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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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一、2003年以来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我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埋头苦干,努力工作,全省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在基建规模增长较快、建筑业产值不断增大的情况下,基本上保持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加强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强化了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针对全省建筑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我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设置相对独立的建筑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主管领导和专职监管人员

2、,并对人员、装备标准和经费来源提出了指导意见,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建筑安全监管机构逐步得到健全,2004年,我厅成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处,负责综合管理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成立了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站;14个省辖市均成立了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全省己经有33个县(市)、区成立了专门的安监机构。虽然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经费来源上还有很大不足,但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在逐步健全和完善。二是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实行目标考核制度,我厅每年与各市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控制指标,并对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纳入政

3、绩考核指标体系。各市行业主管部门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起安全生产层级监督管理体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逐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制,同时对下级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承担起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职责。三是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我厅建立了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及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一次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定期分析安全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二)完善制度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一是注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建设。我省加快了安全生产的法制化进程

4、,做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几年间,我厅先后颁布实施了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辽宁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细则、辽宁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全面实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通知、关于辽宁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辽宁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辽宁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

5、的通知、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辽宁省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办法,并会同省保监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若干意见,下发了辽宁省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并先后建立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层级监管与重点地区监督检查制度、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约谈、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返还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近年来,我们将建筑活动各方主体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业绩纳入建筑市场管理工作内容,使之成为市场准入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各企业的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责任人的

6、安全生产业绩纳入其岗位执业资格和市场准入条件,全面实施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规范企业进入建筑市场的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严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施工等任何建筑施工活动。截止目前,全省共有4256家建筑施工企业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强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力度,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动态管理办法和行政处罚的实施细则,促进两项行政许可日常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三是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我厅制定了辽宁省建设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5个专项应急预案,即

7、破坏性地震专项应急预案、建设系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城市桥梁重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用以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为我省的经济发展和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创造安全的建设环境。各市行业主管部门也制定了本地区建筑系统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所属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也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有效提高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三)创新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监管效能一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每年统一组织不少于四次全省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治理和督查,严肃查处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中

8、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合格率达100%。每次检查都及时下发通报,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总体评价,指出了施工现场存在的共性问题,客观地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力地推动全省建筑安全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几年间我厅共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共25次,受检建筑面积达4300万平方米,查处问题和隐患76703个,下发整改通知单785份,责令停工现场520项,暂扣71 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地促进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对建筑行业多发、易发事故和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开展了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工作。如2006年开展

9、了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和起重伤害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其中高处坠落、起重伤害事故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了10.5%和37.5%。二是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几年间,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丰富有效的工作经验,对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检查方式由传统的告之式、运动式的逐步转变到随机的、动态的巡查和层级监管形式,内容也由施工现场的实体防护情况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建立保障体系转变。同时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新特点和新形势,不断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和工作方法,推行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评价一体化,建立科学的、适应本

10、地区的监管方式,充分地发挥各个安全管理层次和环节的作用,建立起层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形成主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内生动力和工作格局。三是进一步促进了建筑安全科技进步。注重了建筑安全生产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鼓励并支持建筑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机构建设,构建安全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步伐。同时加快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我厅组织力量开发了辽宁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辽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网,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快报系统,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电子政务,提高了行政工作效率,为各级政

11、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四)深化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一是开展了建筑安全监管人员培训。从2006年开始,我厅在全省全面推行建筑安全监管人员岗位任职考核制度,对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并纳入到全年目标管理内容。二是积极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大力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强化作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几年间全省共培训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106130名,其中103286名经考核合格,取得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培训的一线作业人员达10

12、余万人次,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行为,有效地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了安全生产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开展了监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针对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安全监理意识薄弱,不履行安全监理责任的问题,2005年我厅下发了关于落实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明确了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把监理人员履行安全监理情况列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开展全省监理企业负责人(包括法人、主管安全工作负责人)、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考试,对考试合格人员核发合格证书,几年间共培训监理人员7474人,提高了全省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能力。(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一是安全生产形势呈逐年好

13、转趋势。近些年来,全省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工程建设规模逐年扩大,建筑业总产值高速增长,从“八五”期末399亿元、“九五”期末的2336亿元到“十五”期末建筑业产值达到了5087亿元,随工程基本建设规模的增大,施工难度越来越大、科技含量高的项目日益增多,工程技术风险也日益增大,给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和挑战,监管难度和压力也日益加大。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2003年发生伤亡事故60起,死亡66人;2004年发生伤亡事故50起,死亡62人;2005年发生伤亡事故47起,死亡61人;2006年全省建设工程共发生伤亡事故47起,死亡59人;2007年全省建设工程共发生伤亡事故24

14、起,死亡40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逐步得到控制,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稳步提高。二是建立了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快报系统。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上报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按建设部部要求,我厅建立了建设系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快报系统,有效地提高了事故报告和统计工作效率,为全面掌握全省建设系统事故、进一步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事故和为科学决策提供详实、可信的基础数据。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设置了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事故报告和统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程序上报事故情况,并认真做好结案工作。三是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严格做到“四不放过”,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

15、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格追究责任,真正实现安全对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的一票否决权。并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将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不良行为记入不良记录档案,并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示,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力度。(六)建立长效机制,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健全了以企业法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履行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项目、班组和岗位等各个层次,促使企业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我省每年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并对企业安全生产

16、状况进行考核评价,是帮助和督促企业落实责任的有效方式。二是进一步强化了监理企业安全监理责任。我厅下发了关于落实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明确了监理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必须承担的监理责任,并认真开展了全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督促监理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监理企业履行安全监理责任。三是建立起建设(开发)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度。确保建设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得对参与建设工程活动的其它主体提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工期,必须按规定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七)创建文明工地,全面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一是安全达标活动深入开展。按照建设部的要求,在全省继续开展了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随着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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