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管理】温馨提示函》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营销管理】温馨提示函(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温馨提示函尊敬的 先生/小姐:阁下于 年 月 日对 项目 栋 单元(下称“该单元”)进行意向登记,并选择 【分期付款】/【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 方式付款。我司受开发商(即 )委托特此提示阁下:请于 年 月 日前至 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该单元的订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文件),并于签约当日缴交相应房款和有关费用。若阁下未能按期办理有关手续和支付相应款项,视为阁下放弃购买该单元,开发商将重新对外出售该单元且不另行通知阁下,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阁下自行承担。 XX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