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公法》十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docx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549750446 上传时间:2023-04-29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2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公法》十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2023年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公法》十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2023年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公法》十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2023年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公法》十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2023年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公法》十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公法》十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公法》十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docx(2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公法十年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公法十年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 说明:试卷号:1018。 资料整理于2022年6月22日,资料涵盖了2022年1月至2022年1月国开中央电大期末纸质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 2022年1月试题及答案 34.试述大陆架的法律地位。 答: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一、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和义务。从大陆架的定义可以看出,大陆架是属于沿海国的。大陆架不仅是沿海国陆地领土在其领海之外的延伸,而且是该国管辖范围之内的海底区域,国家对它的资源具有主权权利及相应

2、的管辖权。但是,它又不属国家的领土,国家对其大陆架不具有类似对领土的完整主权,大陆架上仍允许他国保持某种权利,且不影响其上水域及其上空的地位。1.资源的主权权利;2.专属管辖权;3.缴付费用或实物的义务。 二、大陆架不影响其上覆水域和上空的地位。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影响上覆水域或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沿海国对大陆架权利的行使,不得对航行和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其他国家的其他权利和自由有所侵害,或造成不当的于扰。 三、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所有国家在大陆架上都有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但铺设管道路线的划定须经沿岸国同意,在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时应顾及已经铺设的电缆和管道,不得妨害对现有电缆和管道的修理

3、。 2022年7月试题及答案 34.试述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答: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在国际法体系中,那些得到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并构成国际法基础的原则。它们在国际法中代表着有关规则的最高共同标准或称国际法的最高准则。 它们的特征包括: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基础;具有强行法的性质。 综观国际法的各项文件,可以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为以下几项: (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主权平等原则是国际法的最重要的原则。 (2)不侵犯原则,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引申,也是国际法发展进步的表现。不侵犯原则是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建立各国友好关系,保护国家主权、立和领土完整的最基本原则。 (3)不干涉内政原则

4、。不干涉内政原则是指任何国家或者国家集团不得以军事、政治、经济或者任何其他手段干涉他国内政。不干涉内政原则也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引申。 (4)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它是不侵犯原则的引申。 (5)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是由“条约必须信守”这一古老的国际习惯规则发展而来的联合国宪章规定其为一项各国均应遵守的国际法原则。 2022年1月试题及答案 34.试述联合国安理会的主要职权。 答:安全理事会简称安理会,是联合国负责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机关。安理会极据宪章规定有权作出全体会员国都有义务接受并执行的决定。安理会对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负主要责任,具体地说,包括以下职权: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职权。在

5、和平解决会员国之间的争端方面安理会对于任何争端或可能引起国际摩擦或争端的任何情势可以进行调查,以断定其继续存在是否足以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 制止侵略的职权。在维持和平与制止侵略方面安理会应断定任何对和平的威胁、对和平的破坏和侵略行为是不是存在。它可以促请当事国遵行安理会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临时措施。安理会也可以决定采取非武力的措施以实施其决议,包括局部或全部停止经济关系、铁路、海运、航空、邮电、无线电及其他交通工作,以及断绝外交关系,并促请会员国执行这些措施。如上述措施不够,安理会可以采取必要的海陆空军事行动,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 其他职权。例如负责拟定军备管制方案,在战略性地区行使托管职

6、能,建议或决定应采取的措施以执行国际法院的判决,选举国际法院的法官,向大会推荐新会员国和联合国秘书长等。 2022年7月试题及答案 34.试述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答:综观国际法的各项文件,可以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为以下几项: 第一,国家主权平等原则,是国际法最重要的原则,可以说是整个国际法所依据的基础。国际社会的所有国家尤其是大国强国都应严格遵守这项原则以及由此引申出来的其他国际法基本原则。 第二,不侵犯原则,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引申,也是国际法发展进步的表现。联合国宪章禁止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与联合国宗旨不符的方法侵犯别国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这是维护国家主权平等独立的关键。不侵犯原则是维护世

7、界和平与安全,建立各国友好关系,保护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的最基本原则。 第三,不干涉内政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是指任何国家或者国家集团不得以军事、政治、经济或者任何其他手段干涉他国内政。不干涉内政原则也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引申。 第四,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它是不侵犯原则的引申。 第五,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是由“条约必须信守”这一古老的国际习惯规则发展而来的联合国宪章规定其为一项各国均应遵守的国际法原则。 2022年1月试题及答案 34.试述联合国的宗旨。 答:联合国宪章在序言和第1条中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主要包括4项: 第一,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这是联合国的首要目的。联合国宪章gt;规定

