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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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清市中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重点专科(学科)建设需要优秀的带头核心人物及继承人,一批好的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能够凝聚整个科室的力量,能够以他们敏锐的观察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高超的判断力带领整个医疗科室不断自我完善实现知识更新,提高医疗质量及医疗技术,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为了加强医院专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以进一步提升医院的医疗水平和专科实力,特制订本方案。一、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条件(一)学科带头人选拔条件 1、热爱医疗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治学严谨,身体健康。 2、在医疗、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2、,并具有副主任中医师(或具有中医学历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近年内可晋升为副主任中医师(或具有中医学历的副主任医师)的临床实践中成绩突出的中级职称人员。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学术造诣较深,知识面宽,临床医疗技能操作能力优秀,有驾驭本专业理论与实践的能力。同时能熟练、系统地讲授本学科专业课,教学考核优秀。 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富有创新精神,对本学科国内外的前沿动态有较深的了解和一定见解,能及时提出本学科的研究方向与课题,注重学术梯队建设。5、在医疗教学科研工作实践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四项的一项者优先:近三年来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国内须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认定的核

3、心刊物)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著3篇以上。主编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或主编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教材一部获得省、厅级科研成果或地市级科研成果三等以上奖励,或在科技开发中做出过较大成绩,本人排名为前三名近年来主持立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累计研究经费达5万元(二)重点专科(学科)继承人选拔条件1、热爱医疗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工作认真严谨,对医学知识及医学发展具有很强学习兴趣,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获得主治中医师专业(或具有中医学历主治医师)技术职务资格满2年.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

4、操作技能较为娴熟。(二)学科带头人名额设置学科带头人按临床科室(专业)选拔,每科室(专业)学科带头人为12人(重点专科可适当增加名额)(三)选拔程序1. “重点专科带头人”的选拔、评审遵循客观、公正、择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由所在科室依据选拔条件并结合本单位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出推荐名单2.候选人填写临清市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申报表,提供近3年来反映其学术水平和成果的论文、主持完成或承担的科研项目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3.上述材料由医务科审核及签署意见并上报。继承人由科室及专科带头人推荐上报。4.采取个人答辩,专家评议和表决,医院最后审定、公示、正式发文。二、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

5、人考核管理与激励机制1、每名专科带头人配备2名继承人采取跟师临床或操作、独立临床实践、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继承学习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提高继承人临床诊疗或技术水平。2、.带头人及继承人优先享有外出进修、学习、深造的机会同时在职称晋升等方面享有优先政策。学科带头人优先考虑公费去国内外进修学习及参加省外各类学术活动。3、根据医院中长期规划的相关规定予以一定的经费投入(1-3万元),经考核优秀的重点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医院予以低职高聘。4、对“重点专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实行严格的目标考核管理及淘汰机制。5、“重点专科带头人”培养期限为5年采用分段培养方法首期为3年。3年

6、期满由医院组织专家对其医教研工作及专科建设的业绩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下一期的培养计划考核不合格者则终止资助。6、“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培养期结束,书写个人总结报告,并附相关材料,上报医院医务科,由医院组织专家对其业绩进行评估及考核,对考核合格及业绩特别突出、对医院医疗水平做出较大贡献者给予特别奖励和表彰。7、“重点专科带头人”所在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落实相应的配套措施支持优秀专科带头人顺利开展医、教、研等工作。8、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医院将撤消资格,终止资助。 首期考核不合格者。 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者。 调离医院系统者。 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或触犯刑律者。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医、教、研工作参加学术交流、学术培训等。任何科室、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临清市中医院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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