷烟,比例税率为56;对于每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不含70元)的卷烟,比例税率为36。 计算分析该卷烟厂应如何进行筹划减轻消费税税负?(在不考虑20其他税种的情况下)该卷烟厂如果不进行纳税筹划,则应按56的

6、税率缴纳消费税n企业当月的应纳税款和盈利情况分别为: 应纳消费税税额=6000/250150+75600056=255600(元) 销售利润=756000-29.56000-255600-8000=9400(元) 不难看出,该厂生产的卷烟价格为75元,与临界点70元相差不大,但适用税率相差20。企业如果主动将价格调低至70元以下,可能大大减轻税负,弥补价格下降带来的损失。假设企业将卷烟每条调拨价格调低至68元,那么企业当月的纳税和盈利情况分别为: 应纳消费税=6000/250150+68600036=150480(元) 销售利润=686000-29.56000-150480-8000=7252

7、0(元)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企业降低调拨价格后,销售收人减少75 6000-686 000= 42 000 元应纳消费税款减少255600-l50480=105120元,税款减少远远大于销售收入的减少,从而使销售利润增加了63120元(72520-9400)。2:.某化妆品公司生产并销售系列化妆品和护肤护发产品,公司新研制出一款面霜,为推销该新产品,公司把几种销路比较好的产品和该款面霜组套销售,其中包括:售价40元的洗面奶,售价90元的眼影,售价80元的粉饼以及该款售价120元的新面霜,包装盒费用为20元。组套销售定价为350元。(以上均为不含税价款,根据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化妆品的税率为30,

8、护肤护发品免征消费税。)计算分析该公司应如何进行消费税的筹划?以上产品中,洗面奶和面霜是护肤护发品,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眼影和粉饼属于化妆品,适用30税率。如果采用组套销售方式,公司每销售一套产品,都需缴纳消费税。 应纳税额=(350/(1-30%)30)=150(元) 而如果改变做法,化妆品公司在将其生产的商品销售给商家时.暂时不组套(配比好各种商品的数量),并按不同商品的销售额分别核算,分别开具发票,由商家按照设计组套包装后再销售(实际上只是将组套包装的地点、环节调整一下,向后推移),则: 化妆品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为每套(80+90)/(1-30%) 30)=72.86(元)两种情况相

9、比,第二种方法每套产品可以节约税款77.14元(1 50-72.86)。第五章1:.某建材销售公司主要从事建材销售业务,同时为客户提供一些简单的装修服务。该公司财务核算健全,被当地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该公司取得建材销售和装修工程收入共计292万元,其中装修工程收入80万元,均为含税收入。建材进货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7.44万元。请为该公司设计纳税筹划方案并进行分析。如果该公司未将建材销售收入与装修工程收入分开核算,两项收入一并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纳税款为: 应纳增值税税额=T2丽92 1 7-1 7.44=24.99(万元)如果该公司将建材销售收入与装修工程收人分开核算

10、,则装修工程收入可以单独计算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为3。共应缴纳流转税:应纳增值税税额=(292/(1+17%)17-17.44=13.36(万元) 应纳营业税税额=803=2.4(万元) 共应缴纳流转税=13.36+2.4=15.76(万元) 比未分别核算少缴流转税=24.99-15.76=9.23(万元)从本案例可以看出,通常企业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和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时,如不分开核算,所有收人会一并按照增值税计算缴税,适用税率很高(17),而劳务收入部分通常很少有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故实际税收负担很重。纳税人如果将两类业务收入分开核算,劳务收入部分即可按营业税计税,适用税率仅为3(或5),可

11、以明显降低企业的实际税负。第六章1.个人投资者李先生欲投资设立一小型工业企业,预计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 8万元。该企业人员及资产总额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分析李先生以什么身份纳税比较合适。李先生如成立公司制企业,则: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l 8000020=36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 80000(1-20)20=28800(元) 共应纳所得税税额=36000+28800=64800(元) 所得税税负=64800/180000100=36 李先生如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则: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8000035-6750=56250(元) 所得税税负=5

12、6250/180000l00=31.25可见.成立公司制企业比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多缴所得税64800-56250=8550元,税负增加36-3 1.25=4.75。第七章1、张先生是一家啤酒厂的品酒师,其每年的奖金都高居酒厂第一位,而其平时的工资并不高,每月仅有3 000元。预计2010年底,其奖金为30万元。张先生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如下:每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000一2000)10一25=75(元)请为张先生进行年终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筹划。参考答案:由于张先生每月收入高于当年国家所规定的免征额,未经筹划时其年终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如下: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所适用的税率为25%(3

13、0000012=25000),速算扣除数1375,则: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0000025%-1375=73625(元)全年共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7512+73625=74525(元)全年税后净收入=(300000+300012)-(7512+73625)=261475(元)如果采用规避年终奖税率级次临界点税负陡增情况的方法,则:张先生全年收入=300000+300012=336000(元)留出每月免税额后,分成两部分,则:每部分金额=(336000-200012)2=156000(元)将156000元分到各月,再加上原留出的每月2000元,作为工资、薪金发放,则:张先生每月工资、薪金

14、所得=15600012+2000=15000(元)另外156000作为年终奖在年底一次发放。则张先生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及税后所得为:每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5000-2000)20%-375=2225(元)全年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22512=26700(元)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5600020%-375=30825(元)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6700+30825=57525(元)比原来少纳个人所得税税额=74525-57525=7000(元)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思路是一种基本安排,在这种基本安排中还要考虑,按照现行年终奖计税方法的相关规定,只扣1个月的速算扣除数,只有1个月

15、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另外11个月适用的是全额累进税率,还须对上述基本安排进行调整。2.2009年11月,某明星与甲企业签订了一份一年的形象代言合同。合同中规定,该明星在2009年1 2月到20 1 0年l 2月期间为甲企业提供形象代言劳务,每年亲自参加企业安排的四次(每季度一次)广告宣传活动,并且允许企业利用该明星的姓名、肖像。甲企业分两次支付代言费用,每次支付1 00万元(不含税),合同总金额为200万元由甲企业负责代扣代缴该明星的个人所得税。(假设仅考虑个人所得税) 由于在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确具体划分各种所得所占的比重,因此应当统一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1 000000-7000)(1-20)/1-40%(1-20) =11682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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