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学管理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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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教学管理工作流程(一)教学管理各系提出本系拟设新专业并准备申报材料1、新专业申报报教育厅校领导审定送校专业设置评委会审议教务处初审2、制(修)订教学计划送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论证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教务处审核各系负责拟定各专业教学计划草案由教务处提出原则意见分管校长审批后执行增、减课程教务处提出审核意见3、调整教学计划系(部)提出调整意见调整课程开课学期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审核汇总后下发各系部4、排课教务处审定、排公共课后各系(部)排其余课程各系(部)根据教学计划填报开课计划表 教务处审定后由系(部)下发任课教师教学任务书各系聘任课教师本系秘书存档并负责通知教师和学生调课不牵涉其它单位,开课系

2、系主任可根据权限审批5、调课反馈给系(部),由该系(部)教学秘书负责通知教师和学生教学科备案由教务处审批送教务处教学科备案系主任审批权限由系主任签署意见任课教师提出申请6、课程重修管理学生考试成绩报送按成绩管理流程进行教务处下达开课通知书汇总报教务处各系审批,安排重修计划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学生提出申请各系通知学生上课任课教师将教学日历等送学生所在系存档备查学生所在系根据教学计划提出开课申请送教务处7、跨系课程管理任课系指派任课教师教务处归类、审批,向任课系下达教学任务书任课教师在课程考试结束后将成绩单、考试质量分析表等按成绩管理流程报学生所在系8、公选课管理任课教师在课程考试结束后将成绩单按成

3、绩管理流程报各系各系组织学生根据目录选报,汇总后送教务处安排课程报教务处审批,并公布开课目录系(部)审核汇总任课教师申请开课或学校指定开课送相关实验室做准备9、实验教学管理学期结束前向教务处设备管理科报送实验项目进程表及实验任务完成表系(部)审批执行开学前任课教师提出本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含实验项目等任课教师按成绩管理流程报送成绩10、实习管理校、系组织检查巡视下达各系组织实施主管处长批准教务科审核学生实习前一个月各系将实习计划报教务处(二)学务管理1、考试管理考前一天任课教师检查试卷份数及试卷质量考前两天由文印中心将印好试卷送各系秘书签收(1)考试命题、制卷送学生所在系(公共课送任课教师所在系

4、(部)系主任审定后由教学秘书送印任课教师命题、任课系或教研室审核考试结束即持试卷和考场登记表送交开课系(2)监考及违纪处理 开考前10分钟,监考到考场做好考前组织工作 考试正常送交教务处按规定履行监考职责监考前半小时到开课系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即持舞弊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试卷、考场登记表交开课系,并填写违纪舞弊确认单2份 发现舞弊 送学生处按规定处理 违纪舞弊确定单送开课系记入学生档案 处理结果(3)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 教务处组织考试,各系协助组织考务工作教务处汇总报送省教育厅与有关部门各系组织学生报考教务处通知报考及考试时间2、学生考试资格审查课程结束前一周任课教师按学生出勤及完

5、成作业、实验等情况根据学籍有关规定将不准参加考试者名单送交学生所在系报教务处备案学生所在系审核汇总、系主任审批通知学生 教学秘书网上对确定后,将原始记录存档任课教师上网录入3、成绩管理 记分册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于考后三日内送学生所在系任课教师填写成绩单送交教务处学务科教务处网上核查 考试登记表4、学籍处理(1)学籍异动 教务处分类,按权限审核或审批、行文 各系提出学生学籍异动意见并提供有关材料学生提出书面申请,附有关证明(2)学生休学、复学教务处、审批、行文申请表相关系办理档案移交手续任课教师在课程结束后成绩单考试质量分析表等按成绩管理流程报学生所在系分管院长审批行文,报教育厅备案送转入系进行

6、考核,提出意见送教务处学务科汇总分类转出系按规定审核向各系领取并填审批表(3)学生转系、转专业教务处审核学生提出书面申请转本省系整理档案等学籍材料交教务处议商寄给转入校报省教育厅审批(4)学生转学转入校同意回函后教务处向转入校发商议函教务处审核提交院长审批系主任签署意见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及提交相关材料转本省以外连同省教育厅批文等送对方学校并转对方教育厅审批教务处审核呈分管院长审批后办理补发手续(5)补办毕业证明书学生携带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的报纸二份及单位证明到各系或校档案室办理确认手续个人提出书面报告填写申请表二份各系出具成绩、学籍证明(6)在校办理成绩及学籍证明教务处审核盖章个人提出申请(7)

