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会计经验】关于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及会计处理.doc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550455711 上传时间:2023-02-23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老会计经验】关于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及会计处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老会计经验】关于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及会计处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老会计经验】关于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及会计处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老会计经验】关于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及会计处理.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老会计经验】关于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及会计处理.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老会计经验】关于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及会计处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老会计经验】关于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及会计处理.doc(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老会计经验】关于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及会计处理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准则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一、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

2、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许税前扣除。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

3、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业务招待费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职工福利、职工奖励、为企业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佣金、以及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支出都不得列支招待费。二、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处理会计准则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根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准则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

4、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三、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应以销售(营业)收入即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之和为基数计算确定。对经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根据规定,销售(营业)收入是纳税人的申报数,而不是税务机关检查后的确定数,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应在纳税调整增加额中填列,不能作为计算招待费的基数。四、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改变了以前分内、外资企业的不同标准。上述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五、业务招待费会计

5、与税法处理的差异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差异主要有:1.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规定可据实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中,税法规定要按一定比例扣除,形成的差异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2.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开办费。会计准则规定,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税法规定从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3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形成时间性差异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3.业务招待费的计税基数会计与税法不同,税法上允许扣除的基数是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六、

6、注意事项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会议费证明材料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业务招待费支出有虚假现象,或者在纳税检查中发现有不真实的业务招待支出,税务机关有权要求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提供证明真实性的足够有效的凭证或资料;逾期不能提供资料的,税务机关可以不进一步检查,直接

7、否定纳税人已申报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权。对于业务招待费超支问题,属于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时确定应税所得额时的一个概念,对其的调整只是依照税法的规定,以会计利润为基础进行纳税调整而已,不属于会计处理范围(除因会计差错而导致的纳税调整以外)。因此其并不需要调整企业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也并不导致帐表不符。案例分析:某贸易有限公司2008年的有关数据如下:自报情况,销售产品收入1000万,销售材料收入10万,将自产产品用于捐赠,同类市场价为5万,转让专利A使用权收入5万,转让专利B所有权收入10万,接受捐赠5万,将售价为10万的材料与债权人甲公司债务重组顶账15万。发生的现金折扣5万在财务费用中体现。转让固

8、定资产取得收入10万(净收益3万计入营业外收入)。税务机关检查发现有房屋出租收入5万挂在往来账账上,未作收入处理。请按新规定确认业务宣传费的扣除计算基数。分析:1、因纳税人经营业务中发生的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其他折扣以及销售退回,一律以净额反映在主营业务收入。所以发生的现金折扣5万在财务费用不用考虑。2、销售(营业)收入是纳税人按照会计准则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申报数,所以虽然房屋出租收入5万属于其他业务收入,按道理应做为基数的组成部分,但因未如实申报,也就不得作为基数了。其应在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中填列。3、销售产品收入是主营业务

9、收入当然应做为基数的。其他业务收入有销售材料收入,转让专利A使用权收入5万,按新规定也是应做为基数的。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售价5万及将售价为10万的材料与甲公司债务重组顶账15万,其售价部份(5万,10万)是根据税收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应作为基数。要注意的是,债务重组顶账15万与材料售价10万的差额5万是不做为基数的,其属于债务重组收益应填列在其他收入栏。(4)转让专利B所有权收入10万(净收益6万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转让固定资产取得收入10万(净收益3万计入营业外收入),这两项按会计处理为营业外收入,所以其应填列在其他收入栏,填列数就应是会计确定的营业外收入的金额,而不是所转

10、让的售价。(5)接受捐赠5万应填列在其他收入栏。经上述分析后,该公司08年的按新规定确认业务招待费的扣除计算基数是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销售产品收入1000万+(销售材料收入10万+转让专利A使用权收入5万)+(将售价为10万的材料与甲公司债务重组+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5万)=1300万。(6)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1300×5‰=6.5假如,该企业08年度利润总额100万元,由上式得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为6.5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5万元,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宜。则,企业业务招待费超支额=15×60%-6.5=2

11、.5万元,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2.5=102.5万元。假设企业适用税率为25%的,则应交企业所得税额=102.5×25%=25.625万元。对于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无需对会计记录进行调整。上例中,因业务招待费超支2.5万元,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计算得到的应交企业所得税,编制会计分录:借:所得税费用25.625万元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25.625万元相关阅读>>>>请问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是多少?公司购买空调,增值税能抵扣吗?招待费税前扣除比例是多少?招待费过多如何规避税前列支比例的门槛?企业在筹办期(超过一年)的广告费招待费,扣除有比例限制没? 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