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docx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55863059 上传时间:2023-07-29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27.6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鱼我所欲也》.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鱼我所欲也》.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鱼我所欲也》.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鱼我所欲也》.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鱼我所欲也》.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鱼我所欲也》.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鱼我所欲也》.docx(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1 (一)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1解释下列粗体字。 (1)万钟于我何加焉 (2)向为身死而不受 (3)得之则生 (4)舍生取义 2翻译下列各句。 (1)所识穷乏者得我欤? (2)呼尔而与之。 (3)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 3文段运用了 、 等论证方法。 4此之谓失其本心中本心

2、的含义是什么? 参考答案: 1(1)增加,指带来好处。(2)从前,往昔。(3)得到。(4)舍弃。 2(1)为了我认识的贫穷者感激我的恩德而接受它吗?(2)如果吆喝着给人吃,路上饥饿的行人也不会接受。(3)不管是否符合礼与义就接受优厚的俸禄。 3对比论证 例证法 4人生下来固有的善良本性,此文指舍生取义。 鱼我所欲也2 【 学习目标:】 1. 积累文言词语。 2. 准确、明白地翻译文句。 3. 学习本文比喻恰当、对比鲜明、说理透辟的论证 4. 认识孟子“舍生取义”思想的进步性及其现实意义 【 学习重点、难点:】 1. 对语句及中心的理解 2. 对论证方法的理解 【 课前检测:】 日本政府寓言通过

3、了右翼势力编写的历史教科书,肆意篡改历史,美化侵略,遭到了许多主持正义的国家的强烈谴责,真是“_,_。”(用孟子中的名句填空) 【 课文研讨】 一、整体把握 1、作者作品简介 孟子(约前372前289)名 ,字 ,邹(今山东邹县)人, 时期著名的 家、 家,是 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地位仅次于 ,后世常以“ ”并称。他生活在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中期,政治上主张“法先王”。在孔子的“仁”学基础上,提出了系统的“仁政”学说,主张行“仁政”以统一天下,曾游说梁、齐等诸侯国君,均不见用。退而与弟子万章、公孙丑等著书立说。其言论和行动的记载,保留在孟子一书中。此书不仅是儒家的重要学术著作,也是我国古代极富特色

4、的散文专集。其文气势充沛,感情洋溢,逻辑严密;既滔滔雄辩,又从容不迫;尤长于譬喻,用形象化的事物与语言,说明复杂的道理。对后世散文家韩愈、柳宗元、苏轼等影响很大。 本文提出在“生”和“义”不能兼顾的情况下,应该 的观点,并且进一步指出这是每个人都有的“本心”,那些在“义”上有亏的人不过是丧失了他们的“本心”罢了。 本文节选自 。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

5、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有损于人格的事来。 2、课文讲解 文章第一段分为三层。 第一层:(从开头至 )提出本文的论点:在生和义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应该“ ”。 这个观点的提出是用“鱼”和“熊掌”不能兼得的日常生活事例得出的,使用的论证方法是 。 第二层(从“ ”到“ ”):对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 作者先从

6、正面来讲: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时也不避开它。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接着,作者又从反面来申述观点: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办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这里隐含的意思是,一旦将爱惜生命和惧怕死亡发展到极端,那么在生命受到

7、考验的时候,人的行为就会失去准则,做出让人不齿的事情来,最终,人的价值和尊严丧失殆尽。因为暗含了这样的意思,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这两句话,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 因此,这一层次所有用的论证方法主要是 第三层(“ ”),作者进一步指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贤者”才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贤者”能够保有“本心”而已。 第二、三段运用的是 论证法。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人没有丧失“本心”的表

8、现。又举有的人“不辩礼义”地贪求“万钟”为例,说明丧失“本心”的表现。“一箪食,一豆羹”虽然比“万钟”少得多,可是“弗得则死”,看来更为重要。这里作者又运用了 论证法,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通过这种对比,既让人认识到将“礼义”抛到脑后,贪求富贵的行为是多么地不值得,也让人醒悟到“本心”的丧失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人应该时时反省自己才行。 二、问题研究 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礼让之心、是非之心。

9、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礼智”。本文就是从这种理论出发,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 ”的主张。孟子认为,如果把生命看得比义更重要,就会做出各种不义的事情来。他对比了两种生死观,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要辨别义和利,不要失去“本心”。 三、小结 本文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了“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他对比了两种人生观,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不辩礼义而贪求富贵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鱼我所欲也3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

10、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

11、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而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

12、,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事情,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才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的优厚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

13、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鱼我所欲也4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n),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i)苟(gu)得也;死亦我所恶(w),所恶(w)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

14、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患者何不为(w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患而有不为(w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n)食(sh),一豆羹(gng),得之则生,弗(f)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i)宫室之美,妻妾(qi)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我欤(y)?乡(xing)为(wi)身死而不受,今为(wi)宫室之美为(w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之奉为(w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i)所识穷乏(f)者得(d)我而为(w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i)失其本心。 出处 选自孟子告子上(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题目是编者加的。中心论点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或者是“舍生取义。”解题: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 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理智” 注释 1.熊掌:熊的脚掌,古人认为是珍贵的食品。 2.得兼:同时获得。得:获得。 3.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舍弃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求职简历 > 职业规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