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某冷链建设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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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卫生厅2012年省级部门预算冷链建设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AH-H20120196安徽省卫生厅2012年省级部门预算冷链建设项目采购招标文件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二年六月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AH-H20120196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现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安徽省卫生厅2012年省级部门预算冷链建设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采购内容:第1包:疫苗储存电冰箱1025台;第2包:普通单门电冰箱600台。2、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通过网上注册、盖章确认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其他要求

2、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见附件)。 3、标书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自2012年6月1日起至2012年6月7日止,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招标文件如果有更正说明,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请予以关注。4、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每包均为10000元。请在2012年6月7日17时前转到下述银行帐户(以银行受理时间为准)。缴纳后请及时向我中心填报“供应商投标通知函”(格式见附件)。5、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6月26日上午9时整。6、开标时间、地点:2012年6月26日上午9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6楼609会议室进行开标,供应商请于开标当日8时至9时将投标文件统一递交至503室,届

3、时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准时参加。项目联系人:张霞 电话:05515101623/5101622 传真:05515101624 邮编:230061详细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安徽省财政厅综合服务楼5楼503室银行户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合肥科技支行 账 号:2071012080080150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2012年6月1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书3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二、投标人须知4三、合同条款前附表16四、合同条款17五、合同格式24六、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26七、合同特殊条款32八、货物需求一览表30九、技术要求.31第二章 投标书32一、投标函格式37二、开标一览表3

4、9三、供货及投标报价表40四、零件、配件表41五、规格响应表42六、供货及投标技术方案43七、资格证明文件44第一章 招标书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省卫生厅2012年省级部门预算冷链建设项目采购招标编号:AH-H201201962采 购 人:安徽省卫生厅采购人地址:合肥市集中采购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安徽省财政厅综合服务楼5楼503室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投标保证金数额:每包均为10000元。缴纳时间:2012年6月7日17时前(以银行受理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保持有效5投标有效期:开标

5、后30天6投标书递交至: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503室投标书递交时间:2012年6月26日上午8时至9时整投标书接收人:张 霞联系电话:0551-5101623/5101622传 真:0551-51016247开标时间:2012年6月26日上午9时整开标地点: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6楼会议室8交货地点:按买方要求9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10签订合同地点: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11投标保证金请汇至:户 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科技支行账 号:2071012080080150二、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 资金来源 1.1 买方已筹集了一笔可靠资金,用于支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

6、1所列的项目采购的费用。根据安徽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买方已将本项目委托给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招标采购。2、 本次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本次招标采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规定的招标方式。 2.2凡是受到邀请或符合招标公告中规定资质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加投标。3、 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 招标文件构成 4.1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一、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二、 投标人须知三、 合同条款及其前附表四、 合同

7、条款五、合同格式六、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七、合同特殊条款八、货物需求一览表九、技术要求 第二章一、 投标函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三、 供货及投标报价表四、 零件、配件表五、 规格响应表六、 供货及投标技术方案七、 资格证明文件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有权要求政府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5.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中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电报等)通知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

8、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以第6.2节所述方式进行答复,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某些情况下,政府采购中心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 政府采购中心对投标人质疑的答复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于安徽省政府采购网(网址是),更正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6.3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中心可以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书的编制7、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 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政府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

9、均须使用中文。7.2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8、 投标书构成 8.1 投标书应包括第4.1条第二章中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8.2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8.3 投标人不得在未征得政府采购中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招标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投标书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终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9、投标报价 9.1 投标书的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每一包(或组)只允许有一个方案

10、、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9.2 投标报价表上货物的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 9.3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10、投标货币 10.1 投标须以人民币报价。11、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 11.1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包括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质证明文件。 11.2投标人所提供的关键货物如果不是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取得生产厂家正式授权,或者取得总经销机构的授权。有一般经销商授权的,则经销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经销机构给自己的授权等相关证明。 11.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

11、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11.4 由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组成的联营体进行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 联营体应签订联合投标的协议,并指定其中的一个成员作为投标人,其他联营体成员应授予该主办人代表联营体任何成员和全体成员承担责任。此协议或授权书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 联营体投标人应能全权处理投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一旦联营体中标,联营体投标人应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合同款项的收付。(3) 联营体的每一成员均应在投标书中提交11.1至11.3节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12、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货物、辅助服务的合格

12、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2.2为使所采购的关键性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投标人应提供关键性货物正常使用两年期间所需的完整的零配件、特种工具等清单,以及它们的货源及现行价格(见投标书表四“零件、配件表”)。此价格不包括在总报价中。 12.3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参照的商标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中心和买方的利益在因投标人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

13、据第13.6条规定的条件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13.2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以下任何一种形式:() 转帐;() 电汇。 13.3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3.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第14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投标有效期期满后三十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3.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按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第27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3.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将不得要求政府采购中心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

14、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B.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或 (b)根据第27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2 在特殊情况下,政府采购中心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政府采购中心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书。第13条的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5、投标书份数和签署 15.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规定份数的投标书。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必须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5.2 投标书的正本需打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和副本均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确签署。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上。投标书正本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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