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浅析“数据资产”被存储方丢失的相关法律问题.docx

上传人:壹****1 文档编号:552708635 上传时间:2023-04-06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22.9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浅析“数据资产”被存储方丢失的相关法律问题.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2023年浅析“数据资产”被存储方丢失的相关法律问题.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2023年浅析“数据资产”被存储方丢失的相关法律问题.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2023年浅析“数据资产”被存储方丢失的相关法律问题.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2023年浅析“数据资产”被存储方丢失的相关法律问题.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3年浅析“数据资产”被存储方丢失的相关法律问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浅析“数据资产”被存储方丢失的相关法律问题.docx(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浅析“数据资产被存储方丧失的相关法律问题李兴越摘 要:本文简要描述了“数据资产在现今社会中面临的问题,在此根底上分析了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数据资产被侵权的关系认定与责任划分,由此引发了关于“数据资产的法律规制讨论。关键词:数据丧失;云存储;云计算;大数据;新型法律关系一、什么是“数据资产以及“数据资产面临的现状(一) 什么是数据资产“数据资产泛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并拥有的具有商业价值的数据记录,比方客户信息记录、交易记录、生产记录等等。这些数据在不同组织中可以起到不同的作用:生产型组织可以利用生产数据分析来优化生产过程,提高劳动生产率;营销型组织可以利用客户消费行为数据分析客户行为,进

2、行精准营销;投资型组织可以利用金融数据分析市场热点等等。这些都是数据给企业带来的商业价值。只要是能在数据中挖掘出实际价值,那么数据记录就变成了企业的“数据资产。(二) 数据资产面临的现状当前的商业社会中,数据资产存储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常见的存储形式主要有:个人电脑及移动设备存储、企业效劳器存储,以及商业云效劳存储等,越来越多的企业愿意把自己的数据资产存储在云效劳器。首先是低本钱,目前1T云存储空间一年的标准效劳价格约合120元(2),而企业自建存储效劳器本钱就需要万元以上,还需要有人员维护;其次,云存储的可靠性要高于公司自建存储效劳器,在规模效应下,云存储可以低本钱的实现数据备份、数据恢

3、复等功能,而企业自建的情况下,这些本钱几乎要倍数增长。另外,云存储的数据资产可以更容易的跟人工智能、大数据效劳相结合,很便利的分析挖掘数据中的价值。但云存储也并非万无一失,当多个小概率事件同时发生时,数据也可能会丧失。一旦发生数据丧失的事故,数据所有方与云效劳提供方就不可防止的会产生纠纷。(三) 清博数控与腾讯云关于云存储数据丧失纠纷下面一那么是典型的云存储供应商不慎将用户数据完全损毁丧失的案例(3)。北京清博數控科技(以下简称清博数控)有一项业务是做“前沿数控媒体平台,这项业务的网络效劳采用云效劳器的方式搭建,云效劳器的提供商是腾讯云公司(以下简称腾讯云)。清博数控的媒体平台产品代码运行在腾

4、讯云效劳器,效劳数据和用户数据都存储在腾讯云效劳器上。2023年7月20日,因为腾讯云磁盘单副本数据错误加上人为操作上的失误,导致清博数控在腾讯云上的所有数据,包括副本备份数据全部不可恢复性丧失。媒体报道:数据丧失导致“前沿数控媒体网站长时间停止运营,用户大量流失。针对损失,腾讯云表示按协议赔偿,并积极协助恢复数据和补偿。但双方对于赔偿金额的认知差异非常大,我们且不管是否合理,单纯从这种新形式下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出发,就值得我们做进一步讨论。二、法律关系认定以及责任划分目前,所有的云效劳提供者都要求用户注册时同意一份云效劳协议,同意后才能注册使用这个效劳,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然而,多数公司的

5、这份格式协议中对于效劳提供者的违约责任规定非常少,甚至有一些公司在存储效劳中明确规定数据丧失属于免责范围。我们在第一章第(一)节“什么是数据资产中已经介绍过了数据资产的价值,有些甚至价值不菲,如果因为云效劳提供商的原因损毁、丧失,用户却只能自认“倒霉?协议本身是双方意思自治的产物,但在这个情况下,云效劳提供商明显具有优势地位,单纯依靠合同意思自治已经不那么公平了,我们需要在法律框架下找到让天平重新平衡的依据。(一) 侵权责任违约条款几乎全部免责的情况下,我们能否在侵权责任中找到一些突破呢?先从一般侵权责任入手。一般侵权行为是指因行为人对因成心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并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应

6、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在通常的数据丧失案例中,可以排除效劳方成心行为,只讨论效劳方是否存在过失行为,上文案例中腾讯云就是因为设备损坏加人为操作失误导致客户数据丧失。人们通常认为设备损坏就属于效劳商的过失,其实不然,设备都存在一定的损坏率,云效劳商为了防止设备损坏,都存在备份机制,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尽到了最大的注意义务,因此很难归类在过失行为中。在实务中,云效劳商的人为失误操作又难以取证,所以,数据资产丧失的情况很难被认定成一般侵权责任。那么特殊侵权呢?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特殊侵权的认定对用户更加有利。我国的特殊侵权责任分类中,产品责任是唯一与此种情况接近的特殊侵权责任。但企业之间的购销行为不受?

