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补考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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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凭买方样品买卖”时应注意哪些问题?试述在买方来样是,使用“对等样品”的意义。确认按买方提交的样品成交之前,卖方必须充分考虑按来样制作特定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供应、加工技术、设备和生产安排的可行性,以确保日后得以正确履约。此外,还需防止被卷入侵犯第三者工业产权的纠纷。在国际贸易中,谨慎的卖方往往不愿意承接凭买方样品交货的交易,以免因交货品质与买方样品不符而招致买方索赔甚至退货的危险,在此情况下,卖方可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对等样品或回样也有称之为确认样品(Confirming Sample)当对等样品被买方确认后,则日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

2、必须以对等样品为准为什么要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答:为了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减少争议,允许卖方交货数量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灵活掌握。(有些商品在交货时,不易精确计算)数量机动的幅度是如何规定的?答:1:合同中明确规定 (买卖双方约定)2:约量法(用“约”数条款时,双方现在合同中明确允许增加或减少的百分比。)3:溢短装条款。即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装的一定百分比。什么是定牌、无牌和中性包装?在我国出口业务中,在何种情况下采用这些做法?答:(1)定牌是指买方要求在我国出口商品/或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名的做法。采用定牌,是为了利用买主(包括生产厂商、

3、大百货公司、超级市场和专业商店)的经营能力和他们的企业信誉或名牌声誉,以提高商品售价和扩大销售数量。(2)无牌是指买方要求在我国出口商品/或包装上免除任何商标或牌名的做法。它主要用于一些尚待加工的半制成品,如供印染用的棉坯布,或供加工成批服装用的呢绒、布匹和绸缎等。其目的主要是避免浪费,降低费用成本。(3)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是指在商品上和内外包装上不注明生产国别的包装。采用中性包装,是为了适应国外市场的特殊需求,如转口销售等,有利于扩大贸易。如按CIF术语出口,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买方闻讯提出拒付货款。试问:我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答:我方要求买方

4、向我方支付全部货款,并建议买方凭提单向船方或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理由如下:CIF合同是与货物有关的单据买卖,卖方提交单据,可推定为交付货物,即“象征性交货”,而即使在卖方提交单据时,货物已经灭失或损坏,买方仍必须凭单据付款,但可凭提单向船方或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因此,按CIF术语出口,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买方没有理由提出拒付货款。试简述FOB、CFR、CIF与FCA、CPT、CIP的主要区别。答:FCA、CPT、CIP三种术语是分别从FOB、CFR、CIF三种传统术语发展起来的,其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但也有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适用的运输

5、方式不同FOB、CFR、CIF三种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而FCA、CPT、CIP则不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而且也适用于陆运、空运等各种运输方式的单式运输,以及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相结合的多式运输,其承运人可以是船公司、铁路局、航空公司,也可以是安排多式运输的联合运输经营人。2)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FOB、CFR、CIF的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风险均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从卖方转移至买方。而FCA、CPT、CIP的交货地点,需视不同的运输方式和不同的约定而定,它可以是在卖方所在处所由承运人提供的运输工具上,也可以是在铁路、公路、航空、内河、海洋运输承

6、运人或多式运输承运人的运输站或其他收货点卖方的送货运输工具上;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则于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即自卖方转移至买方。3)装卸费用负担不同按FOB、CFR、CIF术语,卖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在使用租船运输的FOB合同中,应明确装货费用由何方负担,在CFR和CIF合同中,则应明确卸货费用由何方负担。而在FCA、CPT、CIP术语下,如涉及海洋运输,并使用租船装运,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所支付的运费(CPT、CIP术语),或由买方支付的运费(FCA术语),已包含了承运人接管货物后在装运港的装货(装船)费用和目的港的卸货(卸船)费用。这样,在FCA合同中的装货

7、(装船)费用的负担和在CPT、CIP合同中的卸货(卸船)费用的负担问题就不再存在。4)运输单据不同在FOB、CFR、CIF术语下,卖方一般应向买方提交已装船清洁提单。而在FCA、CPT、CIP术语下,卖方提交的运输单据则视不同的运输方式而定。如在海运和内河运输方式下,卖方应提供可转让的提单,有时也可提供不可转让的海运单和内河运单;如在铁路、公路、航空运输或多式运输方式下,则应分别提供铁路运单、公路运单、航空运单或多式运输单据。何谓分批装运和转运?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合同规定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对买卖双方各有什么利弊?答:(1)分批装运和转运的含义分批装运又称分期装运,是指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先后分

8、若干期或若干批装运;转运是指在从信用证规定的发运接受监管或装运地至最后目的地的运输过程中,从一运输工具卸下,再装上另一运输工具(不论是否为不同运输方式)的行为。(2)允许分批装运对买卖双方各自的利弊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合同允许分批装运,这种做法对卖方来说比较主动,可根据货源和运输条件,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灵活掌握。买卖合同允许分批装运,这种做法对买方来说比较被动,但买方也可根据对货物的使用或转售的需要出发进行安排,有利资金和仓储周转。(3)允许转运对买卖双方各自的利弊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合同允许转运,这种做法对卖方来说比较主动,但要增加费用支出。一般地说,货物中途转运,既延误时间和增加中转费用,又

