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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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案编号:PLWSY-2022版本号:202201咸阳市秦都区平陵中心卫生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咸阳市秦都区平陵中心卫生院二二二年六月批准页咸阳市秦都区平陵中心卫生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国家、省、市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进行制订,着重解决特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是总体应急预案的支持性文件。本预案阐述了预案使用范围与事件分级,明确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后期处

2、置、应急保障、预案监督与管理等要求,用于指导咸阳市秦都区平陵中心卫生院突发环境事件的响应、救援等应急管理工作。咸阳市秦都区平陵中心卫生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咸阳市秦都区平陵中心卫生院负责编制,主要起草人:刘仙玲、赵咸宁等人。本预案经咸阳市秦都区平陵中心卫生院组织审议通过,现正式发布。批准人:咸阳市秦都区平陵中心卫生院(盖章)2022年6月咸阳市秦都区平陵中心卫生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1编制目的11.2编制依据11.2.1法律法规及制度11.2.2相关标准、技术规范41.2.3其他资料51.3事件分级51.3.1分级标准51.3.2突发环境事件等级确定71.4适用范围71.5工

3、作原则81.6应急预案体系92企业概况102.1医院基本情况102.1.1建设规模及内容102.1.2医院污染物处理工艺102.2周边环境概况112.2.1地形、地貌112.2.2气候、气象112.2.3地表水122.2.4地下水122.2.5环境风险受体132.4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142.4.1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142.4.2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142.4.3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143应急组织体系163.1应急指挥机构163.1.1应急指挥部163.1.2应急办公室183.2应急执行机构183.3外部救援机构213.4政府主导应急处置后的指挥与协调224环境风险分析234.1环

4、境风险评价234.1.1环境风险物质识别234.1.2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234.2环境风险源分析244.3最大可信事故及后果分析244.3.1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244.3.2最大可信事故25表4.3-2 最大可信事故下环境影响受体统计254.3.3最大可信事故影响分析265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环境风险275.1处理原则275.2防控管理制度275.2.1医护人员管理275.2.2医疗废物暂时贮存间275.2.3环境消毒285.3新冠肺炎等传染性疾病医疗废物应急措施285.3.1分类收集295.3.2加强新冠医疗废物的运送贮存305.3.3集中转运315.3.4废水治理315.4环境检

5、出新冠病毒应急措施325.5应急组织体系变动325.5.1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机构335.5.2应急队伍345.5.3工作要求365.6应急监测375.6.1核酸检测375.6.2环境监测375.7现场处置措施375.7.1新冠医疗废物泄漏事故处置措施375.7.2环境检出新冠病毒事故处置措施385.7.3新冠肺炎确诊处置措施385.7.4扩大应急处置措施396预防与预警406.1环境风险源监控与预防管理406.1.1环境风险源监控措施406.1.2管理、储存中的防范措施406.1.3环境事件预防措施416.2预警行动436.2.1预警分级436.2.2预警启动446.2.3预警准备4

6、56.3预警发布与预警解除476.3.1预警信息收集与研判476.3.2预警发布476.3.3预警调整和解除496.4预警措施496.5预警结束后行动507应急处置517.1应急预案启动517.2信息报告517.2.1内部报告要求517.2.2外部报告要求527.3分级响应557.3.1分级响应机制557.3.2一级响应557.3.3二级响应557.4应急响应557.4.1启动条件557.4.2应急响应程序567.4.3指挥与协调577.5应急处置597.5.1污染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一般方法597.5.2应急处置措施597.5.3扩大应急处置措施647.5.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卡647.5.5

7、应急疏散647.5.6应急监测657.6应急终止687.6.1应急终止的条件687.6.2应急终止的程序688后期处置698.1污染消除698.2善后赔偿698.3环境修复698.4评估总结699应急保障729.1人力资源保障729.2资金保障729.3物资保障729.4医疗卫生保障739.5交通运输保障739.6治安维护739.7通讯保障739.8科技保障749.8.1保障计划749.8.2人员防护和工作生活保障7410监督与管理7510.1应急预案演练7510.1.1演练分类7510.1.2演练内容7510.1.3演练范围与频次7510.2宣教培训7510.2.1应急组织机构的培训7510

8、.2.2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7610.2.3操作人员的培训7610.2.4公众教育7710.3责任与奖惩7711附则7911.1名词术语7911.2预案解释8011.3修订情况8011.4实施日期801总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又名“环境污染应急处理预案”或“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是单位为预防和应急处理“关键生产装置事故”、“重点生产部位事故”、“化学泄漏事故”等避免产生环境污染或尽可能减轻危害程度而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1.1编制目的为积极应对咸阳市秦都区平陵中心卫生院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规范本公司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次生环

9、境灾害和社会影响,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的目的是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提高防范和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针对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制定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而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1.2编制依据1.2.1法律法规及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

10、0月26日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2015年3月1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公告,2016年12月6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9)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修订;(10)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年12月7日;(12)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11、的意见、国发201135号;2011年10月17日;(13)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第79次常务会议,2006年1月8日;(15)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2014年12月29日;(14)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令第17号,2011年5月1日;(1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2015年6月5日;(16)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年1月9日;(17)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2018年3月1日;(1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

12、34号);(1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2014年7月1日;(20)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88号,2018年1月30日;(21)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陕环应急函202029号)(22)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陕政办函2015128号,2015年8月20日;(23)陕西省环保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点(2012年8月1日);(24)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环发201169号)。(25)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5月14日;(26)咸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修

13、订)咸政办【2020】87号;(27)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咸环秦发2020159号,2020年11月24日;(28)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2020.1.30;(29)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81号;(30)关于开展涉及医疗废物单位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紧急通知(咸环函20222号);(31)关于开展涉及医疗废物单位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紧急通知(咸环秦函20225号);(3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1.2.2相关标准、

14、技术规范(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21);(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128-2018);(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1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11)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物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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