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制。实务中,这类合同会归类到企业之间的效劳合同,因此,数据资产丧失的情况也很难被认定成特殊侵权。总之,在现有的框架下,数据资产丧失的争议很难用侵权责任来规制。(二) 特殊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既然在侵权责任中难以找到规制,那我们可否从特殊合同中找到特别的违约责任呢?先说技术效劳合同。在我国?合同法?分那么,技术合同一章第四节规定了技术效劳合同的内容技术效劳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这是在合同法中最贴近云效劳一种合同类型:云效劳商用自己的云存储技术解决用户存储数据的技术问题。但技术效劳合同的立法目的在于规制一次性的特定技术效劳,受托方有工期限

8、制,而云效劳商提供的效劳既没有工期限制,也不是一次性效劳,而是长期的标准效劳。在技术效劳合同的违约责任中,只有受托方没按时或按质量完成时,“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这就留下一个问题,技术效劳真的具有破坏性的时候,只能在其他法律法规中寻找规定。所以,云效劳协议虽然可以归类为技术效劳合同,但由于其本质内涵的差异,用技术效劳合同来规制云效劳协议并不能起到实际作用。再说租赁合同。?合同法?对租赁合同的定义是:“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当我们用非法律语言讨论这个问题时,云效劳商提供的效劳一定程度上类似租赁合同云效劳商将虚拟效劳器出租给用户使用,用户按固定周

9、期付费,长期占用资源、使用资源,云效劳商负责维护虚拟效劳器,租赁期限结束后客户返还云效劳器资源。但从法律角度考虑,虚拟效劳器不具有实体,并不能称之为“物,无法作为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因此,云效劳协议无法纳入租赁合同规制。总之,“数据资产被存储方丧失的情况,是很难归入到特殊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按照现有的法律框架,这种情况只能按照一般的合同约定来处理。三、未来“数据资产法律规制讨论目前来看,“数据资产还没法很好的纳入现有法律框架,未来如何更好规制,我们可能需要从其自身特点上下功夫,找到适合的接纳它的框架。(一) “物权属性上文讨论中我们可以发现,“数据资产具备了相当多的“物权属性(4),却并没有得

10、到相应的“物权地位。那么“数据资产能否归入“物权划分呢?拥有者对“数据资产的权利是具有排他性的,也就是拥有对世权,拥有者也对“数据资产是具有支配权的。可以做一个类比:“数据资产是具有价值的一种资源,这点与矿产资源类似,矿产资源在被开发之前,是不具备人类社会意义上的价值的,但经过开发后的矿产资源,具备很大价值。而“数据资产也有类似属性,单纯的数据并没有意义,开发后才具有价值。与矿产不同的是,“数据资产是无形的,并不会因开发而减少,这点是阻碍“数据资产成为“物最大的障碍。由于“数据无形的特点,“数据资产容易复制和备份,也易于分发,比真正的“物更不容易灭失,也可能不会被独占,这也使其无法具有“物权的

11、其他属性。比方质押,“数据本身是无法质押的,可以质押的只能是数据的载体那才是标准的物权范畴。“数据资产也无法进行抵押或者担保,可以抵押或者担保的只能是“数据的使用权,而这种使用权一旦实施,便一次用尽,拥有者再无法收回,这也是与真正的“物区别的地方。(二) 知识产权属性上一节描述的“数据资产的虚拟属性,很大程度上与知识产权(5)类似,那么“数据资产能否归入知识产权范畴呢?我们先看相同点:首先,二者都是无形的。因为无形,在行使财产性权利时,只能通过复制或者授权的方式而不是转移占有的方式,知识产权或者“数据资产的其他权利那么架构在复制或者授权的根底上。其次,财产性权利不会一次用尽。知识产权和“数据资

12、产的价值不会随着使用或者授权而减少,一般来说并不受使用次数的限制。再看不同:知识产权和“数据资产最大的不同在于,一个是静止的,一个是流动的。所有的知识产权,在得到保护的那一刻就变成静止的了,是一个固定了内容的权利对象。而“数据资产那么是一直在变化的,数据在不断增加,数据的内在价值也在不断变化,很难形成一个固定的可以保护的对象。本质上讲,除了商标权,知识产权都是为了保护人类智力劳动成果而产生的,“数据资产上并不凝结人类智力成果,只是人类利用智力和工具搜集和固定的客观事实的数字化,本质上与知识产权不同。综合来看,虽然“数据资产很像知识产权,但仍无法归入知识产权范畴。(三) 现有框架下的解决之道法律

13、需要具有整体性和稳定性,虽然我们讨论了很多“数据资产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的为难地位,但仅如此就要对整个法律框架进行修改是不合理的,我们需要回归到解决问题本身。“数据资产被存储方丧失损毁的情况,目前只能以合同约定方式来解决。“数据资产很可能价值不菲,作为所有者,在没有备份的情况下与云效劳供应商签订“廉价合同(通常云效劳费用相对较低)这件事本身就欠妥当。根据民事合同权利义务对等的公平原那么,“数据资产所有者在权利受损情况下也不可能要求云效劳商“天价赔偿。所有者只能自己尽力做到备份义务。除此以外,对“数据资产进行商业保险也可能是一种补充解决之道,至于保险如何对“数据资产定价,如何防空风险,那就是另外一个

14、话题了,同样值得深入思考。(参考文献)(1) 亚马逊:?云效劳说明文档?,资料s:/docs.aws.amazon/index.html?nc2=h_ql_doc,2023年8月23日访问.(2) 腾讯云:?腾讯云定价?, 资料s:/buy.cloud.tencent/price, 2023年8月23日访问.(3) 腾讯云:?腾讯云发布前沿数控数据完整性受损的技术复盘?,资料s:/baijiahao.baidu/s?id=1608290448105144921&wfr=spider&for=pc ,2023年8月23日訪问.(4) 杨立新.?物权法(第六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5) 王迁.?知识产权法教程(第六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上海 20234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人事档案/员工关系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