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资计算中20.83和21.75的深度分析.doc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56058404 上传时间:2023-04-12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工工资计算中20.83和21.75的深度分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职工工资计算中20.83和21.75的深度分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职工工资计算中20.83和21.75的深度分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职工工资计算中20.83和21.75的深度分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职工工资计算中20.83和21.75的深度分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工工资计算中20.83和21.75的深度分析.doc(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新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

2、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二八年一月三日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解读:一、 个人认为“新算法”最大的亮点是提出了“计薪天数”这个概念。“计薪天数”承担起新酬计算基准天数的重任,从此结束了20.92天既是月均工作天数又是计薪天数的历史。二、 月均工作日根据11天法定节假日调整为20.83天,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日”的概念,清楚的划

3、分出假日、休息日加班的界限,多于工作日的出勤要按照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此概念与考勤制度联系紧密。 工作日 休息日 休假日1月 22天 8天 元旦1天2月 18天 8天 春节3天3月 21天 10天 4月 21天 8天 清明1天5月 21天 9天 劳动节1天6月 20天 9天 端午1天7月 23天 8天 8月 21天 10天 9月 21天 8天 中秋1天10月 20天 8天 国庆3天11月 20天 10天 12月 23天 8天 总计 251天(08年2月份为29天) 104天 11天平均 工作日250/12=20.83天 计薪日(250+11)/12=21.75天 三、 明确了11天法定节假日为带

4、薪假日,以日计薪的员工在法定假日没有工资的现象将得到缓解。当然21.75天的计薪基数使加班工资略有下降。“计薪天数”明确了日工资的计算标准,为薪酬计算提供了有力的依据。此概念与薪酬计算规则联系紧密。四、 综上,HR的薪酬和考勤制度在数据上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工作日”的基础上根据“计薪天数”确定的日工资标准来计算薪酬,使HR的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新算法”的实用性由此得到体现。问题一:20.83天是不是只是指月工作日?不用这个计算工资?如果计算工资的话,就用21.75天算?是不是只有加班、法定假日工资按21.75天算,其余的都按照20.83天算呢?答: 可以说20.83天与计算工资没有直接关

5、系,但是20.83天是计算出勤天数的基准!新算法明确规定了 21.75是计薪日,所以21.75天是用来计算 日工资 的基准!明确了“出勤天数” 和“日工资”,接下来工资如何算就简单了。法定假日现在为带薪假日,平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假日加班都是按照 21.75天计薪日得出的 “日工资” 来计算加班工资。其余的也就是正常工作日、或者是缺勤,还是按照21.75天计薪日得出的 “日工资” 来计算工资。日工资的计算只有一种算法:月工资/21.75天,很明确,再无其他。应出勤的天数上图中已经列出,是以月均20.83天来衡量的的,也很明确,再无其他。另有HR同仁指出:20.83是全年各月平均全勤天数,2

6、1.75是全年各月评价计薪天数,在具体计算工资时,只有21.75参与计算,即,如果约定月工资标准为x,员工正常出勤就可得到工资x。如果缺勤,则得: 月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27.15*缺勤天数;如有加班,则得:月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27.15*平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假日加班天数*相应百分比。当然,全年各月实际全勤天数不固定,故以上的计算方法则忽略此点;如果,日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当月全勤天数 的话,就可以避免其离职时导致的以往多付或少付工资的情况,但由此带来的结果是:正常出勤每月的工资数不恒定。注: 此次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改动的关键之处在于:1、原来20.92天为月均工作天数,在实际操作中20.92天既是工作天数又是计薪天数,但是却没有明确计薪天数的概念。2、新算法明确提出计薪天数的概念,明确11天法定假日为带薪假日,20.83天承担工作天数的职责,21.75天承担计薪天数的职责。事实上是有利于薪酬核算实操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