9、容易产生货损货差,故买方一般不愿意中途转运。班轮提单的性质和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答:班轮提单是指由班轮公司承运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班轮提单的性质和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它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货物收据;(2)它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3)它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4)它是索、理赔的证明文件和向银行议付的单据。何谓“已装船提单”、“指示提单”、“直达提单”、“转运提单”、“清洁提单”与“过期提单”?答:(1)已装船提单的含义已装船提单是指承运人在货物已经装上指定船舶后所签发的提单。在国际贸易中,一般要求卖方提供已装船提单。(2)指示提单的含义指示提单是指提单

10、上的收货人栏内填写“凭指示”或“凭某某人指示”字样的提单。由于指示提单经过背书即可转让,故其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广。(3)直达提单的含义直达提单是指货物在装运港装上海轮后,中途不再换船而直接驶往目的港卸货所签发的提单。(4)转运提单的含义转运提单是指货物装上某一海轮后,在航运的中途港要将货物卸入另一船舶再驶往目的港卸货的情况下所签发的包括运输全程的提单。(5)清洁提单的含义清洁提单是指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在提单上不带有明确宣称货物受损及/或包装有缺陷状况的不良批注的提单。按国际贸易惯例,除非另有约定,卖方有义务提交清洁提单。(6)过期提单过期提单是指提单签发后超过信用证规定期限才交到

11、银行的提单,或者银行按正常邮程寄单,收货人不能在船到目的港前收到的提单。就其本质而言,真正的过期提单应当主要是指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提单。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有哪三种?三种基本险别的责任范围有何区别?答:按照1981年1月1日修订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1)平安险平安险的责任范围是海运险中责任范围最狭小的一种。(2)水渍险保险公司对水渍险的承保责任范围,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3)一切险保险公司对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

12、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何谓托收?按国际商会“522出版物”,它共有哪几种?其特点各如何?答:(1)托收的含义按照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的规定,托收是指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或付款,或凭承兑或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2)托收的种类及其特点按国际商会“522出版物”,托收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光票托收。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单据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即仅把金融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收款。光票托收不附带商业单据,适用货款尾数、小额货款、贸易从属费用和索赔款的收取。跟单托

13、收。跟单托收是指金融单据附带商业单据或不用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跟单托收附带商业单据,是货款结算通常使用的托收方式。试简述国际贸易结算中信用证方式的主要特点。答:根据UCP600规定,信用证有以下三个主要特点:(1)开证行负首要付款责任信用证支付方式是由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作保证,所以,作为一种银行保证文件的信用证,开证行对之负首要的即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信用证是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作出的付款承诺,属于银行信用。(2)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信用证虽然是根据买卖合同开立的,但信用证一经开立,它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约定。信用证的各当事人的权利和责任完全以信用证中所列条款为依据,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

14、,出口人提交的单据即使符合买卖合同要求,但若与信用证条款不一致,仍会遭银行拒付。(3)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信用证方式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各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有关的货物、服务及/或其他行为。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受益人或其指定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开证行就应承担付款、承兑或议付的责任。提交的单据符合开证申请书规定,开证申请人就有义务接受单据并对已付款的银行进行偿付。即使货物合格,如提交的单据未能与信用证规定严格相符,银行和开证申请人都有权拒绝付款。P27案例1案情简介: 出口合同规定的商品名称为“手工制造书写纸”。买主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该货物部分工序为

15、机械操作,而我方提供的所用单据均表示为手工制造,按该国法律 应属“不正当表示”和“过大宣传”,遭用户退货,以致使进口人蒙受巨大损失,要求我方赔偿。理由有二(1)该商品的生产工序基本上是手工操作,在关键工序上完全采用手工制作;(2)该笔交易是经买方当面先看样品成交的,而实际货物质量又与样品一致,因此应认为该货物与双方约定的品质相符。后又经有关人士 调解后,双方在友好协商过程中取得谅解。对此,希予评论。 要点评析: 本案例合同中约定采用“手工制造”商品制造方法表示商品品质,是属于“凭说明买卖”的一种表示方法。从各国法律和公约来看,凭说明约定商品品质,卖方所交 商品的品质与合同说明不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本案我方从根本上违反了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品质说明,从而构成卖方的违约行为,应承担 所交货物与合同说明不符的责任。 同时贸易中如果采用样品表示商品品质需要在合同中明示或默示地做出具体规定,而本案例中合同中没有明确表示双方是采用样品成交,所以我方所说的实际所交货物与样品一致不能称为拒付理由。 本案例交易产品在实际业务中不可能采用全部手工制作,应该在合同中标明“基本手工制造书写纸”,以免双方产生争议,与实际所提交产品品质完全吻合。 P33案例2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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