7、历届毕业生办理成绩及学历证明个人提出申请校档案室出具成绩及相关证明情节严重报学生处处理5、学生考勤及旷课处理教务处备案系办每月汇总公布一次,并按权限作出处理、存档学生班长每周向各系办公室报告学生出勤情况各系学期出勤汇总6、学位资格审查教务处根据评审结果制作证书报省教育厅备案教务处审查后提交学位委员会审定各系学位分委会初审后送教务处各系组织各有关单位填写应届毕业生材料并汇总7、毕业资格审查报省教育厅教务处审核,发放毕业证书各系初审毕业资格,处理学历电子注册数据盘报教务处各系组织各有关单位填写应届毕业生材料并汇总报教务处审批8、课程免修、间断性听课管理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系教学秘书审核,报系

8、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由系教学秘书通知任课教师(三)教学研究教学质量监控1、课程评估(优秀课程、合格课程)发文件公布组织专家组评审报送教务处初审各系组织自查、自评教务处拟定计划、条例2、教学成果奖评选各系组织自评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组审批,报相应委员会通过后发文公布并向上级有关组织推荐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拟定评选办法3、教学检查(含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检查情况反馈、公布教务处组织检查各阶段各教学环节督导室听课检查,每学期各系(部)组织教学自查送系存档4、教学事故处理系报告教学事故送人事处由办公室呈报院领导审批教务处审核,按章提交处理意见群众举报或检查发现教学事故送教务处备案(四)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管理

9、教务处组织专家论证1、实验室建设系(中心、部)组织实施系(中心、部)申请提出实验室建设、调整与撤消申请报院领导审批2、教学仪器设备计划编报与经费预算报财务处,列入学院年度财务预算系(中心、部)根据实际需要申报教务处审核,组织专家论证,计划调整,汇总方案报院领导审核教务处、资产管理部门、使用单位组织设备验收教务处审核系(中心、部)根据预算内计划进行选型申购3、教学设备购置使用单位负责设备建档、填报设备数据信息报院领导审批采购部门根据审定后的购置方案申报政府采购教务处备案,落实经费报院领导审批,追加预算经费教务处提出审核意见计划外需添置项目系(中心、部)提出添置理由资产管理部门审核进仓、入帐注:1

10、、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人员配备和安装条件采购人员办理有关财务报销手续4、教学仪器维修费管理4、教学仪器维修费管理系(部)包干部分系(部)自行安排维修设备维修费系(部)填报维修单教务处统筹部分根据经费审批权限,报教务处或院领导审批教务处审核5、教学仪器报损、报废管理财务处、资产管理部门消帐报院领导审批教务处协助资产部门做好设备报损、报废鉴定工作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分类、造册(系、中心)提出报损、报废申请(附设备清单)6、基础实验室评估系(中心、部)提出参评申请教务处组织校内预评参评实验室自查、自评教务处向教育厅申报评估未出版或无法订购的教材反馈(

11、五)教材管理1、教材(讲义)预订教材科编制全校教材使用计划和教材订购计划,经分管处长审定后组织订购教研室主任同意后,按系部汇总后系部领导审定签字报教材科各系、教研室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教材建设规划等选订教材,填写教材(讲义)征订单教务处向各系发出征订通知(附统编教材出版征订目录及库存清单)外系教师任课的非公共课教材由学生所在系自行与相关系教研室沟通,确定所选用教材后由学生所在系、领导审定后报教务处公共课所在系汇总、选订,填写征订单公共课教材由学生所在系填写公共课教材征订单,交公共课任课系2、教材(讲义)、教学参考资料付印印刷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通知有关单位领取经教务处审批后送印刷厂付印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后、系(部)领导审查签字后送教务处教材科教研室根据教学需要填写教材(讲义)、教学参考资料申印单3、教材建设推荐出版公布结果,组织实施教务处组织教材建设领导小组评审系(部)报编写教材方案4、教师领用教材各系组织人员到系教材科统一领取教材科核算送交财务处结算教材科按表准备后通知系(部)上一学期结束前一周提交教材科教学秘书根据教材选订情况汇总本系(部)教师教材领用表,系(部)主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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