8、“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第二,发展各国间的友好关系。联合国宪章规定“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当办法,以增强普遍和平”。 第三,促成国际合作。联合国宪章规定“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以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 第四,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 2022年6月试题及答案 34.试论述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

9、。 答:第一,诉讼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审理争端当事国提交的诉讼案件的权利。 第二,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包括以下三类国家: 联合国会员国; 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 其他国家,按联合国宪章规定,预先向国际法院交存声明,表明承认国际法院管辖权,保证执行国际法院的判决的国家。 第三,国际法院受理的案件: 当事国自愿提交的一切案件; 联合国宪章规定或其他现行条约及协定中所规定提交的一切案件; 根据国际法院规约提交的案件。 2022年1月试题及答案 34.试述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 答: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享有一定的特殊权利和优遇;豁免是指对驻在国管辖权的豁免,也可包括在外交特权之内。外交特权利豁免本质上

10、属于代表的国家,而不属于外交代表个人,因此个人无权自行放弃。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人身不可侵犯 接受国对外交代表的尊严应予尊重,不得侮辱其人格,不得对外交代表的人身实施搜查、逮捕或拘留。 接受国有责任保护外交代表的人身不受侵犯。 第二,寓所、财产、文书信件不可侵犯。 外交代表的私人寓所一如使馆馆舍,应享有同样的不可侵犯权及保护。 接受国不得侵犯外交代表的文书、信件以及财产。 第三,管辖豁免 刑事管辖豁免:外交代表不受驻在国的刑事管辖,除非其本国政府同意放弃这一特权。 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外交代表卷入的民事纠纷,接受国法院不得对其实行审判和处罚,也不得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其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11、在行政管辖事项上,接受国有关机关不得对外交代表实行管辖。有三种例外:私有不动产之无权诉讼;私人身份的遗产继承或赠与诉讼;公务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务活动的诉讼; 第四,免税免验 外交代表免除一切对人、对物课征的国家的、区域的或地方的捐税,主要是免纳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直接税。 第五,其他豁免 免于接受国施行的社会保险办法,免除一切个人劳务和各种公共服务,如不承担个人捐赠,不担任陪审员等法律义务,免除兵役等军事义务。 2022年7月试题及答案 34.论述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联系与区别。 答:大陆架是指沿海国的陆地领土在该国领海之外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大陆架的宽度从测算

12、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足200海里的可延长到200海里,但不得超过350海里或不超过2500公尺等深线100海里。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在该区域内,沿海国享有专属的经济主权权利和特定的管辖权,其他国家享有一定的自由权利其他权利。 第一,二者的联系。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在200海里范围内是一个重叠区域。都是国家管辖范围,沿海国的权利也有重叠,两者关系密切。 第二,二者的区别: 两者的形成方式和过程不同。大陆架是沿海国陆地的自然延伸,包括被海水淹没的陆地、海床和底土,而专属经济区不是根据自然延伸,而是根据一定的宽度,即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

13、过200海里的一个海洋区域。 两者的法律根据不同。大陆架法律概念一方面是在自然科学大陆架的概念基础上形成,另一方面又基于习惯国际法,并得到大陆架公约的承认。而专属经济区则是在20世纪70年代才出现的法律概念。 沿海国在两个区域的权利义务不同。在200海里内沿海国对大陆架的主权权利限于大陆架海床和底土以及矿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及定居种生物。而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域内的权利则不仅包括200海里的大陆架权利部分,而且包括200海里的水域,在区域内有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利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不论生物资源或非生物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 两者的范围不同。200海里是大陆架最小宽度,却是专属经

14、济区的最大宽度,在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外,沿海国仍可能是大陆架。 2022年1月试题及答案 34.试述联合国安理会的主要职权。 答:第一,安全理事会简称安理会,是联合国负责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机关。安理会根据宪章规定有权作出全体会员国都有义务接受并执行的决定。安理会对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负主要责任。具体地说,包括以下职权: 第二,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职权。在和平解决会员国之间的争端方面,安理会对于任何争端或可能引起国际摩擦或争端的任何情势可以进行调查,以断定其继续存在是否足以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 第三,制止侵略的职权。在维持和平与制止侵略方面,安理会应断定任何对和平的威胁、对和平的破坏和侵略行为是不是存在。它可以促请当事国遵行安理会认为磐要或适当的临时措施。安理会也可以决定采取非武力的措施以实施其决议,包括局部或全部停止经济关系、铁路、海运、航空、邮电、无线电及其他交通工作,以及断绝外交关系,并促请会员国执行这些措施。如上述措施不够,安理会可以采取必要的海陆空军事行动,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 第四,其他职权。例如负责拟定军备管制方案,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人事档案/员工关系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