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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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部管理制度工程管理流程1 工程施工合同签定;2 工程合同的审核(部门内、独立部门);3 家装工程部派工程队、派监理;4 设计师与工长初步交底;5 设计师与客户约好交底时间;6 设计师通知工长与监理交底时间;7 设计师、工长、客户、监理现场技术交底(客户授权施工责任书、设计现场交底单);8 材料进场,工长、监理与客户共同检验(进场材料验收单);9 工长、监理与客户共同进行分阶段工程验收(分阶段验收单);10 工长、监理与客户共同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单);11 工长、监理与客户共同进行防水工程验收(防水工程闭水实验验收单);12 工长、监理与客户共同进行工程增减项核实(工程变更单);

2、13 工长、监理与客户共同进行工程中期结算(中期预决算单);14 客户签定“中期工程交款通知书”;15 客户持中期预决算单到公司交款;16 工长到公司财务处结算该工程中期款项;17 工长、监理与客户共同进行分阶段工程验收(分阶段验收单);18 工长、监理与客户共同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单);19 工长、监理与客户共同进行工程增减项核实(工程变更单);20 工长、监理与客户共同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单);21 客户签定“竣工工程交款通知书”;22 客户持竣工决算单到公司交款并开保修单;23 工长将全部工程的工程资料(表格等)整理交回工程部;24 工程部进行档案归档并通知财务为工长结算该工程款

3、项;25 进入工程保修,客服部定期回访。施工现场管理及处罚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文明施工、科学管理、特制定此条例。第二章 宣传品、形象第二条、 公司形象标志须贴在入门正面上方,物业另有规定除外,违者罚款50元。第三条、 开工许可证贴在物业指定处,违者除接受物业罚款外,公司另罚50元。第四条、 施工人员在工地施工时,必须穿着工服,工服整洁、卫生,特殊工种需配戴胸卡,如电工、瓦工等,违者罚款50元。第五条、 乙方就做好施工人员的培训工作。为维护公司形象,不得以第三人称出现(如:严禁计“他们公司”,应讲“我们公司”),施工人员必须答出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工程负责人、本工地项目经理姓名等,违者

4、罚款500元。第六条、 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严禁喝酒、打架、应严格遵守北京市治安管理条例。第三章 安全生产、防火防水第七条、 工地须配置符合北京市消防局及当地物业规定及相应数量的有效灭火器,违者除接受物业罚款外,公司另罚200元。第八条、 施工现场的电焊工种,必须由专业焊工出示焊工证。物业如有要求,到物业办理“动火证”,方可施工,违者除接受物业罚款外,公司另罚200元。第九条、 禁止在工地现场抽烟,发现一个烟头罚款50元。第十条、 临时用电电线及插板必须使用三项绝缘胶皮电线,插头、插座不得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款100元。第十一条、 电路施工人员须由具备“电工证”。施工结束须经项目经理检查及填写

5、“电路工程单”,违者罚款200元。第十二条、 暖气改造须在业主、物业签订完暖气改造许可证的情况下,业主再与公司签订专项协议书,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改造,违者罚款1000元。第十三条、 管道煤气、天然气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得改动,违者罚款1000元。第十四条、 卫生间、厨房原有或新做防水均需做闭水试验,填写闭水试验单同时请项目经理、物业和业主三方进行签字验收,违者罚款300元。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不许住宿、做饭,违者罚款500元。除公司特批,现场值班人员除外(2名值班人员)。第十六条、 每日下班后须断水断电,违者罚款200元,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七条、 施工人员应具备“三证”(

6、暂住证、身份证、务工证)齐全。需公司协办的,费用自理。“三证”不全的,如被有关部门罚款责任自负;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施工人员高空作业须系好安全带和相应保护措施,违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罚款200元。第十八条、 施工现场发生失窃或施工人员有盗窃行为,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罚款200元,同时由公司申报派出所,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十九条、 乙方在施工中须遵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对乙方在施工所出现的因工因私人身伤亡事故,以及对第三方造成的伤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第二十条、 乙方在施工前应做施工形象进度表,并认真执行,如工

7、程因故需延期,乙方、监理和业主签订工程延期单,在48小时内上报公司,无故延期需乙方承担公司和客户签订的延期赔偿金,同时处以1倍的罚款。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严格照图施工,图纸不详可拒绝施工,因误解图纸或质量问题返工,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罚款2001000元。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工程报价书及相对应的“施工工艺标准手册”进行施工,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元。第二十三条、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中途随意停工,不能按期完工,造成延期,赔偿金由乙方承担,公司视情节轻重罚款3001000元。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与物业签订的施工协议书,严格执行并与物业搞好关系。如有处理不了的问题及

8、时上报公司工程部进行处理,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500元。第二十五条、 乙方严禁使用业主家庭的电话、物品,违者除赔偿客户的相应损失外,公司另罚50200元。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不允许乙方带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或留宿,如发现罚款50元。第二十七条、 施工现场应整洁,各工种及时清理本工种生产的废弃物。现场严禁散堆垃圾,小料确需暂存,应以袋装集中码放整齐,严禁垃圾向窗外倾倒及在过道堆放,垃圾须搬运到物业指定地点,违者除接受物业罚款外,公司另罚200500元。第二十八条、 施工时间应严格按照当地物业的规定时间安排,违者罚款50元。第二十九条、 材料、垃圾上下搬运时,应注意对楼道内设备、设施进行爱护。对

