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从挂”可否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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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疑罪从挂”可否获得赔偿所谓“疑罪从挂”,通俗来说是指被国家权力机关拘留或逮捕, 后来一直没起诉、判刑的案件。疑罪从挂导致案件久拖未果,这种情 况下,公民的权利很难得到保障。你对疑罪从挂有多少了解?下面由 为你详细介绍疑罪从挂的相关法律知识。“疑罪从挂”可获赔国家赔偿法规定,公民申请赔偿应当以“撤 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为前提。刑事 司法实践中,久拖未果案件各地普遍存在,哪些情形属于“终止追究 刑事责任”亟待明确。司法解释规定,解除、撤销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虽尚未撤销案件、 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但符合“解除、撤销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

2、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 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 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等6 种情形之一的,为“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实践中存在的在没有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的情况 下,哪些情形可以纳入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财产权的审查范围等 争议,司法解释明确7种情形纳入审查范围,包括终止侦查、撤销案 件、不起诉、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未采取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立案后超过两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 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等。司法解释的最大亮点就是明确特定情形下“疑罪从挂案件的受 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避免

3、“救济无门”的同时,充分发挥刑事赔 偿制度的倒逼功能,防止刑事诉讼中公权力的滥用。有的案件,办案机关一挂十几年,既不作结论,也不实质性办理, 实际上属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上述13种情形的规定,与国 家赔偿法的立法精神高度一致,也符合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 事诉讼规则等的相关规定。为防止长期挂案导致公民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落空,被害人申诉 或者上级检察机关对案件复查的,不影响国家赔偿程序启动。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解除、撤销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虽尚未撤销案件、作出 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国家 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终止追

4、究刑事责任:(一)办案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二)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 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 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四)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五)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 不起诉决定的;(六)人民法院准许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撤诉的,或者人民法院决 定对刑事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的。赔偿义务机关有证据证明尚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且经人民法院 赔偿委员会审查属实的,应当决定驳回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

5、第三条对财产采取查封、扌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后,有下列 情形之一,且办案机关未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或者返还 财产的,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侵犯财产权:(一)赔偿请求人有证据证明财产与尚未终结的刑事案件无关,经 审查属实的;(二)终止侦查、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 责任的;(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在解除、撤 销强制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 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四)未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立案后超 过两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五)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

6、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六)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 不起诉决定的;(七)对生效裁决没有处理的财产或者对该财产违法进行其他处 理的。有前款第三项至六项规定情形之一,赔偿义务机关有证据证明尚 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且经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属实的,应当决 定驳回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第五条对公民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具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违法刑事拘 留:(一)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采取拘留措施的;(二)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采取拘留措施的;(三)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 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

7、规定的时限。违法刑事拘留的人身自由赔偿金自拘留之日起计算。相关阅读:疑罪从挂的赔偿机制国家赔偿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刑事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特定情形下“疑罪从挂”案 件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司法解释规定,国家机关对公民人身羁押或者财产查封、扣押、 冻结的,在解除、撤销强制措施后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 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或者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后虽未解除、撤销 强制措施,旦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以及未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国家机关对财 产进行查封、扌扣甲、解冻,立案后超过两年未移送起诉

8、、作出不起诉 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咅偿请求人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获得权利救 济。司法解释的这一规定不仅保障了受害人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而 且能充分发挥刑事赔偿制度的倒逼功能,有效防止权力的滥用。出台意义现实中,某些刑事案件甚至几年、十几年没有最终结论,而案件 当事人却只能无奈忍受,没有相应的救济渠道和途径。然而,按照法 律规定,其中很多刑事案件长期处于“疑罪从挂”状态,实际上属于 “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基于该原因,两高专门明确了 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七种情形, 使刑事赔偿标准和类型更加清晰。应该说,在之前国家赔偿法的基础 上,专门列出“疑罪从挂”获赔的具体情形,目的正是在于倒逼司法 机关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同时又能为公民权利提供救济保障。两高进一步明确刑事赔偿的范围和标准,无疑迈出了公民权利救 济的重要一步,改变了之前单一的评价和衡量标准。对于公民个体而 言,面对司法机关的公权力,个人权利明显处于弱势地位,一旦司法 权被错用甚至滥用,后果不堪设想。从这个方面来说,权利的伤害不能仅仅以结论定性为认定标准, 即便是案件久拖不决、搁置一旁,“疑罪从挂”也已然灼伤了公民权 利。那么,赋予公民权利更多的救济方式,在权利与权力之间进行平 衡,必然能够体现出法治的内涵和要义。看过“疑罪从挂”可否获得赔偿”的人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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