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某道路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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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GC060168 宁波南部滨海新区腾飞路东侧景观绿化工程宁波南部滨海新区腾飞路东侧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业 主: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盖章)代理机构: 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时 间:二O一五年十月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 总则122. 招标文件143. 投标文件153.3 投标有效期173.4 投标保证金173.5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18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84. 投标185. 开标196. 评标197. 合同授予20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9. 纪律和监督2110 违约责任2211 中标承诺2213 行贿犯罪查询2214

2、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221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第三章 评标办法25评标办法前附表261. 评标方法282. 评审标准283. 评标程序2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6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77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109第八章 图纸(另册)110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第一章 招标公告15GC060168 宁波南部滨海新区腾飞路东侧景观绿化工程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15GC060168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 工程名称:宁波南部滨海新区腾飞路东侧景观绿化工程1.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经济开发区宁东新城规划区域内。建设规模:绿化面积7079.5M

3、2。招标控制价约299.14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6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1.3 招标内容:苗木种植、种植土摊铺等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10月23日10:00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2投标人具备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2.3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2.4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97号文件(详见“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2.5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

4、本单位在职职工,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注:投标人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2.6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23日检标人投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

5、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四、开标时间和地点4.1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8日9:00时。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六、招标文件获取2015年10月23日 10:3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网页下方下载。七、投标保证金: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4、保证金金

6、额:陆万元5、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08:00时前实际到帐。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力洋镇金海东路5号联系人:应亚君联系电话:0574-82550202招标代理: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二楼联系人:周聪燕联系电话:0574-6525096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

7、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宁海县力洋镇金海东路5号联系人:应亚君电话:0574-825502021.1.3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二楼联系人:周聪燕电话:0574-65250961 1.1.4项目名称宁波南部滨海新区腾飞路东侧景观绿化工程1.1.5建设地点位于宁海经济开发区宁东新城规划区域内1.1.6工程规模绿化面积7079.5M21.1.7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2991430元1.1.8承包方式专业承包1.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1合同形式单价合同1.2.2资金来源自筹

8、1.3.1招标内容苗木种植、种植土摊铺等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1月(以开工报告为准)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1.3.4安全要求合格1.3.5工程类别按单独绿化三类工程,弹性费率取中值。其中相应费率按浙建站计201364号文件调整;民工工伤保险费按甬发改投资2014540号文件规定计取。1.3.6报价要求上限:2758396元下限:2641879元(含本数)(其中:暂定价项目费用未下浮)1.4.1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备园林绿化施工叁级

9、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4、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97号文件(详见“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5、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注:投标人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6、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10、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9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建设地点踏勘,以便对该工程整体状况有较多了解,并结合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认真做好投标工作。1.10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在2015年11月2 日16时30分前对招标文件或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111分包分包前须征得发包人书面意见并符合有关分包规定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以及补充资料在同一网页下载。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于2015年11月3日17:00时前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

11、澄清、修改、补充,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2.3招标紧急通知时间2015年11月17日17:00时前3.2.4工程报价方式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3.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60天内(含60天)3.4投标保证金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4、保证金金额:陆万元5、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8:00时前实际到帐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

1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和投标有效期一致。3.7.3投标文件装订和签署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3.1.1款组成并装订成册,其中资格审查资料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二部分内容的每一页必须由投标人亲自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余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2、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须由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具体要求如下:(1)造价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全国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具有园林专业造价员;(2)如投标人具备相应造价人员的,由本单位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专用章;(3)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造价人员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

13、询单位进行编制,并由受委托单位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专用章,同时在商务标中附入委托咨询合同原件和受托单位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两家及以上投标人不得委托同一家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投标报价文件。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一份的封面上均应有清晰的正本、副本标识字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一份。4.1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必须单独密封,在包封中(在包封容量不足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多个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或“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或“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的标识字样。包封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标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标识字样。投标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将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分别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投标人公章。4.2.1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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