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土运输整体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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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渣土运输整体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以下简称渣土)运输管理,提升城市形象,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条件的规定(建设部第135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XX省公安厅、住建厅关于开展渣土运输车辆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公通201022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如下: 一、关于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渣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市城管局、公安局、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市

2、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市城管局工程渣土执法大队和市城乡建设局安监站等部门组成渣土专项检查组,在渣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各项整治,同时负责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XX县区、铜山区参照市区的做法,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渣土运输开展专项整治。 二、关于职责分工 (一)市城管局是全市渣土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市区工程渣土的运输、消纳和综合利用工作,确定渣土弃置场所,逐步推行渣土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置;依法行使市区渣土的处置核准和运输企业资质的查验,会同市公安局、城乡建设局实施建筑垃圾处置作业信用考核制度;对违反渣土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建设工程按照应

3、征收渣土处置费的30%征收道路安全卫生运输保证金(工程结束后无违章行为的,道路安全卫生运输保证金全额返还)。 云龙、XX县区城管局负责辖区内的零星渣土及装修、装潢垃圾处置管理;按照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要求,负责与辖区内建筑、施工单位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明确建设、施工单位管理责任,并检查、督促、清理辖区内的无主渣土;依法查处辖区内违反渣土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工地现场的渣土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对工地出入口进行硬化、设置冲洗设备等;会同市城管局和市公安局实施渣土运输招投标工作;审核建设单位提供的关于渣土处置核准的市城市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对符合渣土管理要求的建设单位依法发

4、放开工许可证。 (三)市公安局负责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渣土管理,对不服从渣土处置管理、阻碍查处渣土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对渣土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定期上门检查车辆安全设施,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增强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保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对车辆和驾驶人符合规定条件,且无违法行为未处理和罚款未缴的,核发建筑垃圾运输安全证,并要求车辆和驾驶人一一对应,作为安全管理的依据,凡列管的重点驾驶人一律不准从事渣土运输;负责核发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注明工地名称和地址、运输时间、运输路

5、线、建筑垃圾弃置点、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等信息,无通行证或信息不一致的,不得上路行驶;对未获得建筑垃圾运输安全证和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依法实施暂扣,并会同市城管局依法进行处罚。 (四)市水利、交通、房管、市政园林、人防、环保等部门管理范围内的各类建设工程渣土运输,应经市城管部门批准,通过招投标确定有渣土运输资质的企业实施。 (五)市财政局负责渣土专项整治经费的保障,对收取的保证金、押金利息及渣土运输招投标综合服务费全额用于开展渣土专项整治工作。 (六)市规划局负责牵头,会同市国土、环保等部门落实渣土弃置场所的规划、选址工作,配合市城管局实施渣土处置资源化、减量化。 三、关于源头管

6、理 (一)渣土运输车辆实施登记备案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配合市城管局工程渣土执法大队对市区从事渣土运输的单位、车辆以及驾驶人员进行摸 底排查。公民个人以及未登记备案的单位和车辆,一律不准从事渣土运输. 1。具有渣土运输资格的单位应将所属运输车辆向市城管局工程渣土执法大队和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申报登记.渣土运输企业所属或挂靠车辆必须统一喷涂规定颜色、统一换发专段号牌、统一喷涂放大号牌。渣土运输车辆应当逐步加装车辆监控和密闭化设施. 2.市城管局工程渣土执法大队对具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资格的单位进行审核,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运输单位所属的运输车辆进行登记备案,对登记备案的运输车辆征收道路安全卫生保证金

7、1万元/车,并在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3.运输单位凭市城管局工程渣土执法大队签署同意意见的申报表向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申办建筑垃圾运输安全证,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发放建筑垃圾运输安全证,建筑垃圾运输安全证实行年审制度. 4.自2011年4月1日起,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安全证的运输车辆不得在市区范围内从事渣土运输。 5。从事商砼及黄沙、石子等散装建筑物料的运输车辆应参照渣土车辆实行登记备案管理。 (二)渣土运输实施招投标管理 凡2万立方米以上的渣土外运工程,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及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项目的渣土运输工程,一律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

