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高危食品定点采购制度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552736706 上传时间:2022-10-05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3.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校食堂高危食品定点采购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学校食堂高危食品定点采购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学校食堂高危食品定点采购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食堂高危食品定点采购制度(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学校食堂高危食品定点采购制度一、为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据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酱油、饮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鲜、凉菜等对人的身体健康关系重大,易发食源性疾患的食品。三、学校食堂采购高危食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四、蔬菜容易残留有机磷农药,加工前应用清水漂浸两小时以上。花菜的残留农药难以清除,四季豆未烧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蛏子、泥螺等海产品大肠菌容易超标,学校食堂应谨慎采购和加工。五、冷菜凉菜容易感染细菌,引发肠道传染病,中小学校的食堂不得采购和加工冷荤凉菜。六、学校食堂要将定点采购单位(摊位)名单,报学校总务处备案,同类食品的定点采购单位(摊位)原则上为1-2家,蔬菜等食品的定点采购单位(摊位)可适当放宽。定点采购单位(摊位)调整时,须及时报学校总务备案。七、学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点采购责任制,加强对食品采购的管理。如发现食堂未按要求定点采购,要进行严肃的批评,因未定点采购而发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定点采购点原因引起不安全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