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56578342 上传时间:2024-03-27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9.5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2023年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2023年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2023年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2023年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docx(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那么 根据公司管理方案,针对现时公司物资管理未够标准和完善,为提高仓库物流运作效率,并进一步加强公司物品入库、领用和退货的管理,加强对常用物资遵循有效库存管理原那么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采购物品的入库管理 1、采购物品定义。包括各类原辅材料、燃料、五金维修件、电器、工具、文具、低值易耗品、水件、钢材,以及外发加工料、加工件等。 2、一般正常生产损耗的物品由申请部门车间先做申请单,经部门车间第一主管审核后,提交至分公司总经理审批,非正常生产损耗的价值在50000元以下采购物品按单项目另外增加财务负责人审批,价值在50000元及以上采购物品按单项目由集团公司总经

2、理审批。非正常生产损耗的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逐级审批非正常生产损耗:指由于车间人员操作不当、设备保养不到位、设备或配件质量差、不可抗力等非正常因素造成的损失。 3、其他各需求部门根据实际正常用量在系统中生成采购申请单,经分公司总经理或集团总部各线副总经理审批,且需经总部采购主管审核。书面申请单与采购订单的物品及数量必须一致,否那么对部门车间第一主管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4、对于没有做好采购订单的,仓库禁止收货,否那么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处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物品而没能及时做采购订单的,必须由申请部门或车间主管 或书面通知仓库主管,并由仓库主管转达五金仓库库收货人员走绿色通道收货,同时

3、申请部门或车间必须指定专人在24小时内补交订单号给五金仓库人员。不按规定时间补交订单号,扣罚部门车间第一主管500元/次。 5、物品到达地磅或五金仓库后,由仓库人员在系统中进行确认做“暂收动作。禁止车间部门人员不经仓库报仓自行签收货物,否那么,供给商货款由签单人员负责。 6、所有物品必须经质量部检验合格后才能办理入库手续。一般常规五金、电器、文具、低耗品要求在2个小时内完成检验并在系统做确认动作,系统确认时间最迟不超24小时,对于急件必须优先检验并在系统确认主要原辅材料的检验要求和检验时间由质量部提供清单。对于未经检验的物品,仓库不准发放,各车间部门也不准投入生产使用。 7、实物规格与采购订单

4、的规格必须一致,实物数量不能大于采购订单数量才能办理入库手续。 8、所有物品不管检验是否合格,仓管员和驻五金仓库质检员都必须按实际情况录入系统内,为评估供给商综合能力提供相应的数据。如发现有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处分相关责任人200元/次。 9、所有物料入仓后必须按仓位、区域将物料摆放整齐,做好标识,并及时录入系统内,以保证系统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备注。对部分送总部的办公用品和配件,供给商送货单必须由领用部门主管或主管指定负责人签名,同时签领料单,并交总部采购部负责人,再转五金仓库报仓验收。 第三章物品领用的管理要求 五金仓库实行封闭式管理,领用物品前先将领料单交给仓管员,由仓管员按单据进行

5、取出发放,原那么上不允许车间人员进入仓库内部自行领取。如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进入的,必须由仓管员安排并陪同才能进入。 1、所领用物品都必须由部门主任或以上级别人员或主管授权的其他管理人员签名,仓库才能发放。如一些部门车间主管授权班长级别以上人员领用较低值或常用物品的,必须由主管提交授权书,并附授权人员签名字迹。 2、单件价值在3000元或以上的物品必须经车间部门第一主管签名,仓库才能发放。化工、包装物品、燃料等大宗生产常用物料除外。 3、单件价值在5000元或以上的维修配件必须经分公司总经理签名确认后,仓库才能发放如属安装改造项目,车间部门也可凭分公司总经理或集团公司总经理的安装改造批准书签名发

6、放维修配件。 4、对?物资领用“以旧换新制度?中规定的物品,车间部门如不能提供旧物品的,必须有车间部门第一主管签名及维修部主任或以上级别人员确认,仓库才能发放,如违反?以旧换新制度?,除领用者和领用部门按制度进行处分外,第一主管处以200元/次的罚款。 5、职能部门领用物品在划入其他部门车间费用时,应该经此部门车间主任或以上级别人员确认后才能发放。否那么,一律纳入签名人员所属车间部门费用。 6、领用发放物品时应坚持先进先出的原那么。发放物品的仓库负责人必须在当天下班前录入系统冲减库存,以保证系统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物品退货的管理要求 供给商提供经质量部检验判定不合格物品,或供给商货物

