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校长在安全工作培训会上的致辞.docx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49768048 上传时间:2023-07-03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5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校长在安全工作培训会上的致辞.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2023年校长在安全工作培训会上的致辞.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2023年校长在安全工作培训会上的致辞.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2023年校长在安全工作培训会上的致辞.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2023年校长在安全工作培训会上的致辞.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校长在安全工作培训会上的致辞.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校长在安全工作培训会上的致辞.docx(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校长在平安工作培训会上的讲话 (2023年2023月30日) 老师们、同学们、家长们: 今天,我们召开教职工平安工作培训会,也希望将这个培训会的内容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校园网站传达给全体同学和家长们。讲以下几个内容: 一、平安工作是一项常规的永久性的工作 平安工作永远在路上,伴随着人的全部生命过程。重视平安,尊重生命,是老师、学生、家长共同的责任。在校靠老师,回家靠家长,共同作用于我们的未成年学生。守护好学生的生命平安,是对未来社会的奉献,是家庭和谐幸福的保障。作为学生,我们从小学一路走来,聆听过无数次的感恩教育,经历过一次因一次的获得而产生惊喜。试想,在我们得到的一切礼物中,有什么是比生命更珍贵

2、的礼物。所以,在所有一切一切的感恩中,为生命感恩是最根本的感恩,珍惜生命就是珍惜父母给我们赠送的最贵重的礼物。只有在这种大感恩的情怀下,生命的色调才会是明亮的,生命的成长才会是健康的。 二、保障平安的根本规那么 今年春季学期,我们重修修订印发了京信校202315号和16号文件,15号文件中,对行政值班人员、综治平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班主任、全体教职工、校内安保人员(门卫)、宿舍管理员、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教师、司炉工、危化药品管理员等都做了规定。16号文件即京信友谊中学学生行为平安管理规定,一共60条。现对第九局部中的八项禁止规定再次予以强调:禁止携带有损人身平安的器具尤其是管制刀具入校。禁止

3、翻越栏杆、围墙、门窗、花池、爬树、爬车。禁止从高空抛物(如宿舍向下抛物,用花池泥土砸人,用矿泉水瓶砸人等)。禁止触摸电线,拆卸电灯开关,禁止靠近变压器。禁止进入施工工地。禁止进入小操场的升旗台内和校园内的绿化场所。禁止拉扯卷闸门和拉闸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以上这些就是我们教育教学及学生平安行为管理的规定性要求,涉及老师个人的,我们都以责任状的形式签订后留给了老师们一份,京信友谊中学学生行为平安管理规定每位班主任手中都有一份纸质文件,电子文稿挂在学校网站上,请全体师生员工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三、学生擅自离校发生伤害事故责任分析 由于我们地处XX县区,学生大局部为走读,社情复杂,尽管门卫忠于职

4、守,监控有人查看,但擅自离校的情况不敢说绝对不可能发生。现就发生后的责任及处分作一个简单的分析,供参考。 案例1。某中学初一两名男生,利用学校围墙下的废砖做支垫,翻围墙离开学校。两人在街上游玩时,被一名社会青年见勒索。双方在争执过程中打斗,一名学生被打成轻伤。报案后,由于天黑,两名学生无法描述社会青年的相貌,导致公安机关一时无法破案。受害学生家长为治疗学生的伤病,先后共花费医疗费18000多元。家长认为,学校在学生管理问题上存在过错,起诉到法院,要求学校赔偿各种损失共计27000多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学校在管理上存在过失,应承担补充责任,判决学校承担受害学生40%的费用。 案例2。某小学规定学

5、生午间不准擅自离校,8岁的a、b两学生午休时擅自离校,在公路上被一辆小车撞到。住院30多天后出院,花取医药费5000余元,鉴定为2023级伤残。案发后,交警部门认定两学生违反交通法规,未走人行横道,负事故主要责任,驾驶员负次要责任。事后,两学生家长将驾驶员和学校一起告上法庭。法庭经调查认为,a、b两学生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被告学校负有一定的管理和保护不当的责任,对学生经济和精神损失应负一定的赔偿责任。两学生经公安部门认定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驾驶员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因此,学生受伤所发生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自己应承担40%,驾驶员承担40%,被告学校承担20%. 案例3:原告李某、刘某之子李建系某

6、校八年级2班学生。一天下午,学校举行期末历史考试,李建在14:50左右交卷离开考场,与同班的三位同学相约到离学校一公里处的池塘游泳,因体力不支溺水死亡。事故发生后,学校曾多方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事后又派人送去慰问金3200元。后李建父母以学校对学生管理不善,导致学生在考试期间私自离校从事有危险性的活动,致使其子死亡为由,将学校诉至法院,要求学校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补偿费。法院经审理认为,死者李建年满15周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在无监护的情况下游泳的危险性。作为教育单位的学校,不是李建的监护人,但有教育管理的责任,其已制定了平安保卫制度,并与学生及家长签订了平安责任状,故李建之死,不是学校

7、教育、管理上的原因造成的,学校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上述三个案例都是由于学生擅自离校引发的学生伤害事故,伤害事故的情形不一,法院的判决各不相同,这就需要对学生擅自离校发生伤害事故的问题进行讨论,以便引起老师们的重视。 1.学生擅自离校引发伤害事故的责任分析 第一、学校是否担责的法律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使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该条规定了无论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只要未

8、尽到教育、管理、保护职责,学校都应承担过错责任。 因此,对于学校在学生擅自离校后发生伤害事故是否承担责任,应适用解释第7条之规定。 第二、学校承担责任的要件 学校是否承担责任的要件,应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来考察。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第13条规定: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考察学校行为的当与不当,应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衡量:一是学生离校后,学校是否及时通知了家长。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第9条规定: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平安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监护人应该确保正常的通信工

9、具畅通),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二是是否有效阻止学生擅自离校的管理措施,如果因学校管理不到位或设施缺陷,使学生很容易擅自离开学校,那么学校就存在着管理过错,应当承担责任。三是是否有激化学生擅自离校的起因,如因教师体罚学生、不当批评学生、威胁恐吓学生,或者发生学生矛盾后教师未及时处理,而导致学生擅自离校,那么学校存在过错,也要承担过错责任。 第三、学校承担责任的方式 侵权责任法虽然不适用于学生擅自离校发生伤害事故的情形,但该法第37和38条明确规定了学校对学生应承担教育、管理职责,而非监护职责。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第7条也明确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

10、监护责任,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因此,对于非寄宿制学校和托管制学生擅自离校发生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监护责任,只承担教育、管理的过错责任,应由学生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学校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而对于寄宿制和托管制学生擅自离校发生伤害事故,由于学校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所以学校应承担未尽监护责任应承担的主要责任。 2.下一步的工作 加强门卫监管。门卫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经班主任同意并履行请假手续的,不得放行。 充分利用监控设施,加强监控。 严防住读生夜晚外出。 家长要积极配合,对学生进行遵规守纪教育。 一旦发现擅自离校的情况,返校后应进行耐心、细致且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建立家校联系共教共管制度。 四、关于校内车辆管理 校内道路主要用于师生步行通行和消防平安紧急救援,所有车辆都必须遵循京信校202331号文件即关于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的管理规定的精神,这个文件已于2023年4月30日再次挂在学校网站上,请所有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车主机驾驶员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确保不因车辆出入、停放印发平安事故和正常工作。 第1页 共1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人事档案/员工关系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