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标准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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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标准模板 自然人间有偿借款,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那么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欢送参考阅读。 咀方(以下简称甲方):冯 丽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西分社 咀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咀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贰拾伍万元整,(小写)25万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咀方借款用于 购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咀方借款期限为120个月( 20xx 年0 月 日至20xx年0 月 日)。 第四条 借

2、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借款利率为月利率 5.46 ,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12.35;挤占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 15.66。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按季结息,入甲方不能按期付息,那么自次日起计收复利。 如遇 民银行利率调整,乙方无须通知甲方,本合同项下未到期贷款利息按合同利率执行。对贷款逾期和挤占挪用贷款的按联社新调整的逾期贷款和挤占挪用贷款利率执行。 二、结息;本合同项下贷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 第五条 借款的发放与支付 一、 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一) 只有满足以下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甲方已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

3、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2、本合同没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已生效; 3、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乙方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且该些文件和资料继续保持有效; 4、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5、甲方对贷款资金支付方式采取自主支付的,办妥提款申请和提供符合贷款用途的相关资料及资金使用方案; 6、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二) 乙方在甲方满足上述前提条件后三个法定工作日内开始发放借款。 二、 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标准与支付对象 本次贷款的支付方式确定为 1 。1、受托支付;2、自主支付 。 (一)采取乙方受托支付方式付款的,

4、 甲方的借款由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或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担保生效后(或登记备案后),由乙方将贷款资金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 (二)采取咀方自主支付方式付款的,甲方的借款由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甲方账户,并由甲方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 具体的借款支付金额与支付对手为甲方提款申请指定的支付对手和支付金额。甲方的提款申请、贷款支付授权委托书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还款 一、按季结息,到期还本。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归还日不在结息日,那么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二、分期还款的,按季结息

5、,按合同约定还款。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归还日不在结息日,那么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三、甲方未按期还款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存款账户中划收,本条约定视为甲方对乙方直接划收款项用于归还,贷款本息的不可撤销授权。 四、提前还款 咀方提前还本时,须提前15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可提前归还局部或全部本金。提前还款后,尚未归还的借款仍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五、贷款展期或延期 (一)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甲方需要将借款展期或延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三十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乙方按照甲方的申请重新对甲方进行授信审查,经乙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或延期手续。 (二)乙方审查同意办理

6、展期或延期手续后,借款期限和担保期限应有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或相应延长。 (三)如乙方不同意展期,那么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抵押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还款; (二)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贷款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盖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 甲方的义务 (一)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贷款资料,并且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债; (二)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挤占、挪用、不得用以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三)甲方承假设:配合乙方进行

7、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及时通知对方; (四)采用甲方自主支付的,甲方应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应按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 (五)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六)在未还清乙方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七)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本合同项下还款能力的,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八 不以与任何第三方的纠纷为理由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 (九)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必须在

8、以下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情况、家庭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甲方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抵押物发生毁损,价值明显减少;质押物的权利价值明显减少;保证人的财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不能归还任一金融机构的借款;发生其他影响甲方偿债能力的事件;甲方通讯地址、 号码变更的; (十) 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如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承包、租赁等足以影响乙方贷款权利实现的行为,应当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并按乙方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的清偿及担保; (十一) 应当承当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效劳、保险、评估、登记、保管、签订、公证等费用。 第九条

9、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一) 有权了解甲方的消费、生产经营活动,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的贷款文件资料; (二)对于任何依据本合同发生的甲方应付乙方款项,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上扣划款项; (三)乙方有权指定专门资金回笼账户,必要时可对该账户进行监控,并根据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四)借款支付过程中,甲方信用状况下降、还款能力不强、借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的,乙方有权补充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有权变更借款支付方式。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二、乙方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单因甲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二)对方提供的有关贷款资料应予以保密,

10、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违约情形 (一)甲方的违约 发生以下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甲方的违约: 1、 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2、未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贷款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3、未按双方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 5、未按重大交叉违约事件; 6、未按期归还债务本息; 7、拒绝或阻碍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8、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9、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乙方认为可能或已经影响或损害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

11、权益; 10、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11、甲方 违法活动或刑事案件; 12、甲方经营发生严重亏损或拖欠任一金融机构贷款本息的; 13、甲方或担保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 14、所负的任何其他债务已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义务履行; 15、在合同有效期内,实施承包、租赁、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或转移经营机制的行为,乙方认为可能或已经影响或损害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16、乙方认为足影响债权实施的其他情形; 17、违

12、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义务; (二)保证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1、保证人发生承包、租赁、联营等情形,足以影响保证人承当连带保证责任的; 2、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他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3、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 4、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其他违约情形。 (三) 抵押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为提供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1、抵押人未按乙方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的,或发生保险事故后,未按抵押合同约定处理保险赔偿金的; 2、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抵押人未按抵押合同约定处理保险赔偿金的;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抵押人赠

13、与、转让、出租、重复抵押、迁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 4、抵押人已经同意处分抵押物,但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未按抵押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的; 5、抵押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足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清偿,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未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6、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人其他违约情形; (四) 出质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1、出质人未按乙方要求办理质押财产保险的,或发生保险事故后,未按质押合同约定处理保险赔偿金的; 2、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毁损、灭失、价值减少、出质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处理损害赔偿金的; 3、出质人经乙方同意处分质押财产,但处

14、分质押财产所得价款未按质押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的; 4、质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债务本息清偿的,出质人未及时恢复质押物价值,或未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的; 5、质押合同约定的出质人其他违约情形; (五) 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未生效、无效、被撤销,或担保人出现局部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其他情形或拒绝履行担保义务,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二 、违约救济措施 出现上述(一)至(五)项违约事件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一) 有权提供终止合同,停止尚未发放的贷款,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归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的本金、利息及费用。

15、 (二)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对甲方挪用的局部,自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 (三) 借款到期前,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利息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贷款利率和结息方式计收复利。 (五)借款逾期后,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包括被乙方宣布全部或局部提前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借款逾期是指甲方未按期清偿或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方案期限归还借款的行为。 (六)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当承但乙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催告费、律师费、查询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七)从甲方在乙方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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