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补偿怎样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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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拆迁补偿怎样分配? 1.如果某人的户口在本村,只要他的农民身份没有改变,那么他就享有地权,在房屋被拆迁时就应以集体成员的资格分配土地补偿款;2.即使某人的户口迁出了本村,也不能简单粗暴的掠夺他身为本村集体成员的资格,还要看他是否还以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经济来源,为本村集体所尽的义务大小等多因素综合考虑。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而如今国家城镇化规模不断的壮大,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将被拆迁。政府在农村拆迁之后需要给予农民一定的补偿费,但是分配补偿费是一个很令人头疼的问题,如果分配不合理就很容易导致纠纷的发生,也会影响到农村发展的和谐与稳定。农村拆迁补偿的分配遵循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那么

2、,农村拆迁补偿怎样分配?请听小编详细讲述。根据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农民拆迁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而在这过程中,征地单位一般是与村委会或村民组签订征地合同,并将补偿款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直接支付给村委会。实践中,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二十六条规定直接支付给失地农民没有异议外,对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却存在着不同的争议,而之所以产生争议则是因为农村的“集体成员资格”的认定、男女地位不平等、特殊主体的分配不合理等一系列农村社会问题所造成的,而其中对于分配起决定影响的则当属“集体成员资格”的认定

3、问题,实践中对于集体成员资格的认定一般以户籍为原则,但户籍又不是唯一依据,还应结合地权进行考虑。通俗来讲,如果某人的户口在本村,只要他(她)的农民身份没有改变,那么他(她)就享有地权,在房屋被拆迁时就应以集体成员的资格分配土地补偿款;即使某人的户口迁出了本村,也不能简单粗暴的掠夺他(她)身为本村集体成员的资格,还要看他(她)是否还以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经济来源,为本村集体所尽的义务大小等多因素综合考虑。而从补偿款分配到户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案件的主体看,主要存在以下几种类型:一、出嫁女要求分配拆迁补偿款。与城镇职工或者居民结婚的农村妇女,由于政策原因导致不能落户到男方,应当认定其仍为集体经济组

4、织的一员,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三十二、三十三条规定应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获得补偿的权利。而实践中,大多数情形是“嫁农女”出现的分配补偿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中规定,“妇女嫁入方所在村要优先解决其土地承包问题。在没有解决之前,出嫁妇女娘家所在村不得强行收回其原籍承包地。对于在开展延包工作之前嫁入的妇女,当地在开展延包时应分给嫁入妇女承包地。对于妇女嫁入时已经完成延包工作的,如当地实行“大稳定、小调整”的办法,应在“小调整”时统筹解决;如当地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则出嫁妇女原籍的承包土地应予以保留”,说明“嫁农女”的集体成员权益应在原

5、籍和嫁入村之间按照实际情况予以确定,不能以户口或出嫁等理由进行推脱,而应以征地时有没有在婆家重新分到土地为准,以避免“两头落空”的问题。二、对于农村入赘女婿要求分配拆迁补偿款。对于入赘婿及其所带的子女,只要户口已迁入,且居住在当地,则村委会应保证其享有村民同等待遇,而不得以违反国家政策和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克扣或者减少入赘婿本应享有的和同村村民的同等待遇的补偿。三、关于离婚或丧偶的妇女的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中规定,“妇女离婚或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原居住地应保证其有一份承包地。离婚或丧偶后不在原居住地生活、其新居住地还没有为其解决承包土地

6、的,原居住地所在村应保留其土地承包权。”因此,该类妇女的征地款分配权应由户籍所在地即原居住地落实。四、关于将农业户口迁大、中专院校学生的问题。对于农业户口步入大、中专院校的学生来说,虽然在上学之处将户口迁移至了学校,但是这只是为了方便学习管理,毕业后还是要迁回原籍的,并且在上学期间并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还是要以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收益为基本生活条件和基本生活保障,所以没有丧失其在村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故不能剥夺其参与拆迁补偿款的权利。五、关于进城打工人员的问题。由于其进城打工户籍仍在当地,仍旧依赖于集体土地生存,打工只是原有集体土地上收入之外的额外创收,不改变其原有集体经济组织成

7、员的身份认定,故应与本村村民等额分配。六、关于超生子女的问题。虽然超生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但如果已经接受相应的处罚且执行到位,则超生子女依赖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活的基本事实仍旧决定了其作为集体组织成员新的一份子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七、服兵役的问题。凡农业户口的服现役的义务兵,不能停止其受益分配;如在部队一旦提干或转志愿兵,有了固定工资,应停止其受益分配。农村拆迁补偿怎样分配如上文所讲,补偿分配是人们很关注的一个问题,分配也需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这样被拆迁的农民才会信服。如果有拆迁补偿分配的矛盾发生,政府应及时出面协调解决,否则事件闹到了法院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虽然有这样的做法,但是会给政府带来负面的影响,对保持政府与人民间的良好关系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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