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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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煤矿防治水相关管理制度汇 编XX煤矿2017年2月15日目 录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2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制度12水害应急救援制度13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15地测防治水专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7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8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22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23地测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24设备、仪器、工具使用、管理发放制度27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27一、矿长岗位责任制27二、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28三、生产矿长岗位责任制29四、安全矿长岗位责任制29五、机电矿长岗位责任制30六、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30七、技术科岗位责任制32八、调度室岗位责任制32九、探放作

2、业人员岗位责任制33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 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矿长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副 组 长:成 员: 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总工室。主 任:第三条 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

3、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第四条 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第五条 技术测量部门职责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

4、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4、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5、负责编制掘进工作面超前钻探设计,督促并落实掘进队组编制措施实施超前钻探。6、负责编制综采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参与防治水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7、掌握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检查、落实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8、建立并完善水文地质观测,并按规定进行观测。9、对探明的导水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65条的规定,设计防水煤柱或岩柱。10、负责因受采动影响引起的地表裂隙、塌陷调查

5、和治理工作。11、负责开展防治水科技研究工作,内容包括:(1)研究井田地质构造导水规律,探讨、摸索、制定和落实矿井防治水的可行措施;(2)探讨各类防治水措施实施效果,包括探、放、疏、排、截措施实施效果;(3)研究总结矿井排水经验,对排水系统及时了解情况,发现、解决问题,达到设计最合理、选型最配套,从而优化矿井防排水系统;(4)针对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查明导水地质构造及煤层顶底赋水性,研究采取合理的防治水措施;(5)探讨带压开采区防治水科技攻关工作。第六条 调度室职责1、负责防治水相关工作的协调、指挥。2、每年雨季前编制、下发雨季三防工作计划,并牵头落实。3、负责在矿井发生突发性涌水事故或淹泵、淹巷

6、、淹工作面事故时,统一组织协调抢险工作,保证抢险物资、人员等及时到位。根据矿抢险救灾指挥指示启动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险救灾。4、根据地面防排水要求,协调落实防水、疏水和排水系统工程,确保地面防洪安全,防止地表水流入、渗入井下。5、负责组织水灾事故抢险救灾队伍并进行抢险救灾演习。 6、负责在发生水灾事故时向矿山救护队申请救助。7、负责在水灾事故中抢险救灾的其他协调工作。第七条 工程技术部门职责1、负责采掘开工作面、安装或回收工作面、井底车场、大巷、盘区巷道等排水责任区的划分、移交、管理、考核工作。2、负责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防治水工程设计,并组织审批、实施和验收工作。3、制定防排水措施

7、,监督检查防排水情况及措施的执行情况,并纳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中。4、负责督促组织施工队在雨季前完成对水仓的清挖工作。5、负责临时、突发性的防治水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第八条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负责参与、监督水灾事故抢救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组织和协调对事故的调查工作。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3、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防治水措施执行情况。第九条 机电管理部门职责1、负责督促、协调和落实探放水、抢险救灾排水设备的储备和发放工作。2、在每年雨季前牵头组织对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根据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及预测涌水量进行水泵管路的配套

8、选型、安装协调、调试运行、工程验收移交工作。4、负责每月更新井下排水系统图,并及时发放相关领导及单位。5、负责排水设备的能力测试工作。6、负责对排水系统的监督、管理、考核工作。7、配合调度室做好水害事故抢险工作。第十条 通风管理部门职责1、负责防治水日常工作及水灾事故抢险的通风管理工作。2、负责按照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要求在构筑密闭时留设返水沟等泄水设施。第十一条 后勤部门职责负责探放水、排水物资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发放工作。第三章 技术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防治水相关规定1、各业务科室指派专人负责防治水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报工程技术室备案。如因工作需要发生人事变动,必须及时将变更

9、情况上报。2、工程技术部门负责防治水工程设计,收集相关水文地质等资料,制定相应的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3、机电管理部门要根据提供的最大涌水量进行设备选型、管路的配套。合理科学地布置各接力排水点的排水系统,必须在考虑排水距离、扬程、排水效率等情况下配泵及管路。第十三条 探放水规定(一) 探放水范围1、在掘进过程中,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2、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巷道接近勘探钻孔时必须超前钻探,根据钻探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3、掘进工作面在顶板富水区掘进时应钻探疏放水后再掘进。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应超前探放水。5、掘进巷道接近采空区时必须超前探放水。6、其它如老空

