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服务人员教育培训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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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服务人员教育培训督导实 施 方 案为进一步贯彻好卫生部下达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服务人员培训任务,按照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实行方案规定,卫生厅将组织专家对各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特制定本实行方案。一、目的(一)及时发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改善建议,增进培训工作的有效实行,及时实行指引和培训筹划调节。(二)理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工作的管理与培训质量。总结培训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培训工作。(三)增进和加强横向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四)进一步完善培训制度建设,形成与基层

2、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相适应,符合医改总体规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工作机制。二、督查时间9月下旬至10月下旬,每个盟市督查时间为二天,具体时间见附件3。三、督查重点内容(一)盟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完毕状况及效果;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启动与实行状况。(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职责分工;培训规划、年度筹划;管理制度与人员配备;项目人员培训、医改任务指标贯彻状况等。(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选用及发放;教学设施与场地;教学活动记录、教学筹划、教学过程及管理、教学内容、学员满意度等。(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服务人员培训效果与监督考核状况。

3、理论考试与技能考试记录;考核成果登记记录;现场抽查考试;培训通过率;证书发放与管理等。(四)培训经费的使用状况。中央财政到位经费、地方财政配套经费以及各项经费使用明细(需提供原始单据)等。(五)理解培训成效与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重要因素以及下一阶段工作推动的具体安排,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人员意见和建议。四、督查工作措施与环节(一)听取本地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工作报告,审视培训总结和下一阶段培训方案。(二)实地评估。1.查阅有关资料。涉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印发的有关文献、培训方案、会议记录、培训档案、考核登记、工作筹划、总结等材料。2.督察培训机构及临床和社区实践基地场地、设备设施、师资、管理

4、等状况。3.现场测试。抽取5名师资进行有关理论与技能考试,抽取5名学员进行技能考试。4.召开小型座谈会。每个座谈会安排10人左右,参与人员为项目执行单位管理人员、带教师资、参与培训的学员。5.经费管理。查阅有关材料,检查项目经费使用状况。(三)反馈督导检查状况,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五、人员构成督查专家组由卫生厅统一安排,并受卫生厅委托完毕督查任务。 六、其她(一)请各盟市卫生局对各项培训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自查。(二)督查地区有关单位应高度注重,实事求是,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三)督查接待工作从俭,督查构成员交通及食宿费由卫生厅统一承当。附件:1.盟(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状况调查表2.盟(市)

5、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工作总结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服务人员培训督导时间安表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督导日程安排5.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_盟(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调查表旗县区至今合计参与培训人数(人) 新增参与培训人数合计完毕培训人数(人)培训合格人数(人)估计安排培训人数(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 卫生院合计社区卫生 服务机构乡镇 卫生院合计社区卫生 服务机构乡镇 卫生院合计社区卫生 服务机构乡镇 卫生院合计合计注:培训合格人数是指通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结业考核合格人数。附件2_盟(市)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工作总结(格式)各盟市要针对既有人员培训项目(-都市社区卫生人

6、员培训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着重从培训进展、获得的成效、资金使用状况、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重要因素、建议及下一阶段推动安排等方面进行总结。一、培训进展状况二、项目资金安排经费来源及额度(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盟市财政配套资金),经费使用状况(分派用途及额度)。三、项目执行状况涉及项目统筹安排、组织管理、任务分工、督导检查、基地建设、师资、教材、考试考核及证书发放状况等。四、项目完毕状况五、培训成效、经验与体会六、突出问题、重要因素及建议七、完善措施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附件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服务人员培训督导时间安排表序号日 期盟 市备注19

7、月22日(周四)23日(周五)阿拉善盟29月24日(周六)25日(周日)乌 海 市39月26日(周一)27日(周二)巴彦淖尔市49月28日(周三)29日(周四)鄂尔多斯市510月9日(周日)10日(周一)呼和浩特市610月11日(周二)12日(周三)乌兰察布市710月13日(周四)14日(周五)二连浩特市810月15日(周六)-16日(周日)锡林郭勒盟910月17日(周一)18日(周二)赤 峰 市1010月19日(周三)20日(周四)通 辽 市1110月21日(周五)-22日(周六)兴安盟1210月23日(周日)24日(周一)呼伦贝尔市1310月25日(周二)26日(周三)满 洲 里 市附件4

8、时 间日 程第一天教育培训督 导 组上午1、听取盟市卫生局工作报告2、查阅卫生局教育培训资料下午1、检查培训基地建设状况与人员培训资料2、现场抽取5名学员进行技能考试3、随后抽取5名基地师资进行有关理论与技能考核4、召开学员座谈会(10名学员)实践技能考 核 组全天进行技能考核督导巡视工作第二天教育培训督 导 组上午1、社区教学基地实地考察2、专家组汇总意见并向卫生局反馈下午撤离实践技能考 核 组上午进行技能考核督导巡视工作下午撤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督导日程安排附件5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9月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使用阐明为

9、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质量与水平,根据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六部委制定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见发改社会561号)和卫生部有关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指引意见(试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等文献精神,结合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岗培训的特点,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作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质量监测评估工作的评估根据与规范。一、评估目的(一)理解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管理与培训质量。(二)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时实行指引和培训筹划调节。(三)增进和加强横向交流,推广先进经

10、验。(四)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形成与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相适应,符合医改总体规定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机制。二、评估对象与内容(一)评估盟、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要内容为:政策宣贯、组织机构建设、结业实践技能考核和平时的督促检查状况。(二)评估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的重要内容为:培训组织机构、培训筹划、培训过程、培训内容、学员满意度、教师的理论与实践技能水平等。(三)评估培训对象的重要内容为:全科医学理论知识、临床思维能力、实践操作技能、作风品行等。三、评估原则将卫生行政部门与培训基地的评估分开进行,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以定量为主,定量指标采用百分权重法,总分为100分,附加分10分。评估成

11、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总评分少于60分,评估成果为不合格,总评分6090分,评估成果为合格,总评分高于90分,评估成果为优秀。四、评估方式由评估专家组采用查阅材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学员测试考核等多种方式进行评估。卫生行政部门的评估以盟、市为基本单位,每个盟市除盟市本级外,另抽取23个旗县区作为评估对象;培训基地以自治区级培训基地为基本单位。五、评估过程评估工作分为自评、复评、认定三个阶段:(一)自评阶段:各盟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写出自评报告,限时报送自治区卫生厅科教处。(二)复评阶段:自治区卫生厅科教处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评估,对自评成果进行复核。(三)认

12、定阶段:根据复评成果,参照自评成果,对各盟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状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六、评估工作程序及有关规定(一)评估专家组:评估专家组一般为5人,由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医学教育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构成。(二)抽样:采用随机措施抽取接受评估对象。(三)程序1访谈卫生行政管理人员访谈:盟(市)、旗(县)卫生行政部门各抽查2人。培训基地人员访谈:培训基地专职管理人员1人,领导1人,指引教师3人。培训对象及有关人员访谈:在基地培训对象3人,已结束培训或离基地培训对象3人。访谈形式可采用召开座谈会、个别交流、互动式讨论等,由评估组秘书负责作好有关访谈记录。2考试考核。按年度参与培训对象总数的20%,随机抽取考试考核人员,分为二组(每组50%),分别进行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考试考核的内容原则上为已接受培训的二级专科。考试考核结束后,应对考试考核状况进行讲评。(四)评估状况反馈:评估组应在评估结束后,将评估状况向培训基地的领导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反馈,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一式三份,由培训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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