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552309337 上传时间:2023-06-03 格式:DOCX 页数:24 大小:30.7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2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于_年_月_日签订了编号为no:的北京市外销商品房 预售契约/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下称“该契约”)。现双方经友好协商, 达成如下一致意见:1. 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条件与乙方处理相关事宜,依该契约的约定,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双倍定金、已付房价款及相应利息共计人民币元,除尚未 归还之银行贷款外,甲方需向乙方实际支付人民币元。银行贷款部分款项共计元 由甲方年月日直接返还予贷款银行,并向乙方提供银行的收据,做为乙方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的依据。2. 双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期限,分期将除银行贷款部分外的购房款直接支付 给乙方: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计元

2、直接返还款项。年_月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计元直接返还款项。年_月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计元直接返还款项。年_月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计元直接返还款项。年_月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计元直接返还款项。年_月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计元,以及交付返还全部银行贷款后银行所提供的收据。3. 乙方如系以银行抵押贷款方式支付部分房价款的,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 该契约正式注销之日,每月应向贷款银行支付的抵押贷款月均还款(下称“月均还 款”),由甲方支付,乙方给予必要的配合,且乙方无须再向甲方归还。4. 甲方按本协议第2 条第款约定执行完毕后,双方另行签订解约协议解除该 契约。自该契约解除

3、后,乙方不再对该契约项下的房屋及其相关建筑享有任何权 利,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契约项下房产。在该契约解除之前,如果乙方不再要求 退房、解约的,可与甲方另行协商。5. 甲方向乙方支付全款计元之后,并且双方签订解除该契约的文件生效后, 乙方应授权甲方至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下称“房地局”)办理该契约注 销登记手续之全部所需文件(包括签署递交房地局的解约协议、返还甲方开具的付 款票据和合同等)。6. 甲乙双方同意该契约之注销登记手续于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毕全部直接返还 款项后日内办理。7.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后甲方向乙方所支付首批还款计元到达乙方账户开始 生效,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委托代理人

4、: 法定代表人:代表: 代表:年月日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二)合同编号:甲方(出卖人):安徽凯胜臵业有限公司乙方(买受人):身份证号码:就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经协商 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1. 买卖合同中涉及乙方付款的,买受人应当按约定时间如期将应付房款足额 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支行(帐户名称:,帐号:);2. 乙方的按揭采取商业贷款方式的,最迟需在买卖合同签订后日内,由乙方主动将办理贷款手续的有效资料送交给贷款银行;采取公积金或组合贷款方式 的,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乙方最迟需在买卖合同签订后日内办妥按揭贷款手续,同时将按揭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帐

5、户。乙方逾期的,按合同第七条 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 若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贷款额度与乙方首付款之和不足合同约定 的房价款,应从银行批准之日起,十日内向甲方补齐余款,否则乙方须承担逾期 付款的违约责任。4. 因国家政策或银行原因,要求乙方增加首付款比例的,乙方应及时增加支 付首付款以满足按揭贷款要求。5. 如乙方逾期支付购房款,除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相应 推迟合同约定的买卖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日期;逾期情况严重的,甲方 有权解除买卖合同收回房屋,并扣除合同总房款的%作为违约金。6. 按揭付款的乙方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义务,甲方为乙方借款承担阶段性连 带责任保证期间,

6、乙方未能按期还款的,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须全额按实赔偿。 其中贷款累计三个月未能按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约定还款,情况严重者, 甲方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并扣除合同总房款的%作为违约金。7. 甲乙双方联系以买卖合同注明的电话和通信地址为准,若一方需变更通信 地址和通讯方式,应在更改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原因造成无法送达和 知会的,在投寄后的第五日视为已送达,责任方承担所有责任。8. 关于产权登记的补充约定8.1. 乙方办理银行按揭付款的,其产权证由甲方代办代领,涉及产权登记等 政府收取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代收代缴。8.2. 办妥产权证和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由甲方将有关证件转交贷款银行。

7、8.3.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总款不包括下列费用:8.3.1. 契税、印花税、工本费、交易手续费;8.3.2. 公共维修基金;8.3.3. 国家和政府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其他有关费用。9. 关于交房及物业管理的补充约定9.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的安徽凯安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实施前期物业服务与管理并签订物业合同;9.2.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新加坡御苑临时管理规约;9.3. 乙方接到甲方交房通知后,乙方应按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房屋交接 手续,并从交房日的次月起始计交物业服务费。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办理房屋交接 手续的,空臵时间由乙方全额计交物业服务费;9.4. 乙方装修施工

