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强制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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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管理制度强制条文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HBJS.AQ.0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管理制度 (强 制 条 文)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发 前 言 本文献为了保证制度的严肃性、科学性、权威性和实操性,使制度图表化、流程化、直观化、简约化,变繁为简、易懂易记、利于执行,保证制度合用有效、运转畅通,并切实贯彻到位,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文献与前版的重要差别是: 一、刷新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集团公司机关部室的调节,对集团公司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相应的变动,实现“纵向究竟、横向到边、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的全员安全生产工作格

2、局。 二、补充新增法律法规的内容。结合以来新颁布实行的法律法规、原则规范及政策时令,对比既有管理制度,将发生冲突的内容进行更新、补充,保证规则制度的有效性与权威性。 三、删减反复赘述修饰性语句。增长了某些表格与图表,删除了反复浮现的官僚话、套话及修饰性语句,保存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的词条,执行起来更加以便快捷,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 本文献从4月1日起实行,原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管理制度(冀建集安字第4号)同步废止。 本文献由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献由安全管理部归口。 本文献起草部门:安全管理部。 本文献起草人:丁增会 祝玉喜 杨少卿 3月16日。 本文献审核: 王旭辉 丁增会

3、 史培华 3月18日。 本文献审批: 刘永建 3月18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管理制度 HBJS.AQ.01- 目 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 ? 1 2.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考核制度 ? 2 3.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 2 4.重大危险源辨识、控制管理制度 ? 2 5.安全生产检查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制度 ? 3 6.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 3 7.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 4 8.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 4 9.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 4 10.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4 11.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5 12.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制度? 5 13.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5 14.职业健

4、康管理制度? 6 15.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6 16.环保管理制度? 6 17.绿色施工实行细则(试行)? 6 - 1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管理制度 HBJS.AQ.0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条 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生产必须保证安全是公司生产必须遵守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要加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平常安全管理。工程项目要有施工公司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在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步上班、同步下班。 第八条 集团公司总裁是公司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并保持

5、有效运营与持续改善负总责。 第十七条 总裁领导下,集团公司生产副总裁对安全生产负重要责任,积极推动安全管理系统卓越绩效工作模式和信息化。 第二十九条 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对本公司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责。 第四十八条 工会主席代表员工合法权益,监督实行员工劳动保护管理。 第五十条 发挥工会组织“教育、协助、监督”职能的安全生产群众监督保证工作。 第五十二条 经理(厂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责任。 第六十一条 子(分)公司(厂)生产副经理(副厂长)对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系统卓越绩效工作模式和信息化。 第

6、六十九条 子(分)公司(厂)主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负直接责任。 第七十八条 项目经理(车间主任)是本项目(车间)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所辖项目工程(车间)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系统卓越绩效工作模式和信息化。 第八十六条 项目(车间)技术负责人对项目(车间)的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 第九十二条 项目(车间)生产负责人(工长)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九十七条 分包负责人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 1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管理制度 HBJS.AQ.01- 第一百零四条 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第一百一十三条 爱惜并对的使用生产设备、

7、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考核制度 第一条 建立、健全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足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垂直”管理,对项目实行派驻制(数量详见附件1、2)。 第三条 杜绝较大及以上重大伤亡事故;其他事故在受控指标内。 第六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目的负总责。各单位一把手对实现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目的负总责。 第七条 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目的负直接领导责任。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二条 对于专业性较强以及拆除工程等一系列构造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性较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附件1),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设

8、计计(验)算和详图。经有关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报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行。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附件2),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对于一般安全专项方案,则在集团内部模拟专家论证。 第七条 各施工、安装、生产班组长,应当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装和生产工序的实际状况,并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就作业规定和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具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将参与交底中的人名单和交底内容记录在班组活动记录中。 第十条 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与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原则、规范等不符的,要填写事故隐患告知书,按照“五到位”(措施、人员、时限、资金、预

9、案均要到位)的原则,限期解决,整治完毕后,再重新进行验收。 重大危险源辨识、控制管理制度 第二条 对自有或租赁的塔吊、电梯等特种设备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执行大中 - 2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管理制度 HBJS.AQ.01- 型起重机械设备准入、告知与备案制,做好大中型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特种设备的安拆、改造、维修、检测必须选用品有相应资格的专业单位或机构承当,有关作业人员必须获得相应工种的操作资格证书,并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五条 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前期筹划与过程监控,对各类重大危险源要分级建立具体的台账,及时掌握其数量和分布状况,做究竟数清晰、上报及时。同步制定相应的控

10、制目的、措施及负责人,作为重点进行监控到位,必要时采用旁站式监督方式,实现对危险源的动态监管。并定期在信息系统发布、施工现场明显处公示。 第六条 在做好深基坑、高大模板、爆破、暗挖、拆除等建设部规定的基本上,增长吊篮、多塔作业、火灾、悬挑架、大型吊(安)装等作为集团公司控制的重大危险源。各层级应将本级波及到的重大危险源纳入管控的范畴。 安全生产检查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制度 第一条 实行集团公司季检、子(分)公司月检、项目经理部周检三级检查模式,按专业配套、务求实效的规定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各层级要列好检查筹划、做好检查记录、打好检查评分、写好检查总结、整好检查隐患。 第六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

11、按照措施、人员、时限、资金、预案“五到位”原则实行监控,限期整治销号,并组织复验。实行登记、整治、消项制度,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状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单位和主管领导。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第二条 特殊工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培训、考试获得岗位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操作。 第五条 新员工入厂必须逐级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向下一级转送。凡未经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予核发工资,对于私招入厂的人员,一经查出或一旦发生事故要追究私招人员的责任,并予以严肃解决。对分包队伍的“三级教育”由所在单位组织进行,按集团公

12、司基本队伍同等看待。 第六条 集团公司各级负责人、管理人员每年必须按有关规定参与一次有关安全法规、 - 3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管理制度 HBJS.AQ.01- 法令、条例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三类人员”必须经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获得由省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第一条 班组长要合理安排工作,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第五条 班组每变换一次工作内容或同类工作变换工作地点,都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第二条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

13、报告后,应用电话、电报或其他迅速措施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主管总裁;集团公司视伤害限度分别报告市安监站、安监局、公安局、总工会及有关部门。 第八条 对事故的解决,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第二条 创优争先,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做出明显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地称号的,予以奖励。 (一)奖励资金来源为集团公司安全优质奖励基金。优质工程、安全文明工地奖励基金从各参与单位提取,提取数额为当年合同签定额的万分之二,局限性部分由集团公司补贴,集团公司补贴每年不超过100万。 第三条 为在岗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定不低于本人月实际收入10%的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第七条 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中用于“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面的费用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从甲方预存到主管部门指定的帐户中按照不同施工阶段分别申请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专门用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保、临时设施等防护设施”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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