10、区、积水巷道、强含水层、相邻生产矿井开采区、导水构造、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水地点,接近上述地点必须进行探放水。(二) 探放水要求1、技术测量部门负责编制探水设计,设计中明确孔数、孔深、角度(方位角、倾角)、终孔孔径、超前探距及其它相关技术要求。2、探放水前,工作面必须安装满足最大排水能力要求的排水系统。3、必须按照要求严格控制距离,保证足够的钻探超前距离,现场悬挂钻探施工牌板,严格管理,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4、采掘工作面淋水、涌水增大影响生产需要探放水时,超前探放水量不得超过巷道内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5、对采空区、积水巷道、导水构造、强含水层、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点,都必须准确地绘

11、制在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求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外缘标高等,并外推6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区的警戒线。第十四条 防隔水煤柱留设规定(一) 受水害威胁的下列区域之一,必须留设防水保安煤柱1、受保护的通水钻孔。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临近地带。3、与强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断层或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老空区。5、导水、充水的陷落柱、断层等地质构造。(二)留设防水保安煤柱的要求1、煤矿要按照有关规程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进行防隔水煤(岩)柱的设计,并报集团公司审批。2、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严禁布设巷道及工作面。第四章 井下排水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井下排水管理1、中央水泵房水泵必须保证有

12、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可以在20 h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2、中央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小时的矿井正常涌水量。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经常保持总容量的50%。3、井下所有各排水点必须安排专人开泵、排水、清煤泥,保持管辖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4、各排水点必须悬挂水仓警示牌及排水设备管理牌,管理牌内容包括水仓编号、队组名称、水泵编号、型号、排水量。5、中央水泵主要排水系统必须建立水泵运行日志,并要求存档1年。6、加强对井下各采掘开生产头面的排水管理,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第十六条 掘进工作面防治水管理1、各掘进队组按本工作面防治水措施要求,在工作面安装排水系统,配足水泵

13、及管路,加强排水设备、管路、供电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保持巷道内无积水,定期安排人员对水仓或水沟进行清淤。排水系统随工作面掘进必须向前延伸,距工作面不大于30米。2、技术测量部门对可能与采空区或密闭巷道贯通的掘进头面必须提前50米下发贯通通知书,提前制定专门的防治水措施,如巷道密闭拆开排水前,通风管理部要预先安排瓦斯排放工作。4、巷道掘进期间,根据提供的预测最大涌水量,必须安装排水系统,包括配备水泵及排水管路,及时在低洼处掘打标准水仓。5、各掘进队组根据水文地质预报,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杜绝冒险蛮干的行为。对过地质构造可能造成的涌水异常应超前备足水泵及管路,做

14、到早准备、早预防。6、掘进巷道顶板淋水、涌水影响人员通行和正常施工作业时,要采用雨布遮挡、接水器导流、挖沟引流等方式,加强水害治理,并严禁将淋、涌水引入皮带或刮板输送机,造成煤质水分超标或煤仓跑水煤等事故的发生。第十七条 回采工作面防治水管理1、工程技术部做好防治水工程设计、组织实施及验收工作,机电管理部做好水泵、管路选型及组织安装和业务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回采工作面防排水方案,完成分管范围内防治水工程,并在工程完成后严格履行移交验收手续,相关业务部室及队组要在移交单上签字。2、采煤队在回采过程中必须注意观测老塘出水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室。3、工作面回采开始后两侧顺槽内排水工作采煤

15、队管理。包括巷道文明生产及排水点清挖煤泥工作。第五章 地表水防治第十八条 工程技术部门在每年5月底前调查矿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疏水能力等,掌握当地历年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的资料,为完善矿井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提供详实的水文地质资料。第十九条 矿井改扩建的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标高,必须高出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对于低于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及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第二十条 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流入井下时,有关部门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1、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避开露头、裂缝和透水岩层。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时,应填平压实;如果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可用水泵排水,防止水渗、灌入井下。2、矿井受河流、山洪威胁时,修筑堤坝和排泄洪渠防止洪水侵入。3、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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