8、时,应严格遵守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不得损坏或拆除分 户墙、楼梯墙、户外墙面;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结构;不得封装阳台,不得安装外臵 防盗、遮阳、凉晒设施等;9.5. 乙方领房当日同物业公司共同对房屋设施和设备完好情况进行交接验 收,双方现场签字确认,今后若再发生损坏或者丢失的,甲方均不予认可。9.6.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内门不设,只留门洞。10. 关于保修责任的补充约定10.1.定购期房的用户的房屋保修期起始日按甲方通知领房日期的次日起计算 房屋保修期;10.2. 购买现房的用户的房屋保修期起始日以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的次 日起计算房屋保修期;10.3. 当甲乙双方对质量问题的认定与维修意见

9、产生争议时,应以政府工程质 量监督部门认定的意见为准;10.4. 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维修或维修不及时的,责任由乙方自负;10.5. 因乙方在装修房屋时造成的自身或相邻住户渗漏等问题,由乙方自行解 决,并承担相应维修费用。11. 甲方所有对外宣传广告语、通知、对外承诺等均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 分,具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12. 关于违约的补充约定本协议自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责任方应按合同总房款的%赔偿对方损失。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出卖人与买受人各执一份。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年月日 年月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三)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

10、(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签订的编号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及附件之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本补充条款如下: 第一条商品房交付后,若该房屋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分摊建筑面积误差比值均在%(含%)之内的,双方据实结算房价款。若该房屋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误差比值超过%(不含%)时,则买受人有权退房。(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日内返还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的违约金。(2)买受

11、人不退房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 面积超出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实测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超过合同约定的 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第二条 根据该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若甲方应返还乙方面积差价款的,甲方 应于收到房屋土地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文件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面积差价款。甲方逾期返还面积差价款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 逾期一日,违约金为差价总款的万分之叁)。第三条 甲方因不可抗力逾期交房的,甲方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政府有关部门

12、不可抗力证明后方可凭此免责。第四条 甲方应当在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即在年月日前)代理乙方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完毕该商品房产权变更登记过户手续,且申领 取得该商品房房地产权属证件。否则:(1) 乙方有权单方解除该合同及补充协议,甲方应自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退还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 计算),并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违约金;(2)若乙方不退房的,甲方应自乙方提 出继续履行合同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该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第五条 甲方按照该合同第八条 和第十一条 的规定向乙方交付房屋时,甲方 应向乙方出示并提供北京市建设工

13、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测绘部门该商品房实 测面积数据及该合同规定的其他法律文件,并经乙方签字验收确认该房屋达到该 合同第十四条 及所有附件规定标准后,双方共同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否则,甲 方交付房屋不符合上述规定或不能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乙方有 权拒绝接受房屋,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详见该合同 第九条 规定)。第六条 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做出以下承诺的合法性及真实性,并作为该契约 附件组成部分:1、该商品房建筑、装修、装饰、空气质量等标准符合国家、北京市及有关部 门环保要求,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合同有关规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 任;2、智能化系统:(1)

14、门禁系统:门禁感应器和感应卡,并具备小区联网功能。(2) 综合布线系统:综合布线产品,专用超五类线电缆入户,每户均设置双口 信息插座(主卧室、起居室各一个),总出口带宽M、入户带宽M。(3) 楼宇可视系统:楼宇可视对讲系统。(4) 保安监控系统:摄像机,面分割器。(5) 停车场监控系统:读卡器和感应卡,控制器。6、房屋交付后若房屋的上述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应按 照该合同第十三条 规定执行。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四)出卖人:买受人: 根据出卖人、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十一条 之规定,现就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以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信守:第

15、一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买受人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与出卖人签订面积及房款差异结算协 议,并结清相关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不予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 证并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此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 果均由买受人承担。该商品房的预测面积是按照现行房产测量规范及有关补充文件预测所得。该 商品房交付时,如因政府的相关房产测量规范、文件调整导致预测面积与实测面 积差异的,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亦不适用合同第十三条 有关面积差异的处理方 式。双方同意按照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异,由买受人和出卖人据实结算,多 退少补。第二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即年月日之前)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 元)。2、贷款方式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总价款的%的首付款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其余价款元,买受人以方式向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