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柱县白岩安置房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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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柱县白岩安置房工程一期(1号、2号、3号楼)施工监理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重庆裕鑫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编制人:杨禄珍 证书编号:渝建招证2009533号审核人:李配银 证书编号:渝建招证2007559号二一二年五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1.1 项目概况12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监理目标12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21.5 费用承担13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4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4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53.1

2、投标文件的组成153.2 投标报价、结算、支付153.2.3监理费结算153.3 投标有效期163.4 投标保证金163.5 资格审查材料163.6 备选投标方案16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6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7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75.2 开标程序186.1 评标委员会186.2 评标原则187.1 定标方式187.3 履约担保197.4 签订合同198.2 不再招标19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9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09.5 投诉20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2.1 初步评审标准24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4

3、3.1 初步评审243.2 详细评审25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53.4 评标结果25第四章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格式27第五章图纸45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6一、投标函部分46二、商务部分53三、技术部分62第一章 招标公告石柱县白岩安置房工程一期(1号、2号、3号楼)施工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柱县白岩安置房工程一期(1号、2号、3号楼)已由石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20121号文批准,招标人为重庆裕鑫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地址:石柱县

4、南宾镇;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5000m2;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2.3计划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540日历天)。 2.4 监理范围及内容:该工程设计施工图和设计说明书范围内(含缺陷责任期)所有工程施工监理,包含场平土石方工程、基础、车库、主体、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保温节能、暖通、消防工程、环境绿化等。具体监理内容包括对该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3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业绩要求: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3

5、.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09-2011年)至少有二个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以提供的监理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为准。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自行访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http:/)“招标投标”栏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凡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都视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事宜和要求,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随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招标补遗通知。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

6、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5.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http:/www.project-and-)上公开发布。6.投标保证金6.1 递交方式:2012年6月4日12:00时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银行账户,视为获得投标资格。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人民币。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8日10:00时(若有变更,以招标文件或补遗通知为准),地点为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桥头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7.2逾期送达的

7、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重庆裕鑫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南宾路22号联 系 人:卢先生 联 系 电 话:023-73326126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江北建新南路西普大厦1608室联 系 人:杨女士联 系 电 话:1388375566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名称:重庆裕鑫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卢先生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南宾路22号 联系电话:023-73326126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北建新南路西普

8、大厦1608室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138837556651.1.4项目名称石柱县白岩安置房工程一期(1号、2号、3号楼)施工监理1.1.5建设地点石柱县南宾镇1.2.1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该工程设计施工图和设计说明书范围内(含缺陷责任期)所有工程施工监理,包含场平土石方工程、基础、车库、主体、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保温节能、暖通、消防工程、环境绿化等。具体监理内容包括对该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1.3.2监理服务期服务期为540日历天。1.3.3监理目

9、标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并一次验收合格。进度控制目标:工期均控制在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投资控制目标:(1)控制在初步设计概算或调整概算之内;(2)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严格控制工程造价;(3)严格计量,无超前支付发生。安全管理目标:监理期间无较大伤亡事故发生。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以下要求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信誉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承诺书除外),原件投标人需全部带齐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外地入渝企

10、业还需提供在重庆市入渝登记备案证。(2)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一级总监资格;(提供一级总监证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3)专业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国家部委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监理工程师证书)。造价工程师 1名:具备国家部委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员资格证书(提供造价员资格证书)。给排水监理工程师 1名:具备国家部委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电安装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监理工程师证书)。机电设备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国家部委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监理工程师证书(

11、提供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工程专业监理员2 名:具备国家部委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工程监理员上岗证书(提供监理员上岗证书)。注:以上人员应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至少要提交2011年6-1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外地入渝企业的项目拟派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提供备案人员证明材料)。(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09-2011年)至少有二个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以提供的监理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为准。(5)信誉要求: 2009年至今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2009年至今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 2009年至今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受

12、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6)法定代表人承诺书: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提交法定代表人承诺书。招标人保留对资格后审合格单位提供的资格后审申请材料进行进一步查验的权利。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中标资格,并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一旦发现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2年5月22日17:00时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2年5月24日17:00时前1.11分包不允许1.1

13、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在招标期间所发出的补遗书、答疑书、补充通知或修改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2年5月24日17:00时前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http:/)提出。2.2.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6月8日10:00 时(北京时间)3.1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组成。1、投标函

14、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按第六章招投标文件格式编制);2、技术部分:不分正、副本,提供二份;3、商务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按第六章招投标文件格式编制)。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50000.00元);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2012年6月4日12:00时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银行账户, 迟到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帐户名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柱支行帐号: 820201040002166联系人:张老师 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石柱县白岩安置房工程一期(1号、2号、3号楼)”施工监理投标保证金。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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