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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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解读为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20年3月31日,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枣庄市政府网站和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等媒体上公布了枣庄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现将年报解读如下: 一、编制依据及总体概况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和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规定的模板格式,编制了年报。年报以丰富详实的数据,全面披露了2019年度我市住房公积

2、金业务运行、财务状况、政策调整等信息,住房公积金运行总体健康平稳,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社会经济效益进一步彰显,充分发挥了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枣庄(市)住房公积金 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二、各项业务指标情况1、制度受惠人群增多。2019年,新开户单位754家,实缴单位 3814家;新开户职工2.89万人,实缴职工27.77万人。2、缴存额平稳增长。2019年缴存额41.87亿元,同比增长11.00%。截止2019年末,缴存

3、总额298亿元,同比增长16.35%;缴存余额125.88亿元,同比增长11.03%。3、提取额力度加大。2019年共为9万名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29.36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70.12%。4、贷款量有所增长。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6万笔27.40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3%、 11.75%;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75笔6938 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历年累计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125.88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113.30亿元,公转商贴息贷款余额12.64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90.01%(不含贴息),含贴息个人住房贷款率100.05%。5、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业务收入

4、39409.79万元,同比增长12.75%;业务支出 23859.97万元,同比增长7.22%。实现增值收益15549.82万元,同比增长22.44%。其中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674.7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875.06万元。三、社会经济效益凸显1、从制度覆盖群体看,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46%,高收入占0.54%;新开户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77%,高收入占0.23%;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21%,高收入占0.79%;贷款职工中,以中低收入者为主,中、低收入占99.08%,高收入占0.92%,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中

5、低收入家庭购建房的保障作用。2、从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房面积看,以中小户型为主,90(含)平方米以下占6.32%,90-144(含)平方米占69.69%,144平方米以上占 23.99%。3、从贷款支持力度看,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 98.1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2.00%,比上年减少2.75个百分点。4、从减轻还款压力看,2019年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在贷款期间共可节约购房利息支出37388.00万元。5、从资金使用上看,2019年住房贡献率124.62%,比上年同期减少0.94个百分点。6、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截至2019年底,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

6、)建设补充资金102656.20万元,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更多资金支持。四、发挥住房保障作用 1、贷款最高限额。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单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 2、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2019年公积金上限标准:缴存比例为12%、缴存基数按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为15853元,月缴存额为3804.72元;下限标准:缴存比例为5%,缴存基数为1550元,月缴存额调整为155元,其中市中区、滕州市最低缴存额调整为173元。3、为提高贷款业务办理效率,降低职工贷款成本,取消了公积金贷款二手房估价报告。自2019年10月15日起,职工在申请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只需作出书面承诺,无需再提供二手房估价报告。此项举措可为购买二手房贷款职工每户平均节省约2000元的费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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