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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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发包方: 贵州鸿龙鹏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实施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福泉市仙桥大堰洞景区旅游建设项目达成一致,特签订立本施工合同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福泉市仙桥大堰洞景区旅游建设项目 。1.2、工程地点:福泉市仙桥乡辖区内1.3、工程施工内容: 。1.4、工程立项批准号: 1.5、资金来源:政府、联合体投资及公司自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2.1、承

2、包范围:根据工程施工内容发包人提供所有的工程图纸、设计结构及现场技术交底的全部施工交给承外人施工。 2.1、 包工包料。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和适用范围及图样3.1、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如下:(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条款。(2)、本合同条款。(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图样。(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3.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1)、适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合同法、建筑法,现行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贵州省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2)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施工验

3、收规范、施工操作规范及其他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3)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法律、标准、规范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为准。3.3、图样:(1)发包人提供图样日期及套数:开工前5日提供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图6套及电子文档。 (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样转让给第三人。(3)发包人对图样的特殊保密要求: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4.1、监理:(1)、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工程质量、工期、进度、文明施工、安全的监理及现场协调工作。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职权:开、停工令、工期顺延、设计变更、工程进度等。除本款有明确

4、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释合同约定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4.2、双方派驻工地代表(1)、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务: 电话: 职权:履行职现、工程量签证、审核确认工期顺延、设计变更、协调各方关系、工程进度、批准开、停工报告。(2)、承包人派纺工地代表姓名 职务 电话 职权:现场代表、负责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及合同的履行。(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娈更时,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 另一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4.3、发包人的工作(1)、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2)、保证施工范围内的土地赔偿、青苗补偿、房屋坟墓等的搬迁工作施工现

5、场到达具备施工条件和完成的时间: 已满足开工条件。(3)、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信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水、电承包人进场前接至施工现场。由承包人装表计量交费。(4)、负责施工场 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的时间和要求: 。 (5)、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资料的通道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7日提供。(6)、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的时间: 。(7)、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8)、组织图样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开工前3日内。(9)、提供并协调处理施工场 地周围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10)、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4.

6、4、承包人的工作:(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提供已完工程量报表,下月进度计划一式三份。(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围栏设施的责任和要求。(3)、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及设施的要求: 。(4)、需承担发包人代办理的有关施工场 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声管理等手续:承包人办理,费用按规定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承担,承包人违反规定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承担。(5)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 (6)、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

7、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 。(7)、保障施工现场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 (8)、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合同工期和进度计划5.1、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具体以发包人进场施工通知书为准)。5.2、进度计划:(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确认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4)、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

8、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第六条、延期开工、停工和工期延误6.1、延期开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并没有提前7日收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6.2、暂停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6.3、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码,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

9、、发包人未能按双方约定日期提供图样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5)、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一周内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因发包人不能提供施工作业面影响工期。(7)、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8)、发包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9)、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双方另行约定。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3日内,就延误工期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损失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收到报告3日内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承包人即

10、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6.4、工期提前: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商如下:(1)、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现场以会纪要形式确定。(2)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夜班施工。(3)、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提供工作面,即时签证,验收。(4)、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发包方按实际发生增加。第七条、质量与检验7.1、工程质量:(1)、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通过发包人及监理签证验收。(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 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隐蔽工程与中间验收8.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隐蔽工程。8.2、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

11、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内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工程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生养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包,相应顺延工期。第九条、安全施工9.1、安全施工:(1)承包人应遵守工作便笺产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察人员的安全进度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

12、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导致的安全事故,出发包人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9.2、事故处理:(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策有关部门认定处理。第十条、合同价款与支付办法10.1、合同价款: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工程造价金额暂定(大写): 叁仟万元整 (人民币)(

13、小写):¥30,000,000.00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10.2、合同价款计价方式:(1)本合同价款计价方式按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单价计算:本工程项目采用贵州省(2004)土建定额二级结合当地市场最新信息文件(人工、材料、机械)调差进行计价决算执行。房屋土建工程不下浮,公路、河道治理、长廊、挡土墙堡坎、绿化、管网、亮化等的附属工程公开下浮5%进行预算决算。(2)计算单价标准:工程量单价按图纸及双方认可的工程量决算单价签证计算。(3)设计图纸发生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设计变更工程量根据发包人、监理、承包人三方共同确认的签证进行计算,计价标准参照10.2条执行。10.3、工程量的确认:(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向发包人报审本月工作量报表,发包人审核完毕,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2)发包人核实已完成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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