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有哪些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552591130 上传时间:2022-12-09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3.3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有哪些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有哪些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有哪些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有哪些》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有哪些(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有哪些 1、物权的转移不同: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2、标的物范围不同:抵押可以以动产或者不动产,而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3、合同生效日期不同:抵押自抵押合同签字成立生效,质权自标的物交付或登记时生效。4、处置不同。 一、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有哪些1、提供的担保物品不同:抵押的标的通常为不动产与大型动产(如交通运输工具),质押的标的是动产为主与权力。2、占管形态不同:抵押无依旧由借款人所有保管,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质押贷款的质押物,有借款人所有,但是借款人不能继续使用,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3、效力不同: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

2、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4、处置权不同:若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上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而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债权人就可以进行处置。5、合同生效日不同: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6、登记部门不同: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7、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

3、、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二、抵押与质押的相同点:1、抵押贷款、质押贷款都是指借款者以一定物品作为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两者均是银行常见的放款形式之一。2、抵押、质押都属于担保。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要知道,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押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相对来说,抵押的物权更偏向于抵押人;而质押,物权已经转移,违约后物权就完全转移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