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漫谈企业工会主席角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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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漫谈企业工会主席角色 学习工会工作条例心得 张喜亮 学习和宣传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过程中,笔者对工会主席的角色颇有些感想,愿与企业工会干局部享,敬请批评。 一、专职工会主席的设置权问题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工会依法配备专职工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第十三条规定:“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无论是“配备还是“设立,我们可以认定一点,工会主席的产生理所当然地是工会内部事务,自身完全可以决定其是否设立专职的主席。这里设定的二百职工,不仅仅是指会员,其中包括不是会员的职工,应包括那些所谓的“外来工、农

2、民工等等。 按照条例和工会章程规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企业工会的权力机关,所以,是否设置专职的工会主席那么应当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自行决定,无需由其它机关、组织或部门决定。从工会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来推理,工会专职工作人员人数多寡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企业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那么无需与用人单位协商。 二、工会主席的产生、罢免和调动问题 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企业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

3、,非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全体无记名投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条例的这个规定秉承了工会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精神。就工会主席的产生问题,当初有一种意见即主张须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并且实行差额选举。最终条例还是规定:由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但是,罢免工会主席那么必须由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条例和工会法均规定,调开工会主席的工作那么必须征得两级工会的同意。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按照法律标准,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的同意。条例的这个规定完全符合工会法的精神

4、,与工会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字不差。 三、工会主席的提名和待遇问题 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应由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在充分听取会员意见的根底上协商提名。工会主席按企业党政同级副职条件配备,是共产党员的应进入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专职工会副主席按不低于企业中层正职配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由会员民主推荐,报上一级工会同意提名;也可以由上级工会推荐产生。工会主席享受企业行政副职待遇。 条例的中使用了“配备一词往往被误解为工会主席是由企业党组织或上级工会任命的。实那么不然。工会主席最终是由会员决定的。首先,工会主席的提名实际上

5、是由三个方面的意见形成的共识:同级党组织、上级工会和会员。如果会员不同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提名,完全可以自行联名再提出其所信赖的会员作为工会主席的候选人。尽管条例和工会法都没有明确规定会员可以单独提名候选人,但是,工会法规定的“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的本质属性及工会主席选举产生的程序,决定了会员拥有工会主席产生的最终决定权。会员理所当然有权提名其所信赖的会员作为自己组织的领袖。 工会主席的同级副职问题,也往往被理解为工会主席是副职级别的党政干部。其实,这也是一种误解。按照法律规定,工会是独立的社会团体法人,工会主席是工会的法定代表人。从法律的就看,工会主席与党委书记、企业负责人没有级

6、别上的差异。条例所规定的,仅仅是在企业组织中工会主席所享受的“待遇而已;不能将这种待遇问题理解为是职级差异;仅仅从职级来理解,那么,工会主席与党委书记、企业负责人应当是平等的职级。 学习贯彻条例,不能无视会员对工会主席的提名权,贯彻条例不能矮化工会主席的地位;工会主席由会员选举产生,最终由会员决定。 四、企业工会主席的职权、保护、义务和责任追究 条例规定工会主席有以下职权:第一,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日常工作;第二,参加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有关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会议,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第三,以职工方首席代表的身份,代表和组织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7、第四,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第五,代表和组织职工依法监督企业执行劳动平安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纠正侵犯职工和工会合法权益的行为;第六,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第七,向上级工会报告重要信息;第八,负责管理工会资产和经费。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还规定:“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制企业,工会应依法催促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由企业工会提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对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负责。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分别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 企业工会主席最根本的角色就是:“主持工会日常工作。工会的最

8、高权力机关是“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工会主席必须以一种敬畏的心态高度尊重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重大问题必须提交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工会委员会,“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日常工作。由此可见,工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工会委员会。这就要求工会主席必须自觉地遵循委员会的议事程序,通过委员会行使好职权;那种自以为是而无视工会委员会的官僚作风,与工会的组织体制不符,应是违反条例和工会章程的错误行为。 条例规定了对工会主席保护的条款。秉承工会法的精神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

9、主席、副主席或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职期满。条例第五十六条还规定:“县以上地方工会设立保护工会干部专项经费,为维护企业工会干部合法权益提供保障。经费来源从本级工会经费中列支,也可以通过其它渠道多方筹集。建立上级工会保护企业工会干部责任制。对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或不公正待遇以及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工会干部,上级工会应提供保护和帮助。 条例散落地也规定了工会主席必须履行的义务。在规定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的职权时,规定:“听取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评议。换句话说,工会主席有义务心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会员及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的监督、评议,这是工会主席必须履行的义务。条例还规定了工会主席接受培训的义务,第二十九条规定:“新任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应在一年内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上岗资格或业务培训。 条例还专门规定了工会主席的责任追究问题。这是条例较之工会法及工会章程更具有亮点的内容之一。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上级工会应建立对企业工会干部的考核、鼓励机制,“工会主席、副主席不履行职责,上级工会应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提出罢免的建议,按照有关规 定予以罢免。 结束语 学习贯彻条例工会主席必须认清角色,标准行为,依照程序行使职权,按照群众组织的体制特点做好工会工作。 第1页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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