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玩忽职守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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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怎样认定玩忽职守犯罪? 认定玩忽职守犯罪的行为就是属于在工作人员在自己的职守范围之内而对自己的工作不负责任;从而对国家或者是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失,同时也存在着过失犯罪,对于此行为一般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一、怎样认定玩忽职守犯罪?玩忽职守的认定主要是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玩忽职守罪主要表现为过失犯罪,往往与经验不足、工作失误等交织在一起而难以区分。因此在认定玩忽职守罪时,需注意与一般工作中的失误的界定。要正确把握二者的区

2、别,主要掌握以下两点:(一)主观形态和客观行为不同。玩忽职守行为主观过失具有罪过形式,也就是说,行为人虽然主观上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但客观上却未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以致发生了重大的危害结果,此外,玩忽职守甚至还存在着因徇私.舞弊而主观恶性更大的罪过形式间接故意,这是工作失误所没有的。在工作失误中,行为人主观过失属于一般认识错误,客观上不存在渎职行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行为人始终抱着对工作负责任的态度,从主观愿望到实际行为都是积极的尽心尽职的,往往是因为经验不足,或者工作水平不高等原因而发生了危害结果。(二)造成危害结果的主要因素不同。玩忽职守和工作失误都会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但二者引发危害结果的因素是不同的。玩忽职守的主要原因,是行为人自身主观上的因素,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等种种渎职表现。但工作失误行为人主观上虽有一定过错,但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其他客观因素的介入,或是行为人不能预见的或无力克服的因素所造成。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玩忽职守这种行为主要表现在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对于执法人员在进行认定的时候也要从各个构成的要件进行,对于此罪的客体也一定要认定清楚,如果只是普通的单位人员而犯的错,就不会构成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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