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合同--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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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转让合同-范本 商标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 : 受让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 : 担保人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 : 鉴于,甲方拥有正在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本协议第一条所列商标,甲方是该商标的唯一合法权利人,且拟转让该商标,乙方同意受让,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 据此,为实现乙方成为该转让商标唯一合法权利人之目的,三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就该转让商标及与商标有关的一切权属转让等事宜,协商一致约定如下,以兹共同遵守。本协议中,甲方、乙方、丙方合称“三方,任何一方单独称“一方。 一、转让商标 甲方同意将第*号“*商标转让给乙方,商标

2、基本信息如下: 序号 申请/注册号 类别 商标名称 商标状态 申请人名称 1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商标转让系无条件、不可撤销及永久性的转让。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再在任何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同意任何第三方使用*商标,也不得再对*商标进行任何处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商标的全部权利均由乙方排他性地独家行使,甲方有义务配合办理完成*商标转让给乙方所涉及的全部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商标局的转让申请手续等,且甲方还应销毁或删除任何已经使用了*商标的商品或服务。 二、费用及支付方式 1、*商标转让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该转让费为含税价格。除此等费用之外,乙方无必须再向甲方支付任何其他费

3、用,甲方也无权再要求乙方向其支付任何款项。 2、除上述费用外,后续办理商标转让所产生的商标规费和代理费用由乙方承当。办理商标转让声明公证的费用由甲方承当。 3、甲方须依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与每期付款金额相等的收款收据,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的收款收据后,就当期应付价款支付甲方。 4、本合同商标转让费分三期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即总费用的20%;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注册证及转让声明公证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万元,即总费用的60%; 3如商标局核准*商标的转让申请,乙方自收到商标局核准*商标转让的转让证实后十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剩余款项*万元,

4、即总费用的20%。 4甲方应于乙方每次付款前向乙方提供与当期付款金额等额的收款收据。假设甲方延迟开具收据或开具收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且无必须承当任何违约责任。 5、乙方确认在甲方守约的状况下按时将相应款项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支付甲方执行董事的银行帐户,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账号: 账户名: 开户行名称: 甲方确保以上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假设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否则视为未变更,由此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当。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向乙方收取商标转让费,如在甲方守约的状况下乙方付款延迟,甲方有权催收,并要求乙方承当本协议约

5、定的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了解*商标的转让进展。 3、甲方负责办理*商标转让声明的公证事项,并承当相应的公证费用。公证完毕,甲方应将公证书和商标注册证一并交付给乙方。 4、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办理商标转让申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盖章后的申请书、委托书、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转让声明公证书等转让申请所必须文件,直至乙方取得转让证实。在商标转让完成前,除乙方有重大违约行为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商标局提出转让异议等影响转让进展的请求。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甲方守约的前提下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商标转让费用。 2、乙方负责办理*商标的转让申请手续,本协议签订后,乙方

6、应将转让申请所必须文件发给甲方,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盖章并办理公证后通过快递物流方式发送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盖章文件及公证书后及时递交转让申请,由此产生的转让申请费用仅包括商标转让申请规费、代理费如有全部由乙方承当。在商标转让过程中,乙方应当及时回应甲方针对转让进展的询问。 3、乙方确认并未对*商标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申请,如果已提出申请,应当及时撤回,以确保商标转让顺利完成。 4、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即享有与*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有权在核定保护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商标、取得正在申请中商标获得核准后的商标专用权等。 5、如发现其他主体对*商标存在侵权行为,无论该侵权行为发生在

7、商标转让前还是转让后,乙方均有权对侵权主体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权的成本由乙方承当,如有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当对此提供全部所必须的配合及协助。 五、声明与确保 1、甲乙双方确保授权的代表均有权签署本协议,均已获得为签署本协议所必须的全部授权。 2、乙方确保其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3、乙方确保在甲方严格守约的前提下依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 4、甲方确保除本协议项下待转让的*商标外,并未申请、注册或准备申请其他任何与“*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及含有“*字样的商标,也未对*商标进行分割。否则,应当一并转让给乙方且不再单独向乙方收取转让费用。

8、5、甲方确保其为*商标唯一合法权利人,并确保直到商标转让完成之时*商标无任何权利瑕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争议,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未将这些商标转让、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也未设立任何担保性权利或任何第三方权益且该等商标上也不存在权利负担。 6、甲方确保在本协议签订前未在且在本协议签订后不会在任何类别上申请注册与“*相同或近似的、其他任何含有“*字样的商标、以及与乙方已注册的、已申请注册尚未获得核准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如发生此种情形,甲方应将这些商标一并无偿转让给乙方,并自行承当办理转让申请所必须全部费用。 7、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再自行或与第三方共同或协助、怂恿第三方展开任何以下行为:1就

9、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或之后使用*商标事宜向乙方提出任何索赔、主张、投诉、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2申请或注册任何可能在任何方面限制乙方正常经营的任何知识产权。 8、甲方确保在本协议签订后,不会以任何方式谋求对*商标的包括占有、使用、许可、转让在内的任何权益,且所有与转让商标有关的权利均由乙方行使。 9、甲方确保在本协议签订后,不在任何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以及其他任何带有“*字样的商标。如果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生产带有*商标的产品,应及时处理,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主张违约责任,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10、假设甲方背离本协议约定内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十五日内仍不改

10、正的,应退还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如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乙方可持续向甲方追偿。假设乙方背离本协议约定未按时向甲方支付任意一笔款项,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乙方应按照顾付但未付款项的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六、担保 丙方为甲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如果甲方未按照约定无瑕疵地履行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义务,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担保人任何一方单独承当,或要求甲方、担保人共同承当赔偿责任。 七、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存在及签署状况、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履行状况,具有严格保密的义务,未通过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协议外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但乙方基于相关法律

11、规定、司法裁判文书或者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以及中介机构的要求可以披露本协议。前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 八、解除与终止 1、除以下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1三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由于一方的原因导致*商标的转让申请无法持续进行,无过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自无过错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时生效。 2、如果*商标转让最终未能完成,则甲方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商标转让费用且乙方无义务再向甲方支付任何尚未支付的商标转让费,其他产生的包括转让申请费、公证费等费用仍然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由甲方或乙方各自承当。 九、联系人 1、关于本协议项下*商标转让事宜的沟通

12、协调工作,甲方指定为联系人,联系邮箱为,联系 为;乙方指定为联系人,联系邮箱为,联系 为;丙方指定为联系人,联系邮箱为,联系 为。 2、本协议有效期间,如果一方联系人发生变化,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未通知的一方承当。 十一、其它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盖章并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壹式陆份,三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任何条款或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或部分的效力,其他条款或部分仍为有效。 5、纠纷解决方式: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三方须将争议提请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该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均发生法律效力。 6、三方均确保于本合同中提供的 真实有效,确保对方按该地址邮寄或送达的邮件或物品均能送达本方,假设出现拒收、代收、退回等情形,均视为已送达本方。任何一方更改地址应提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假设三方发生争议,则司法/仲裁机关的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也适用本条款的约定。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担保人: 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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