8、;2万立方米以下的渣土外运工程要在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的监督指导下向市渣土管理部门办理直接发包备案,具体由市城乡建设局拟定渣土运输招投标管理办法,并会同城管、公安等部门共同实施渣土运输招投标管理。直接发包备案的由市渣土管理部门收取直接发包综合服务费,综合服务费按每宗1500元收取,用于渣土专项整治。 1.由市城乡建设局制定招投标管理的有关细则,按照合理价中标原则,由具有渣土运输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市城管局对具有渣土运输资格的单位进行审核,未经核准的运输单位,不得参与渣土运输的投标。运输企业资格应实行分级管理,具体分级管理办法由市城管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局制定。对信用好、管理好、年内无

9、安全事故的单位,招投标给予一定加分奖励.达到三级以上的企业,方可参与市区三环路以内渣土外运工程投标。达到二级以上的企业,方可参与市区二环路以内渣土外运工程投标。 3。所有处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施工工地,应当在处置渣土前向市城管局工程渣土执法大队申报出土量、回填量和处置时间等信息,由市城管局工程渣土执法大队建立网上渣土处置调剂平台,将有关数据在网上公示,合理调配工程渣土。 (三)运输线路审批管理 自2011年4月1日起,渣土运输实行线路申报制度,运输线路的审批由市公安局和市城管局会审。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和市城管局工程渣土执法大队具体组织实施. 1。出土点和弃置点由市城管局工程渣土执法大队进行现

10、场查看后,在申报线路审批表上提出意见并加盖印章。 2.运输单位必须使用取得建筑垃圾运输安全证的运输车辆,经市城管局工程渣土执法大队审核同意后到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申报运输线路,领取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 3。未申报运输线路从事渣土运输的单位,或运输行为与通行证所标明的工地名称、时间、线路以及驾驶人员等信息不一致的,由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对运输车辆实施暂扣,并会同市城管局工程渣土执法大队依法进行处罚。 4。对零星渣土、无主建筑垃圾及装修、装潢垃圾,由各区设立临时收集点,集中处置,并向市城市管理局申报弃置场所。 四、关于集中整治 (一)时间安排 为彻底解决渣土运输带来的环境、交通秩序等问题,有序推进此次

11、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按照两个阶段,分步骤实施: 第一阶段(2011年2月20日至3月31日) 由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配合市城管局工程渣土执法大队,成立两个联合执法组,重点查处未登记备案的商砼、黄沙、石子及渣土运输车辆,每组由2名交警、4名城管执法队员组成,对未登记备案的车辆进行集中查扣。同时,查处无牌无证、超载等渣土运输行为。 第二阶段(20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 由专项整治检查组负责实施,成立两个执法组,每组由2名交警、2名安监站工作人员、4名城管执法队员组成,重点查处无建筑垃圾运输安全证、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运输渣土行为,同时,对无牌无证运输、超载超速运输、带泥行驶、沿途撒漏、随意

12、倾倒等行为进行查处,并对工地出入口硬化和冲洗设备设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集中整治结束后,工作转入长效管理阶段,由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派驻2名民警到市城管局工程渣土执法大队协助执法,加大日常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二)处罚措施 整治期间,对违规行为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1。对获得市区渣土运输核准证书的单位和车辆违规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还将按照市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单位核准证书的管理意见扣分,情节严重的,吊销市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单位核准证书. 2。未经核准的运输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不得参加工程渣土运输业务招投标。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交给个人

13、或未取得渣土运输资格单位运输的,由市城管局依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3。未经核准的运输车辆不得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对未办理安全证、通行证的运输车辆由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予以暂扣,会同市城管局工程渣土执法大队依法处罚。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二十五条对运输单位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4.对使用无资质单位和证照不全的车辆运输渣土的建筑工地,由市城乡建设局取消文明工地的评选资格并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五、关于

14、舆论宣传 日报社、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渣土运输管理工作的宣传和监督,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采访报道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对违法车辆及其所属企业予以曝光,对涉及渣土运输车辆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对已取得建筑垃圾运输安全证的车辆及经过渣土运输资质核查的企业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 市渣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建立公众监督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举报要及时组织查处,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六、关于加强考核 (一)区的渣土管理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区政府的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兑现奖惩. (二)各县(市)、XX县区、铜山区的渣土管理工作,由市渣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每年组织检查评比,对成绩突出的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三)对在渣土运输中道路安全、卫生状况保持较好的单位,由市渣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晋升信用和资质等级等奖励;对配合渣土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各有关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凡落实渣土运输管理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地区和单位,由市渣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通报批评。 (四)市渣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适时在渣土管理开展较好的县(市)、区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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