7、与车间要求不符时,可作出退货处理,退货分为两种情况:供给商原因造成,车间部门或采购部门自身计划原因造成。 1、因供给商原因造成退货但未产生任何费用,由质量部、采购部、仓库第一主管或指定人在系统中确认并生成退货放行条,由做账员打印退货放行条,仓管员在放行条签名,加盖退货放行专用章,由仓库主管或主任签名方可放行。时间上要求当天完成。 2、因供给商原因造成退货未投入使用但已产生费用如检验、检测费用由质量部提供,是否收取供给商此方面费用由质量部决定,并需由供给商确认,由质量部、采购部、仓库第一主管或指定人在系统中确认并生成退货放行条,产生费用可由货款抵减,假设供给商同意支付现金的,由采购部出具系统确认

8、单并通知供给商到财务部交款,凭财务部出具收款依据,或由供给商确认同意在保证金或货款中扣减费用证明材料此费用由采购部负责跟进收取,仓管员才能办理退货手续,时间上要求1-2天内完成。 3、因供给商原因造成退货已投入使用并产生费用的,先由质量部、采购部、财务部、使用部门车间、分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共同评定产生的损失费用损失超过30000元或以上费用需提交至总部总经理批准,然后按上第2点方式执行,仓管员才能办理退货手续。时间上要求一个星期内完成。 4、对于不更换供给商,未产生损失费用,且是生产急需物品的,可采用换货方式进行处理,换货方式退货按第四章第1点要求办理退货手续。 5、公司自身原因造成退货的,

9、如申请部门人为下错订单,货物标识错误,规格型号、牌子、标准等描述模糊,有特殊要求没有备注,采购部重复或不按规定下订单等原因需要退货的,按第四章第1点要求办理退货手续,并对责任部门车间第一主管或相关人员予以警告,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处以50-500元/次的罚款或上报公司办公室按厂规处置。 6、所有退货物品清单明细必须打印,手写无效,对于未按以上规定办理相关退货手续,保安部不能放行。 备注。如供给商所送货物超出订单需求数量,或者无订单需求的,仓库人员可拒收,并在车辆放行条备注货物退回原因,由五金仓库人员签名后交驻五金仓库质检签名,盖退货专用章前方可办理货物出厂。 第五章物品储存、保管要求 1、执行“谁

10、需要,谁采购,谁负责的原那么,对于采购回来的物品,超过1个月时间未领用的集团总部总经理批准的备件除外,按物品价值的50%发送统计办扣罚申请部门车间及分公司主管负责人或总部各线主管负责人,并通知采购部作退货处理,退货按第四章第1点要求执行,超过10天未退回的,追究采购部责任。如申请采购部门人员认为物品仍需使用暂不能退货的,必须书面提交申请给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延迟退货并减免扣罚,货物最多只能延迟3个月,如3个月后仍未能领用,必须退货处理,分公司总经理同意延迟的,仓库人员在货期上延期三个月。如一些设备改造后,已不能使用的,或放置已过期,或历史遗留物品,由仓库主管递交报废申请给财务中心副总,总监和集团

11、总经理审批后,作报废处理。 2、对库存物品要求每月盘点一次,仓管员应做好每月的库存物品盘点工作,做到收发准确、账物相符。 3、仓库做账员每月15日将退货情况表、超期领用情况表、库存物资帐龄分析表、仓库制度执行情况表等上报集团财务中心。 第六章发外加工件物品的管理要求 1、部分机械设备配件需要发外加工或维修的,由维修部主任或以上人员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加工件名称及加工时间,经仓管员确认数量并报仓库主管复核,再到分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才能做系统采购订单。由采购部负责发外,对超出加工时间未回来的,由采购部负责与加工单位联系。 2、发外坯料加工由生产部按订单要求提出申请,由发外加工组负责组织相关坯

12、料后,列明坯料明细清单,通知仓库人员进行核实。并报分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坯料加工完毕回来时由发外加工组与仓库人员共同核对数量。 3、发外加工模具外购模具,需由模具车间提出申请,经生产部审批,再到分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发出废模具钢加工成合格的模具钢的,需由模具车间提出申请,经仓管员确认数量并报仓库主管复核,由分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仓库需核对新旧模具钢的重量是否一致。 4、发外加工物料入仓时需按上述采购物品的入库管理办理相关手续。 本制度在xxx年的根底上进行了修改,从xxx年xx月xx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集团财务中心所有。 xxxxxxxxxx公司仓库 xx年xx月xx日 第1页 共1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 租房合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