9、存在问题的工地下“限期整改通知单”,乙方须按时完成,不得重犯,对于一个工地,下两次“整改通知单”的给予警告,在同一问题不改的罚款200元。因工程质量引起客户投诉或要求更换乙方的工程部有权更换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同时处500元罚款。第四章 材料、成品的保护第三十条:主材(板材、石材、墙漆、油漆、地板、地砖、墙砖、饰面板、大五金、灯具等)由甲方按市场价格统一指定品牌,运费由乙方承担。公司供应的材料,施工队应当场办理验收签字手续,如其后发现问题,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三十一条、乙方自己购买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家装协会规定的合格建材,必须是公司指定品牌,否则造成的材料损失、工期延误

10、,由施工队自行承担,公司视情节罚款50500元。第三十二条、材料应分类、分堆整齐码放,成品与半成品分开,易燃易爆品单独摆放,材料的码放不得过于集中,超过每平方米楼板的荷载,否则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公司视情节轻重罚款50500元。第三十三条、施工进行中及完成的成品、半成品应保护好,不允许在成品上摆放材料、机器,不得踩踏地板、随意刻画等。如有磕碰及时更换、修理,否则除赔偿造成的相应损失,公司视情节轻重罚款50500元。第三十四条、对于业主提供的材料、物品,应当面点清验收,办理相关手续清单。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公司罚款100元。第三十五条、业主的卫生洁具乙方不得使用。施工期间,乙

11、方自备临时洁具,违者罚款100元。第五章 其 它第三十六条、施工人员严禁泄露公司机密及原则性问题(如工程承包、转包合同、报价,议论设计的好坏等),违者罚款5001000元。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细则一、 乙方自进入施工现场至竣工验收合格之前,负责对施工项目成品、半成品保护,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许拖、拉,严禁磕碰、硬碰。二、 乙方应组织合理的施工工序进行施工,易损、易划伤的项目尽可能安排靠近竣工日施工,在施工中须对易损、易划伤的物品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三、 对客户自购的物品须当面清点,妥善保存,禁止到处乱扔。四、 乙方须对进场材料中易划、易碰物品做好接收检查记录,如当时无疑问,视为乙方认同接受。过

12、后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五、 木地板、石材、地砖安装尽可能安排在其他工序基本完成后进行。安装完后,应加以软物遮盖,不能有钉件等物以免碰伤、划伤地板。所有人员上木地板、石材、地砖地面时,应穿鞋套或软拖鞋,且拖鞋不许穿至未装修的地面。六、 由于乙方责任所造成的成品损坏,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乙 方:委托代理人: 工程代表:年 月 日 年 月 日工程其他管理制度一、工程部派单管理规定(一) 工程部经理对其公司施工合同有具体派单权;(二) 及时派出施工合同,切勿影响进场、施工工期等;(三) 对所派合同需指定施工队长、班长,每个班长同期只允许管理一个工地;(四) 被派施工合

13、同的淘汰(工程质量等较差)的施工队长、班长及没有公司上岗证的施工队派单;施工队长、班长需通过公司正规培训,真正做到持证上岗。 (五) 新设计师的施工合同应派给较有经验的施工队长、班长、监理;(六) 在进行具体派单前,严格审查施工合同,对合同填写不完整、图纸报价 不齐全未经客户签字认可等不合格的施工合同,有权拒绝派单,但不可影响整体施工进度;(七) 进行具体派单后,应在合同封皮上注明施工队长、班长、监理姓名,将合同交还工程部登记工程签约表后存档;(八)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工程部经理予以过失单处罚;二、客户退单管理规定(一) 施工队凡因以下情况引起客户退单的,将扣除施工队该项工程合同价的30%,并给

14、予过失单处罚。1 因施工队未按报价规定,以差充好、偷工减料,工艺未按公司的工艺流程标准等施工质量问题;2 因施工队施工人员不能及时到位,材料供应不及时等施工工期问题;3 因施工队人员素质等服务质量问题;(二) 监理1 因施工队原因引起客户退单的相应监理,给予过失单处罚;2 因监理自身未按公司“监理工作职责”规定工作而引起客户退单,合同价在5万元以下的单,将予该单合同价的1%罚款,同时给予过失单处罚,合同价510万元的单,扣除当月全部提成工资,同时给予过失单处罚,合同价10万元以上的单予以除名。(三) 工程部经理凡因施工队、监理的原因而引起客户退单的相应工程部经理,根据情节轻重,按公司管理总则规定给予相应处罚。三、监理过失单管理条例为提高监理综合素质,公司特制定“监理过失单管理条例”,具体内容如下;(一) 过失单将影响监理、奖金、工资、提成及评级,并可导致除名;(二) 过失单由工程部经理签发核实;(三) 以下情况将导致签发过失单:1 施工队在施工中,有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现象未做处理的;2 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工艺要求的,监理没有检查出来或未处理的;3 施工中出现材料质量问题,没有做出处理结果的;4 客户投诉对监理工作不满意的;5 分部经理投诉对监理工作不满意的;6 客户应交二次款前有增减项,监理未办理增减项手续的;7 每项工程无故延误工期,监理无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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