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国税局廉政预警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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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国税局廉政预警制度 总那么 第一条 为落实中央“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工作方针,防范和减少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的发生,促进区局国税人员廉洁从政,标准执法,确保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税收方针政策和廉政勤政制度的在区局正确贯彻执行,依据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xx区国税局廉政预警制度。 第二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通过全面的预警机制,强化廉政勤政教育,健全监督制约制度,实施有力管理监督,促进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科学、标准、廉洁运行,为全面完成区局各项工作任务的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第三条廉政预警制度的实施坚持主动全面、保障有效有力的原那么。 第四条 廉政预

2、警制度的实施在区局机关纪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同时,区局对各单位落实廉政预警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廉政预警制度的实施按照分级管理的原那么进行,采取区局对机关科室、税务所,下管一级的方法,多头预警,层层保障。必要时,区局也可直接对基层单位实施廉政预警。对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区局重点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实施预警。 廉政预警的途径和内容 第六条实施廉政预警通过以下途径发现: (一)人民来信来访反映的; (二)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等反映的; (三)地方纠风办、行风热线等相关部门移送的; (四)其他发现情形。 第七条发生以下事件应实施

3、预警: (一)单位或所属人员有可能发生违法违纪以及重大违规行为或已经发生,需今后防范制止的; (二)单位或所属人员出现了不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税收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大决策等贯彻执行中,易于出现重大偏差失误或不廉违规行为; (四)即将或正在实施大型根底建设、人事任免调整、大宗物品采购等重大涉及人、财、物行为; (五)区局机关纪委认为需要启动的其他情形,管理制度xx区国税局廉政预警制度。 第八条实施廉政预警应着眼防范,结合具体实际,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直接行使“两权的单位或个人,告知其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税收方针政策和廉政制度等规定,并要求组织学习贯彻; (二)依据

4、廉政谈话制度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谈话; (三)开展针对性的全员学习教育; (四)建立健全权力行使中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并加强组织上的管理和监督; (五)落实报告制度,定期汇报预警事件的工作开展及廉政勤政情况; (六)进行事中、事后的税收执法检查或监察; (七)需采取的其他可行措施。 廉政预警的实施 第九条廉政预警实施程序: (一)启动预警机制。区局监察部门应协同各职能部门,积极了解“两权运行情况,需启动预警机制加以防范的,应立即向机关纪委汇报情况,实施廉政预警,防范制止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的发生。发生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事件时,一般由监察部门填制廉政预警启动表,经区局机关纪委审核同意后启动;

5、机关纪委未启动,单位自行发现本单位确有应启动预警机制的事件时,应立即向区局机关纪委汇报情况,填制启动表并经审核同意后启动。启动表应注明被启动单位、启动事件、启动原因、采取的措施以及实施要求等内容。 (二)实施预警措施。预警机制启动后,被启动单位应严格落实启动表注明的各项措施,由区局监察部门监督实施。依据规定需上级实施的廉政谈话、执法监察等,由区局监察部门进行。 (三)反响落实情况。廉政预警措施实施结束后,实施单位应将实施过程、结果及下步工作打算等情况记入廉政预警措施实施情况反响表,及时报送监察部门备案。监察部门应及时将廉政预警制度落实情况向区局机关纪委汇报。 第十条 为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监督力度,实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每年年初,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应将上年度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书面报告区局机关纪委,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附那么 第十一条 实施廉政预警制度不力,致使单位或所属人员发生了违规违纪行为,除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依据事实,追究廉政预警制度实施人员相关责任。同时,依据xx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方法的规定,追究单位相关领导的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由xx区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1页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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