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锅炉房及热力外线工程BOT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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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供热系统投资运营管理BOT 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 日 期: 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 开标、评标、中标第六章 合同授予第七章 技术标准附件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项目锅炉房及热力外线工程2建设地点北京市 区3承包方式锅炉房及热力管线投资、运营、移交4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5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4年 月 日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日历天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领取招标文件时支票形式交纳。(投标结束后以支票形式退还)8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技术标

2、(分别密封装订)正本 1 份、副本 1 份。9投标文件递交至10投标截止日期2014年 月 日11投标答疑时间2014年 月 日12开标会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第一章 总 则一、综合说明:1.定义:1.1“招标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提出本次招标项目,接受合同相关服务的单位。1.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服务方等。1.3“中标人”指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提供合同相关服务的投标人。二、BOT投资范围 包括锅炉房和热力外线(区内)等供暖系统的深化设计、投资建设,包括所有设备及管线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保修等(不包括锅炉房的土建、消防、天燃气施工

3、);供暖系统的运营、经营、维护。1、投资建设范围:1.1锅炉房1.1.1锅炉房的热力系统包括其系统内的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包括锅炉房内整个热力系统(一次水、二次水等),其中主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燃烧机及消音罩、烟囱及消音装置、循环泵、分集水器、板式换热器、水处理设备、补水泵、除氧装置、原水水箱、软化水箱、加药装置等及相应系统的管道和管道上的阀部件等。1.1.2锅炉房的配电系统和自控系统锅炉房配电系统:参照锅炉房甲方提供的图纸,投资进行深化设计后,包括但不限于配电室内电源柜出线以后的全部配电线路的电缆引入,锅炉房内热力系统设备电气线路配管、配线、桥架、敷设及设备单机调试,接地系

4、统,系统整体的调试验收及其他为保证整体系统正常运转的必要增加内容等全部。锅炉房自控系统:参照甲方所提供图纸,控制柜的供应安装调试,监测显示仪表的安装调试,控制线路、电缆、桥架、电缆敷设及电源线路的配管、配线、桥架工程,接地系统,系统整体的调试验收及其他为保证整体系统正常运转的必要增加内容。1.2热力外线(区内)项目红线内整个室外供暖管线含检查井的深化设计施工,检查井内截门等配套设施和楼内热力小室配套设施(如:截门、除污器、压力表、温度计、平衡阀、连通管)由乙方负责投资及实施。2、供暖系统的经营权范围2.1此次供热系统运营经营权为20年。2.2供暖运营范围从锅炉房热源到住户散热终端的供暖、运行、

5、维护和改造等相关工作。要求中标单位按照北京市所规定的供暖要求进行供暖,负责和业主签订供暖协议,解决相关供暖纠纷问题,中标单位自身承担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试运行及正式运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运营过程中的燃气费、电费、水费、水处理费、人工及福利费、冬季维修费、收费费用、管理费、设备折旧、设备检测费及保证供暖运营的所有相关费用。2.3中标单位负责供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锅炉房、换热站、供暖管线到入户终端的所有设备和管道的运行、检修、维修等相关的管理工作。 三、项目BOT投资运营期限:20年。四、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五、

6、投标人资格: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产1000万以上(含1000万元).2、具有供热资质(通过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批准),必须是北京市供热协会会员;3、资信状况良好,提供银行资信证明;4、有完善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第二章 招标文件的组成一、招标文件的取得及处置:1.投标人应从招标人工程管理部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应作保密处置,不得向他人泄露招标文件的任何内容。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若出现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此次招标活动。二、招标文件的组成:1.本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技术要求、附件、格式、参考图纸。投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文件和其他补充修改

7、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当日内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三、勘察现场:1.投标人应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2.不论投标人是否踏勘现场,均视为已踏勘。四、招标文件的澄清: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

8、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或传真)向招标单位提出。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疑记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起约束作用。五、招标文件的修改:1.招标文件发出后,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录、招标文件修改补

9、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录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二、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与技术标装订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2.为方便评标须按下列顺序编制:第一部分:商务标格式:1.1投标函;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3法人委托书1.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书1.5工程预算明细表1.

10、6设备及价目表1.7投资方案;1.8安全生产许可证; 1.9相关资质文件(施工资质允许外协并附本项目联合投标协议书);1.10施工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图及有关人员资格证书;1.11相关协会会员资格证书;1.12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的认证证书;第二部分:技术标格式:2.1施工资质(包括取得特种设备(锅炉)安装资质、取得压力管道施工资质等)2.2锅炉房设计方案及图纸(二次深化设计方案)2.3热力系统(锅炉房及室外管线)施工组织方案2.4.1工程概况2.4.2主要施工技术方案2.4.3施工进度计划的保证措施2.4.4施工质量及保证措施2.4.5安全、文明施工及保证措施2.4.6成品保护措施2

11、.4.7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总包单位的协调与配合2.4.8冬雨季施工2.4.9锅炉房的报装与验收2.4.10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及人员资质证书2.5锅炉房运行管理人员配备2.6锅炉房运行及维保方案2.6.1锅炉维护保养方案2.6.2辅机设备维护保养方案2.6.3维修保养存档制度2.7用户室内服务方案2.7.1维修人员入户管理制度2.7.2入户测温制度2.7.3用户投诉及处理管理制度2.8锅炉房运行管理制度2.8.1锅炉房管理制度2.8.2锅炉房值班制度2.8.3客服服务制度2.8.4司炉员管理制度2.8.5司炉员交接班制度2.8.6锅炉运行记录制度2.8.7事故处理报告制度2.8.8巡

12、回检查制度2.8.9水质化验制度2.8.10水质化验员交接班制度2.8.11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2.8.12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2.9锅炉生产企业实力、质量保证、产品配套及技术2.9.1生产企业三体系认证及国外(德国TUV、意大利CE)认证2.9.2锅炉厂家情况(包括生产工艺、制造标准、进口设备、专利技术等)2.9.3锅炉热效率及热工测试报告2.9.4锅炉性能介绍2.9.5锅炉控制系统介绍2.9.6锅炉生产设备介绍2.9.7锅炉检测设备介绍2.9.8锅炉技术参数介绍(包括锅炉技术数据卡,本体图、安装维修使用说明书)回标重点:投标单位应报投资方案、二次深化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运行管理方案(含突发事件

13、预案)、技术保障措施、国家相关政策优势;投标单位所报投资方案应含初投资,费用等;初投资中应列出锅炉、循环水泵、补水泵、补水箱、软化水装置、变频器、过滤器等主要设备的品牌和单价;二次深化设计方案应包含节能、锅炉房及热力外线管路优化、锅炉房占地面积优化等。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在投标文件封面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当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采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由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

14、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因为招标文件的修改而发生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投标人应将商务标及技术标投标文件密封在壹个包封内,并在包封密封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或签字。2、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标明:(1)招标人名称:(2)项目名称;(3)投标人名称和地址;(4)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字样。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二、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第1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须知第10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2、招标人可以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3、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四、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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