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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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平时作业(1)一、名词解释1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人员。他们是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行政职权,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2国家公务员制度:是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对国家公务员依法进行管理的总称3彭德尔顿法:1883年1月,国会通过了由议员彭德尔顿提出的文官制度法案(即彭德尔顿法)。这个法律确定了文官制度的一些基本原则,如通过公开竞争考试择优录用政府的工作人员;规定政府工作人员对两党保持中立,不参加政治活动和提供政治捐款;不以政治理由解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成立文官委员会,负责联邦文官的统一管理活动。彭德尔顿法是美国文官制度的基本法,它的出台,标志着美国文官制度的形成4公务员在职

2、期间的义务: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5退出公务员系统后的义务:指公务员由于各种原因脱离公务员系统,解除公务员法律关系后依法应该履行的义务6作为的义务:就是以命令性法律规范设定的公务员必须作一定行为的义务。如果违反法律规定,不作这种行为,就应承担某种否定性法律后果7不作为的义务:是以禁止性法律规范规定的公务员不得作一定行为的义务8服务规则:就是公务员在执行公务,履行职责时必须遵循的标准9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权利:指公务员在依法执行公务时的所具有的某种权能10公务员权利受到侵犯时的权利:就是指公务员在自身的权利受到行政机关或其领导人的非法侵犯时,为保护自己的权

3、利而依法采取某种行为的可能性11公务员在职期间的权利:指公务员在通过考试考核进入公务员系统后至由于各种原因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时这个期间内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12政治权利:指法律规定的公务员有权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权利以及在政治上享有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由。13公务员的经济权利:指公务员依法享有的经济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14文化教育权利:指公务员在接受培训和教育方面的权利,主要是参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培训方面的权利15职位分类:将职位按其工作的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人员的资格条件,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为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晋升、培训、工资待遇等各项管理提供依据二、填空题1英国文官制

4、度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推行考试录用制度。2我国的科举制,肇始于隋朝,确立于唐代,历经宋朝和明朝,至清朝末年废止,历史达1300多年。3唐代科举分为常科和制举两类。常科由 礼部 部每年定期举行,是生徒和乡贡参加的科举考试;制举是 皇帝 不定期下诏举行的,旨在选拔“非常之才”的考试。4明代科举考试大致分四级,即:即童试、乡试、会试、殿试。 5殿试为科举最高级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经过殿试的便是进士,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6新中国干部人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大体经过了三个阶段:(一) 创立和发展阶段 阶段;(二) 挫折倒退阶段阶段;(三) )改革开放并逐步向法制化建设前进阶段阶

5、段。7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一、公平竞争原则;二、功绩制原则原则;三、党管干部原则原则;四、依法管理原则原则。 8根据权利来源的分类,可以把公务员的权利分成:(1)公务员身份取得的权利;(2)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权利;(3)公务员权利受到侵犯的权利。9根据权利行使期间的分类,可以把公务员的权利分成:(1) 公务员在职期间的权利;(2)解除公务员职务关系后的权利。10 根据权利内容的分类,可以把公务员的权利分成:(1) 政治权利 ;(2)经济权利;(3)文化教育权利。11公务员的培训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两个方面的内容。12人事分类制度,就其分类方法而言,主要是两种:一是以人为对象进行分类,

6、即 品位 分类,二是以职位为对象进行分类,即 职位 分类。三、简答题1中国干部人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大体经过了哪三个阶段?(一)创立和发展阶段。大致时间为1949年10月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这个时期,主要是从上到下建立了管理机构,制定了一些管理制度,如干部的录用、任免、调配、奖惩、工资、福利、退休退职制度等。(二)挫折倒退阶段。即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在这期间,各级人事机构相继被撤销,人事干部队伍被打散,在极“左”路线的干扰下,一些有效的管理制度遭到破坏和否定,人事工作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三)改革开放并逐步向法制化建设前进阶段。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

7、”以后,经过一段短暂的徘徊,党中央、国务院立即采取了拨乱反正的一系列重要措施,果断地恢复了人事管理机构和一些行之有效的法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人事制度改革也进入了一个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新阶段2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意义是什么?一、有利于调整干部结构,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强化政府指挥系统,加强勤政建设,克服官僚主义,提高机关行政工作效率,以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促进我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从而为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党的基本路线提供组织保证。 二、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廉政

8、建设核心是提高队伍素质和加强制度建设,而公务员制度正是从这两个方面为廉政提供保障机制。通过考试录用、严格考核、正规化培训等,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通过义务权利、纪律、回避、申诉控告等制度,保证和促进公务员依法行政,廉洁奉公;通过人事管理的法制化,避免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三、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可以促进机关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同时,对其他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也必将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3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一、公平竞争原则二、功绩制原则 三、党管干部原则 四、依法管理原则4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指导原则是什么?(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

9、革开放的基本路线。(二)继承和发扬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优良传统。(三)吸收十多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四)从我国国情出发,学习借鉴国外人事管理方面的有益经验和做法5国家公务员制度具有哪些特点?(一)体现了分类管理的原则。(二)具有科学的激励竞争机制。 (三)具有正常的新陈代谢机制。(四)具有勤政廉政的保障机制。 (五)具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6公务员义务的涵义是什么?第一、国家规定公务员的义务,是为了保证公务员能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准确行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第二,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就是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的行为,即具有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第三,这种义务是对公务

10、员的约束。公务员是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因而总是掌握有一定的权力,对其权力如不加以义务的约束,就有可能滥用权力,而且,法律还规定强制性条款,公务员不履行义务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7公务员的权利的涵义是什么?第一,国家规定公务员的权利,是为了使公务员更有效地行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第二,公务员权利的具体内容,就是公务员本人可以作出一定的行为,可以要求他人作出一定的行为或抑止一定的行为。第三,公务员权利的具体内容,是由国家法律规定或认可的,而且公务员权利的行使,是由国家法律加以保障的。第四,对公务员来说,大部分权利是可选择性权利,公务员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但有些权利是公务员在行使国家行

11、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时必须具有的,不行使这种权利,就不能有效地履行其职责,而且,有些权利本身同也是义务,公务员更应该认真履行,不得放弃 8规定公务员义务权利有什么意义?(一)我国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规定,是总结、概括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经验,借鉴吸收国外有益经验的结果。(二)我国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规定,有利于推进国家的民主和法制建设。(三)对公务员义务的设定,是公务员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有效约束。(四)对公务员权利的确认,是公务员行使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有效保障。(五)对公务员义务权利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使他们依法享有权利,自觉地履行义务。(六)我国公务员

12、义务权利的规定,有利于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9外国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是什么?一是忠于政府,忠于职守。二是服从领导,执行命令。三是保守职业秘密。四是不得接受馈赠,不得从事营利活动。五是限制政治活动,以使公务员对各党派保持中立10我国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是什么?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2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 3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公正廉洁,克己奉公。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11公务员的“职权”或“权力”有什么区别?职权有下列几层意义。首先,职权

13、是在公务员履行职责时才享有的,是公务员执行国家公务,完成自身职责的必要条件和保障。国家授予公务员履行职责的权力,是为了能使公务员顺利有效地完成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任务。其次,国家授予公务员的职权,并不属于公务员个人,而是属于公务员所在的职位,是公务员担任了一定的职务,并承担与其职务相应的责任,才被授予了相应的职权。因而,职权只能是公务员履行其所在职位职责的条件,而非公务员个人所有之物,不能利用职权从事任何个人谋利活动。再次,公务员的职权是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因而不能像其他权利一样可以放弃,而是必须行使的。最后,公务员行使职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能超越法定的权限,否则不是越权行为就是失职行为

14、,必须承担责任。12外国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身份保障权。2结社权。3领取法定工资和享受合理报酬的权利。4休息的权利。5辞职权。6申诉权。13我国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2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3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4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5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7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辞职。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14公务员与政党,社会团体组织成员义务权利的有什么区别?(一)两者性质不一样。公务员的义务权利是由国家法律明确认定和保护的,属于国家

15、法律规范的范畴,而政党、社会团体组织成员的义务权利则属于组织内部规范。(二)两者表现形式不一样。公务员的义务权利体现为国家的法律规定,而政党、社会团体组织成员的义务权利则是由组织的章程规定。(三)两者适用范围不一样。(四)两者法律效力不一样。由于两者表现形式不一样,法律效力也有区别。公务员权利的行使由国家法律加以保护,义务的履行由国家法律加以强制,而政党,社会团体组织成员的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都靠组织的纪律加以约束,没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在公务员同时又是政党成员和社会团体组织的成员时,公务员既要享受和履行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也要享受和履行政党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15职位分类的长处和优点是什么?(1)它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明确规定每个职位的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以及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这就为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奖惩、职务升降等提供了客观依据。(2)它有一套科学的分类方法,将公务员的工作职位按其性质、难易程序等分门别类地予以排列,使职位状况一目了然,为人事管理科学化打下良好基础。(3)它有一套严格的程序,有一套严谨、客观、准确、完整的法规文件,如职位说明书、职系说明书、职级规范、职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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